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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家|盲流奇遇記

理性·建設性

逢年過節, 朋友說不想談沉重的話題, 那就來點輕鬆有趣的, 說說放假吧。

初中三年正好碰上文革亂世, “一進校, 就停課;畢業前,

剛停火”, 也就久違了放假一說。 1969年以後在農村9年多, 只有農忙農閒出工不出工, 沒有城裡的法定節假日之說。 後來讀研3年, 在高校教書幾十年, 那都是不坐班的, 所以儘管學校有節假日, 當教師的節假日感並不強。 想想還是當年務農時的“農閒”比較有感覺。 不過對我們知青而言, 有個時段倒是類似於“長假”的, 那就是回城探家。

我們插隊的平塘公社是廣西田林縣的高寒山區, 剛下鄉那會知青們大多只有十五六七歲, 遠離父母和故鄉城市來到地老天荒的農村, 艱苦勞作數月後, 想家是很自然的。 所以下鄉後1970年初第一個春節時, 這一撥知青幾乎都回城過年了, 只有我們壩關村的三個男生在村裡過了個“半革命化”的春節(沒有回城,

但也不是在工地, 而是在村子裡與貧下中農一起過年)。

我們三人之所以過年不回家, 除了下鄉之初“革命化”的熱情外, 其實也是由於家庭的情況:我們都是自治區教育廳的子弟, 在我們下鄉後不久, 教育廳就被“鬥批撤”了。 除了特別紅的一些人可以幹原來的工作乃至升官外, 其餘人等都被“下放”, 而且基本都被趕到了外地。 當時我們三人的家長都在被趕之列。 三個小夥伴中, 羅克家算是最幸運, 被下放到了比較富裕、交通也比較方便的玉林縣(今天的玉林市), 我和黃志先家則都被下放到廣西最窮的河池地區。 我父母被趕到了河池地區最窮縣之一的鳳山。

家裡“下放”遷徙是在1969年底, 直到1970年夏天, 這時家裡才度過了下放之初的適應期開始安頓下來,

離別快一年了, 這時我們才開始考慮給自己“放長假”回家探親。

但回到父母“流放”之地也不那麼簡單, 鳳山與田林直線距離其實不算太遠, 但當時的公路要繞一個大圈, 經百色、巴馬兩次換車, 路上要走三四天。 於是我想, 還不如繞得更遠一點, 走一趟貴州吧。 志先對此也很感興趣, 於是我們決定兩人同行。

“盲流”的緣起

田林縣與貴州冊亨縣隔南盤江交界, 我們外出必經的公路上車點舊州, 離界江不過10公里。 1970年正是“遵義會議”35周年, 當時宣傳得很火, 我們那時還是一腦袋意識形態, 也想去“瞻仰聖地”。 於是計畫過江去貴州, 到貴陽、遵義走一回, 再經黔桂線回到同樣相鄰貴州的河池地區探家。

舊州到貴州本來有條滇黔桂公路, 那是抗戰時李宗仁修的著名大後方交通線。 它從百色經田林過南盤江入黔, 由東向西穿過整個興義地區(今黔西南自治州)入雲南, 直抵滇東的羅平。 一直到我們插隊的當時, 它都是田林縣境內唯一的全天候公路。 但是很倒楣, 就在我們籌畫此行時, 貴州境內一場暴雨, 過江後的公路中斷了, 而且得到的消息說水毀嚴重, 一時半會無法修好。 遇雨斷路, 在那時的中國是家常便飯。 即便是滇黔桂公路這樣的“全天候”幹線, 乃至山區鐵路, 也是小雨尚可, 大雨就懸乎了。 不過, 那時的我們年輕氣盛, “萬水千山只等閒”, 雖然行前已經聽說路斷了, 仍然決心走過去!沒想到, 這一走我們就成了“盲流”,

乃至“流竄犯”, 經歷了好些天的“牢獄之災”。

在當時的中國, 一個人只要走出“戶口所在地”, 原則上都需要政府開具證明。 否則你連住店都不可能。 知青探親同樣如此, 所以我們也在公社開了探親證明。 當時平塘公社黨委書記楊福宗是個“四野”南下幹部, 對我們幾個過年都沒有回家的知青比較欣賞, 正打算給志先評“先進”呢, 聽說我們夏天要回家, 他也一口同意了。 但是聽說我們要去貴州, 他還是覺得很詫異, 說貴州近來“很亂”, 你們回家就回家, 還是不要亂跑吧。 而且公路都斷了, 你們也走不了呀!

