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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統一臺灣:施琅祭祀滅族仇人鄭成功,全力振興臺灣經濟促發展

《清史稿》記載:康熙二十二年六月十四日(1683年7月8日), 施琅率兵二萬餘人, 乘戰船二百餘艘出征。 鄭克塽則派勇敢善戰的劉國軒守澎湖, 所率兵將戰船與施琅相當。 “緣岸築短牆, 置腰銃, 環二十餘裡為壁壘”, 兩軍展開激戰, 歷時七晝夜。 施琅右眼負傷, 遊擊蘭理中炮“腹破腸流出, 為掬而納諸腹, 持匹練縛其創。 理呼殺賊, 麾兵進”。 澎湖大戰, 鄭軍大敗。 清軍擊沉敵船159艘, 鄭軍死傷12000人, 浮屍遍海, 劉國軒僅率31艘船逃回臺灣。

澎湖戰敗, 鄭克塽等如驚弓之鳥。 主將施琅趁機進行策反, 特別是優待俘虜, 優禮相待, 賞給銀米。 800名傷殘者醫治之後, 釋放回台, 令他們宣示招撫之意, 臺灣民眾“莫不解體歸心, 唯恐王師之不早來”, 此時的鄭氏已無抵抗能力, 在7月27日向清軍奉表納降, 呈交延平王金印和戶口土地冊籍。 康熙接受投降, 優待鄭氏, 稱:“爾等從前抗違之罪, 全行赦免。 仍從優敘錄。

加恩安插、務令得所。 煌煌諭旨, 炳如日星, 朕不食言”。 封鄭克爽公爵, 封劉國軒侯爵, “降眾四萬餘, 或入伍, 或歸農。 ”鄭氏人眾俱得妥善安置, 臺灣遂告統一。

清廷始設臺灣府與臺灣、鳳山、諸羅三縣, 隸屬福建省, 在台澎分別駐兵1萬人, 設官治理、築城戍守, 臺灣寶島得以統一於清朝政府之下。

施琅因統一臺灣有功, 封靖海侯。 他與鄭氏有殺戮父子兄侄的大仇, 有人認為:施琅戰勝必定會進行報復。

然而, 施琅未妄殺鄭氏一人, 反而, 前往祭祀殺父滅族的仇人塑像, 向鄭成功的塑像深深一鞠躬, 然後, 從口袋裡掏出昨夜親自寫好的祭文,

面對鄭成功的塑像, 他開始了誦讀:“自同安侯(鄭芝龍)入台, 臺地始有居民, 逮賜姓(鄭成功曾被南明賜姓朱, 故稱)啟土, 世為岩疆, 莫可誰何。 今琅賴天子威靈, 將帥之力, 克有茲土, 不辭滅國之誅, 所以忠朝廷而報父兄之職分也, 獨琅起卒伍, 於賜姓有魚水之歡, 中間微嫌, 釀成大戾, 琅與賜姓, 剪為仇敵, 情猶臣主, 蘆中窮士, 義所不為, 公義私恩, 如是則已。 ”

在場的人無不感受, 齊聲說施琅高風亮節, 情真意切。 統一臺灣後, 清政府為了促進臺灣經濟的發展, 採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

一是大力推行墾荒政策, 組織在台清軍參加墾荒。 施琅的一個參將陳致遠就“募佃開墾田園二萬餘畝”, 招一些流民, 當時, 福建沿海一些地區的人多在春時往台耕種, 秋時回籍, 政府允許內地知縣對去台之人發給執照, 文武官員驗照放行, 允許去台之人攜帶家眷, 促使臺灣人口激增, 在台漢民已逾200萬。 有力促進當地土著與漢民的大融合。 這些移民將大陸上先進的鐵制耕具和生產技術帶到臺灣, 同當地漢人、高山族人民一起掀起了開發臺灣的新高潮。據記載,統一之後臺地日辟,生齒日繁,人煙輻輳,市摩漸興。

二是投入鉅資興修水利。臺灣府所