但他的口氣並不嚴厲, 我們只當是關心, 並沒有往心裡去。 而且開出來的證明就是“茲有我公社知青某某前往探親”——也許是當時我們這批知青父母下放各地的很多, 公社開證明的人知道這些人未必回的是南寧,也就不一一寫明目的地和路經。我們覺得這樣的證明可以到處走,不會影響我們去貴州。於是8月初的一天,我們就上路了。知道舊州已經沒了班車,我們也就沒趕夜路,這是我們很少的幾次白天出山到舊州過夜。

在舊州簡陋的旅社住了一晚,第二天我們就沿著滇黔桂公路出發了。貴州境內山大溝深,比廣西這邊的路段要險峻得多。舊州到冊亨,直線距離不到40公里,但當時的公路里程卻長達85公里,而且基本全部是峽谷公路和盤山公路,很多地段就如今天抗戰照片中著名的“滇緬公路二十四道拐”,甚至猶有過之——順便提一下:其實這二十四道拐並不在真正的滇緬公路上,而是在滇緬路再往東同為抗戰通道的舊滇黔路晴隆縣境內,而晴隆與我們此時走的冊亨都屬於興義地區,地形是差不多的。

而當年我們就走在這百曲千彎的山道上,一過江就開始爬山,從海拔370米的南盤江邊,直到這段路的最高點,一千多米海拔的尾蘭埡口,一路上到坡頂又下深溝,艱險無比。

下午2點左右,我們翻過尾蘭埡口來到乃言。這裡是個公社所在地,但只相當於廣西的大隊,就是個村寨而已,這個寨子現在以“布依戲”發源地聞名,但當時我們並不知道,寨子離公路也有點距離,我們沒有進村。

但是公路邊的乃言道班(當時稱185道班)卻是當地公路系統的先進單位,小有名氣。我們一早出發,走到這裡已是饑渴難耐,於是進道班討水喝,吃乾糧,休息打尖,還和道班的人聊了一會。這個先進道班果然政治氣氛濃郁,在這崇山峻嶺之地居然還有許多大字報。

淪為“流竄”人員

離開乃言繼續前行,不久我們就看到了水毀的路段:在乃言與宜哨之間的幾條溝口,橋樑與涵洞都被山洪沖毀,還有多處塌方。繞過這一片狼藉之處,我們又開始爬坡。天黑時才到了一處寨子,只得投宿村中。

我們上路口一間農屋探問,原來這裡是秧壩區板用公社的上板用村,而且我們問到的正好是這裡的知青小組。“同是天涯淪落人”,我們兩個廣西知青在此受到了貴州知青的熱情接待。 晚飯之後,他們安排我們在條件較好的女知青屋住宿,主人則擠住到其他同學那裡去了。我們兩個半大小子住在大姐姐騰出來的閨房裡,不知志先感覺如何,如今我可以說,當時16歲的我在受寵若驚之餘,還不免有點青春萌動想入非非呢……

次日早起,再三道謝之後我們就動身上路了。下午5點左右,我們到了冊亨縣城者樓鎮,徒步旅行應該到這裡結束,我們應該在次日坐上通往望謨縣的班車向貴陽進發了。當時的者樓鎮比我們田林縣城樂裡鎮似乎還要大些。這使得我們這兩個在深山裡待了將近一年的“鄉巴佬”興奮不已。現在想來,假如我們到縣城後先持證明去住店安頓下來,買好次日的車票再去逛街吃飯,後來的事可能就不會發生。可是我們當時都很窮,到了縣城就先逛起街來,想到處看看後選個最便宜的住處,還心存僥倖,說不定能找個已經放暑假的學校,獲准進到教室拼起課桌睡在上面過一宿呢。

逛了一會肚子餓了,我們就進了個飯店吃碗粉。沒想到這下子大意失荊州,我們的厄運來了。

吃完後我們出來,志先突然想到隨身的挎包忘了帶,返回去尋找已經不翼而飛。我們急得團團轉:這包裡沒什麼值錢的東西,但是志先的探親證明在裡面呀!沒了證明,我們可就走投無路了。我們一再問飯店的人,毫無所獲,到外面各處找了一會,又回來看看是否有失物招領,結果仍是失望。

這時已經是晚上,我們找了一家旅店,出示了我的證明,希望可以讓我們兩人投宿。店裡說不行,必須兩人都有證明。這可怎麼辦?店裡人說:你們去找軍管會(指“公檢法軍管會”,藍亦農時代貴州唯一的治安機構,從派出所、法院到監獄無所不管)吧,他們如果同意,給你們開個介紹信,我們才能讓你們住。

沒有辦法,我們只好找到軍管會。值班的人義正詞嚴:不行,任何人沒有證明私自外出就是“流竄”,一律要收容審查!這可把我們嚇得不輕。我急忙說我有證明呀,我來為他證明行不行?誰知他看了我的證明,臉拉得更長了:你一個廣西知青怎麼跑到貴州來探親?證明上為什麼不寫探親目的地?我只好絮絮叨叨地把事情的原委跟他說了一遍,並說:要不先讓我們住下,你們給田林縣我們公社打個長途電話問問有沒有我們探親這事,給遵義二院打電話問問有沒有我二姨?如果沒問題,你們給我們開個臨時介紹信,讓我們繼續旅行好嗎?志先也說:丟了證明的是我,他有證明,你們讓他住旅店吧,把我放進收容所還不行嗎? 但他毫不客氣,一揮手叫來人,把我們兩個都帶到“收容所”關了起來。

懊喪之余,我們初時還沒有把事情想得那麼嚴重。我們確實不是“流竄”,他們打打電話問清楚就是了。公社書記對我們印象不錯,還要評我們“先進”哩,他能不為我們解釋嗎?於是每天我們都問看守的:弄清楚了嗎?我們說的不錯吧?什麼時候讓我們繼續走呀?甚至問:到望謨方向的班車一天有幾趟?有直接開貴陽的班車嗎……。但是一起被關押的“獄友”們卻很不樂觀,而且覺得我們可笑:進了這裡的人,有茬可抓的“流竄犯”就抓起來送監獄了,沒茬可抓的“盲流”至少也得勞動一段時間再強制押解遣返,哪裡有輕易放掉的?你還要他們補個證明讓你們繼續旅行?沒見過這麼傻的!

後來我們得知,冊亨的電話經縣裡轉到平塘公社,楊福宗書記知道後很光火:告訴了他們不要去貴州,他們還要去,還闖下漏子讓人抓起來了!不像話!讓貴州把他們押回來!領導很生氣,後果很嚴重。

鎩羽而歸

我們一直被關了大約一個禮拜。收容所條件惡劣,伙食極差,一大堆人睡地鋪,晚上亮著燈,白天還要被押著幹活。如果是現在,那真是受不了。可是那時我們這些知青都是吃盡了苦的人。收容所住得差,能比寒冬臘月裡四面透風的集體工棚差嗎?伙食無所謂好不好,只有解不解餓的問題。16歲的半大小子“年少不知愁滋味”,晚上亮燈我們照樣睡得呼呼的,至於收容所裡那點勞動與野外修公路相比更不值一提。我只是懊悔浪費了時間,見不著家人又不能看書,辛苦一年熬下來個“長假”,居然就這麼一天天在囹圄中打發了,真是倒楣呀!

終於有一天,“牢門”打開,軍管會的人宣佈:“你們兩人的問題弄清楚了。”我高興地說:是嗎?我就說沒有什麼問題嘛,我們可以繼續旅行了吧,今天望謨的班車還能趕得上嗎?那人打斷我的話說:你想什麼呢你!現在決定把你們強制押解回田林!你們老實點!

我的天!我們從平塘到這裡,三天裡跋山涉水徒步走了230裡路,過了水毀路段馬上就要坐上車了,卻莫名其妙進了監獄,現在又要丟人現眼地一路被押回去,怎麼這麼背時呀!畢竟當時才16歲,不知好歹的我還要爭辯幾句,那人發怒了:進來這幾天了還天天想去望謨?想逃走是不是?我看你不老實,把他銬起來!

我們吃驚不小,志先帶著哭音嚷道:“不要銬他,證明是我弄丟的,要銬你們就銬我吧!”這時一個小領導模樣的人勸道:好了好了,兩個孩子嘛,不用銬了,你們聽話點,趕快走吧!

我們再不敢吭聲,收拾一下就乖乖走了出去。一個全副武裝的公安站在我們面前,他負責一路把我們押解回田林,移交給田林縣公安局。這位公安名叫劉先禮,47年後我還居然與他取得了聯繫。現在的他早已從冊亨縣公安局退休多年了。旅遊、寫字,在當地的“退休界”很活躍,我也是在網上看到才聯繫上的。

而當年的大老劉還是個30多歲的精壯漢子。他初時對我們一臉嚴肅,儼然就是“押解”人犯的樣子。在以後的幾天裡很快混熟了,知道我們不過是兩個本分的小知青,有點幼稚可笑而已。於是一路與我們有說有笑,甚至走路走熱了,把手槍和武裝帶都放在我們的行李上讓我們輪換挑著。在公路上有時一前一後幾個人拉的很遠。後來志先回憶道:有幾次老劉與我們中的一個聊天,另一個挑著行李只管走,在山道拐彎處都看不見人了。我想假如我們真是壞人,拿槍跑掉了他怎麼辦?

來時走路,原路返回自然還是靠兩條腿。來時乘興,舊州—者樓85公里只走了兩天,回程洩氣,同樣的路走了三天。一路上我都怕見人——那時我們臉皮薄,尤其生怕碰上來時曾經熱情接待過我們的人,他們看見我們被公安“押解”回來會怎麼想呢?

說實話,當時我們真的覺得“盲流”是件可恥的事,甚至似乎真與“流竄犯”有什麼瓜葛。我們只是懊喪自己明明不是“盲流”,只是不慎丟了證明,落得灰頭土臉地被“押解”回來,太窩囊了,要是小心點,不丟證明該多好!我們卻沒有想過:一個人外出個幾十裡都要開證明,這正常嗎?沒有“證明”的“外地人”就可以不管青紅皂白地抓起來還罰作勞役,這合理嗎?

那時的確沒有“暫住證”,人們外出辦任何事都要一事一開“證明”,時間地點事由都要嚴格寫明,我們想在一江之隔的鄰縣旅店“暫住”一晚都不可能,哪有讓你跑到北京“暫住”一年或更久,“北漂”著找工作的可能呢?我們在農村那時年年出“民工”,但從來沒有遇到過“農民工欠薪”的問題,因為那時的“民工”都是被徵調無償服勞役的,就像孟姜女她老公去修長城,哪裡會有什麼“薪”可欠?當然這不是說“暫住證”和歧視“農民工”就沒有問題。只是我們的改革要向前走,而決不能向後倒退。

兩天后我們回到舊州,我以為就可以回平塘去了。但老劉說我們還得到縣城,因為冊亨縣公檢法只能向田林縣公檢法辦移交,不能交給下面的公社,更不能擅自“釋放”我們。於是我們在舊州坐班車到了縣城(總算不用走路了)。縣裡早就與平塘公社取得聯繫,一見面就當著老劉的面“釋放”了我們,還對他說:公社說這兩個知青表現不錯,感謝你們把他們送回來。臨別時老劉還與我們吃了頓飯,也算是“不抓不相識”了。

縣知青辦的人還告訴我們,楊福宗的氣消了,說是你們還可以照舊評“先進”,回去再給你們補個證明,回家探親去吧,只是再別去“盲流”了。

我們後來還是各自回了家,只是這“長假”已經在跋山涉水和囹圄中耗去了大半。回想這一路,我們往返跋涉近500裡,被關押一周,前後花去兩個禮拜,吃夠了苦頭,乘興而去,鎩羽而歸,怨誰呢?我們一路上可以說沒有碰上一個惡人,無論是發了脾氣的楊書記,扣押我們的軍管會,還是押解我們的大老劉,都是公事公辦,對我們並無惡意。就是收容所裡那些“盲流”和“流竄犯”嫌疑們,對我們也還可以,起碼沒有像孫志剛收容所裡那些人那樣揍扁了我們。

那麼是我們自己有什麼過錯嗎?我們沒偷沒搶,丟了證明是倒楣,但其實也算不得什麼罪過不是?黔桂邊界上的廣西人,辦了“簽證”入境貴州,不慎失落“簽證”就成了“非法入境”,作為“偷渡客”被押解遣返——這是同一個國家內應該發生的事嗎?如果這些環節中有一個環節碰上個壞人我們又會落得如何結果呢?

其實這一路上,貴州基層社會給我的感覺是治安並不壞,民風也淳樸,像板用知青接待素不相識的我們投宿,現在人際間也難有這樣的信任。反過來看,廣西當時政壇倒是高壓之下鐵板一塊,但基層無論經濟、百姓生活還是治安也不比貴州好到哪裡。我們這邊的知青屋還不如他們那邊的好。後來我們同村知青還有招工去了貴州謀生的呢。

就強制收容而言,那是全國的現象,我們如果外出在廣西什麼地方丟了“證明”,也同樣會被當成盲流抓起來,與“貴州很亂”與否並無關係。如今有些小青年聽父輩講文革時“大串聯”眉飛色舞,很羡慕當時的學生憑個紅袖章就能走南闖北,甚至上百萬人湧進北京也不用“進京證”,就跟庚子年老佛爺招幾十萬義和團進京似的。其實文革時盛行的就是強力推動兩個極端:上面號召的出行就是“革命大串聯”,不僅全國遊逛車船食宿一切免費,甚至正常生產運輸都要讓路。而一旦上面不號召,你自己出行就成為“盲流”、“流竄”,乃至有牢獄之災。所以,那個時候可以暢遊天下,那個時候也是寸步難行。那個時候非常“言論自由”,那個時候卻也鉗口禁言道路以目。說實話,我們當時之所以公路中斷後還要徒步“盲流”,一部分原因也是幾年前曾有過徒步“長征”串聯的經歷,直到下鄉後尚有餘勇可賈。卻不知那時“奉旨而流”與此時的無旨盲流完全不同。

不過另一方面,現在回想,那次鎩羽而歸其實也並非一無所獲,壯族與布依的關係、黔桂兩地的文革異同,乃至一路山水民風都使我長了見識。我們這些知青在南盤江南岸待了那麼些年,去過江北的沒有幾個人,我們也可以此自誇了。而親歷“盲流”的強制收容,更對我如今的一些研究有益。人生不論順逆,其實都是大課堂啊。

經 濟 觀 察 報 ∣理性 建設性

長按,識別二維碼,加關注

公社開證明的人知道這些人未必回的是南寧,也就不一一寫明目的地和路經。我們覺得這樣的證明可以到處走,不會影響我們去貴州。於是8月初的一天,我們就上路了。知道舊州已經沒了班車,我們也就沒趕夜路,這是我們很少的幾次白天出山到舊州過夜。

在舊州簡陋的旅社住了一晚,第二天我們就沿著滇黔桂公路出發了。貴州境內山大溝深,比廣西這邊的路段要險峻得多。舊州到冊亨,直線距離不到40公里,但當時的公路里程卻長達85公里,而且基本全部是峽谷公路和盤山公路,很多地段就如今天抗戰照片中著名的“滇緬公路二十四道拐”,甚至猶有過之——順便提一下:其實這二十四道拐並不在真正的滇緬公路上,而是在滇緬路再往東同為抗戰通道的舊滇黔路晴隆縣境內,而晴隆與我們此時走的冊亨都屬於興義地區,地形是差不多的。

而當年我們就走在這百曲千彎的山道上,一過江就開始爬山,從海拔370米的南盤江邊,直到這段路的最高點,一千多米海拔的尾蘭埡口,一路上到坡頂又下深溝,艱險無比。

下午2點左右,我們翻過尾蘭埡口來到乃言。這裡是個公社所在地,但只相當於廣西的大隊,就是個村寨而已,這個寨子現在以“布依戲”發源地聞名,但當時我們並不知道,寨子離公路也有點距離,我們沒有進村。

但是公路邊的乃言道班(當時稱185道班)卻是當地公路系統的先進單位,小有名氣。我們一早出發,走到這裡已是饑渴難耐,於是進道班討水喝,吃乾糧,休息打尖,還和道班的人聊了一會。這個先進道班果然政治氣氛濃郁,在這崇山峻嶺之地居然還有許多大字報。

淪為“流竄”人員

離開乃言繼續前行,不久我們就看到了水毀的路段:在乃言與宜哨之間的幾條溝口,橋樑與涵洞都被山洪沖毀,還有多處塌方。繞過這一片狼藉之處,我們又開始爬坡。天黑時才到了一處寨子,只得投宿村中。

我們上路口一間農屋探問,原來這裡是秧壩區板用公社的上板用村,而且我們問到的正好是這裡的知青小組。“同是天涯淪落人”,我們兩個廣西知青在此受到了貴州知青的熱情接待。 晚飯之後,他們安排我們在條件較好的女知青屋住宿,主人則擠住到其他同學那裡去了。我們兩個半大小子住在大姐姐騰出來的閨房裡,不知志先感覺如何,如今我可以說,當時16歲的我在受寵若驚之餘,還不免有點青春萌動想入非非呢……

次日早起,再三道謝之後我們就動身上路了。下午5點左右,我們到了冊亨縣城者樓鎮,徒步旅行應該到這裡結束,我們應該在次日坐上通往望謨縣的班車向貴陽進發了。當時的者樓鎮比我們田林縣城樂裡鎮似乎還要大些。這使得我們這兩個在深山裡待了將近一年的“鄉巴佬”興奮不已。現在想來,假如我們到縣城後先持證明去住店安頓下來,買好次日的車票再去逛街吃飯,後來的事可能就不會發生。可是我們當時都很窮,到了縣城就先逛起街來,想到處看看後選個最便宜的住處,還心存僥倖,說不定能找個已經放暑假的學校,獲准進到教室拼起課桌睡在上面過一宿呢。

逛了一會肚子餓了,我們就進了個飯店吃碗粉。沒想到這下子大意失荊州,我們的厄運來了。

吃完後我們出來,志先突然想到隨身的挎包忘了帶,返回去尋找已經不翼而飛。我們急得團團轉:這包裡沒什麼值錢的東西,但是志先的探親證明在裡面呀!沒了證明,我們可就走投無路了。我們一再問飯店的人,毫無所獲,到外面各處找了一會,又回來看看是否有失物招領,結果仍是失望。

這時已經是晚上,我們找了一家旅店,出示了我的證明,希望可以讓我們兩人投宿。店裡說不行,必須兩人都有證明。這可怎麼辦?店裡人說:你們去找軍管會(指“公檢法軍管會”,藍亦農時代貴州唯一的治安機構,從派出所、法院到監獄無所不管)吧,他們如果同意,給你們開個介紹信,我們才能讓你們住。

沒有辦法,我們只好找到軍管會。值班的人義正詞嚴:不行,任何人沒有證明私自外出就是“流竄”,一律要收容審查!這可把我們嚇得不輕。我急忙說我有證明呀,我來為他證明行不行?誰知他看了我的證明,臉拉得更長了:你一個廣西知青怎麼跑到貴州來探親?證明上為什麼不寫探親目的地?我只好絮絮叨叨地把事情的原委跟他說了一遍,並說:要不先讓我們住下,你們給田林縣我們公社打個長途電話問問有沒有我們探親這事,給遵義二院打電話問問有沒有我二姨?如果沒問題,你們給我們開個臨時介紹信,讓我們繼續旅行好嗎?志先也說:丟了證明的是我,他有證明,你們讓他住旅店吧,把我放進收容所還不行嗎? 但他毫不客氣,一揮手叫來人,把我們兩個都帶到“收容所”關了起來。

懊喪之余,我們初時還沒有把事情想得那麼嚴重。我們確實不是“流竄”,他們打打電話問清楚就是了。公社書記對我們印象不錯,還要評我們“先進”哩,他能不為我們解釋嗎?於是每天我們都問看守的:弄清楚了嗎?我們說的不錯吧?什麼時候讓我們繼續走呀?甚至問:到望謨方向的班車一天有幾趟?有直接開貴陽的班車嗎……。但是一起被關押的“獄友”們卻很不樂觀,而且覺得我們可笑:進了這裡的人,有茬可抓的“流竄犯”就抓起來送監獄了,沒茬可抓的“盲流”至少也得勞動一段時間再強制押解遣返,哪裡有輕易放掉的?你還要他們補個證明讓你們繼續旅行?沒見過這麼傻的!

後來我們得知,冊亨的電話經縣裡轉到平塘公社,楊福宗書記知道後很光火:告訴了他們不要去貴州,他們還要去,還闖下漏子讓人抓起來了!不像話!讓貴州把他們押回來!領導很生氣,後果很嚴重。

鎩羽而歸

我們一直被關了大約一個禮拜。收容所條件惡劣,伙食極差,一大堆人睡地鋪,晚上亮著燈,白天還要被押著幹活。如果是現在,那真是受不了。可是那時我們這些知青都是吃盡了苦的人。收容所住得差,能比寒冬臘月裡四面透風的集體工棚差嗎?伙食無所謂好不好,只有解不解餓的問題。16歲的半大小子“年少不知愁滋味”,晚上亮燈我們照樣睡得呼呼的,至於收容所裡那點勞動與野外修公路相比更不值一提。我只是懊悔浪費了時間,見不著家人又不能看書,辛苦一年熬下來個“長假”,居然就這麼一天天在囹圄中打發了,真是倒楣呀!

終於有一天,“牢門”打開,軍管會的人宣佈:“你們兩人的問題弄清楚了。”我高興地說:是嗎?我就說沒有什麼問題嘛,我們可以繼續旅行了吧,今天望謨的班車還能趕得上嗎?那人打斷我的話說:你想什麼呢你!現在決定把你們強制押解回田林!你們老實點!

我的天!我們從平塘到這裡,三天裡跋山涉水徒步走了230裡路,過了水毀路段馬上就要坐上車了,卻莫名其妙進了監獄,現在又要丟人現眼地一路被押回去,怎麼這麼背時呀!畢竟當時才16歲,不知好歹的我還要爭辯幾句,那人發怒了:進來這幾天了還天天想去望謨?想逃走是不是?我看你不老實,把他銬起來!

我們吃驚不小,志先帶著哭音嚷道:“不要銬他,證明是我弄丟的,要銬你們就銬我吧!”這時一個小領導模樣的人勸道:好了好了,兩個孩子嘛,不用銬了,你們聽話點,趕快走吧!

我們再不敢吭聲,收拾一下就乖乖走了出去。一個全副武裝的公安站在我們面前,他負責一路把我們押解回田林,移交給田林縣公安局。這位公安名叫劉先禮,47年後我還居然與他取得了聯繫。現在的他早已從冊亨縣公安局退休多年了。旅遊、寫字,在當地的“退休界”很活躍,我也是在網上看到才聯繫上的。

而當年的大老劉還是個30多歲的精壯漢子。他初時對我們一臉嚴肅,儼然就是“押解”人犯的樣子。在以後的幾天裡很快混熟了,知道我們不過是兩個本分的小知青,有點幼稚可笑而已。於是一路與我們有說有笑,甚至走路走熱了,把手槍和武裝帶都放在我們的行李上讓我們輪換挑著。在公路上有時一前一後幾個人拉的很遠。後來志先回憶道:有幾次老劉與我們中的一個聊天,另一個挑著行李只管走,在山道拐彎處都看不見人了。我想假如我們真是壞人,拿槍跑掉了他怎麼辦?

來時走路,原路返回自然還是靠兩條腿。來時乘興,舊州—者樓85公里只走了兩天,回程洩氣,同樣的路走了三天。一路上我都怕見人——那時我們臉皮薄,尤其生怕碰上來時曾經熱情接待過我們的人,他們看見我們被公安“押解”回來會怎麼想呢?

說實話,當時我們真的覺得“盲流”是件可恥的事,甚至似乎真與“流竄犯”有什麼瓜葛。我們只是懊喪自己明明不是“盲流”,只是不慎丟了證明,落得灰頭土臉地被“押解”回來,太窩囊了,要是小心點,不丟證明該多好!我們卻沒有想過:一個人外出個幾十裡都要開證明,這正常嗎?沒有“證明”的“外地人”就可以不管青紅皂白地抓起來還罰作勞役,這合理嗎?

那時的確沒有“暫住證”,人們外出辦任何事都要一事一開“證明”,時間地點事由都要嚴格寫明,我們想在一江之隔的鄰縣旅店“暫住”一晚都不可能,哪有讓你跑到北京“暫住”一年或更久,“北漂”著找工作的可能呢?我們在農村那時年年出“民工”,但從來沒有遇到過“農民工欠薪”的問題,因為那時的“民工”都是被徵調無償服勞役的,就像孟姜女她老公去修長城,哪裡會有什麼“薪”可欠?當然這不是說“暫住證”和歧視“農民工”就沒有問題。只是我們的改革要向前走,而決不能向後倒退。

兩天后我們回到舊州,我以為就可以回平塘去了。但老劉說我們還得到縣城,因為冊亨縣公檢法只能向田林縣公檢法辦移交,不能交給下面的公社,更不能擅自“釋放”我們。於是我們在舊州坐班車到了縣城(總算不用走路了)。縣裡早就與平塘公社取得聯繫,一見面就當著老劉的面“釋放”了我們,還對他說:公社說這兩個知青表現不錯,感謝你們把他們送回來。臨別時老劉還與我們吃了頓飯,也算是“不抓不相識”了。

縣知青辦的人還告訴我們,楊福宗的氣消了,說是你們還可以照舊評“先進”,回去再給你們補個證明,回家探親去吧,只是再別去“盲流”了。

我們後來還是各自回了家,只是這“長假”已經在跋山涉水和囹圄中耗去了大半。回想這一路,我們往返跋涉近500裡,被關押一周,前後花去兩個禮拜,吃夠了苦頭,乘興而去,鎩羽而歸,怨誰呢?我們一路上可以說沒有碰上一個惡人,無論是發了脾氣的楊書記,扣押我們的軍管會,還是押解我們的大老劉,都是公事公辦,對我們並無惡意。就是收容所裡那些“盲流”和“流竄犯”嫌疑們,對我們也還可以,起碼沒有像孫志剛收容所裡那些人那樣揍扁了我們。

那麼是我們自己有什麼過錯嗎?我們沒偷沒搶,丟了證明是倒楣,但其實也算不得什麼罪過不是?黔桂邊界上的廣西人,辦了“簽證”入境貴州,不慎失落“簽證”就成了“非法入境”,作為“偷渡客”被押解遣返——這是同一個國家內應該發生的事嗎?如果這些環節中有一個環節碰上個壞人我們又會落得如何結果呢?

其實這一路上,貴州基層社會給我的感覺是治安並不壞,民風也淳樸,像板用知青接待素不相識的我們投宿,現在人際間也難有這樣的信任。反過來看,廣西當時政壇倒是高壓之下鐵板一塊,但基層無論經濟、百姓生活還是治安也不比貴州好到哪裡。我們這邊的知青屋還不如他們那邊的好。後來我們同村知青還有招工去了貴州謀生的呢。

就強制收容而言,那是全國的現象,我們如果外出在廣西什麼地方丟了“證明”,也同樣會被當成盲流抓起來,與“貴州很亂”與否並無關係。如今有些小青年聽父輩講文革時“大串聯”眉飛色舞,很羡慕當時的學生憑個紅袖章就能走南闖北,甚至上百萬人湧進北京也不用“進京證”,就跟庚子年老佛爺招幾十萬義和團進京似的。其實文革時盛行的就是強力推動兩個極端:上面號召的出行就是“革命大串聯”,不僅全國遊逛車船食宿一切免費,甚至正常生產運輸都要讓路。而一旦上面不號召,你自己出行就成為“盲流”、“流竄”,乃至有牢獄之災。所以,那個時候可以暢遊天下,那個時候也是寸步難行。那個時候非常“言論自由”,那個時候卻也鉗口禁言道路以目。說實話,我們當時之所以公路中斷後還要徒步“盲流”,一部分原因也是幾年前曾有過徒步“長征”串聯的經歷,直到下鄉後尚有餘勇可賈。卻不知那時“奉旨而流”與此時的無旨盲流完全不同。

不過另一方面,現在回想,那次鎩羽而歸其實也並非一無所獲,壯族與布依的關係、黔桂兩地的文革異同,乃至一路山水民風都使我長了見識。我們這些知青在南盤江南岸待了那麼些年,去過江北的沒有幾個人,我們也可以此自誇了。而親歷“盲流”的強制收容,更對我如今的一些研究有益。人生不論順逆,其實都是大課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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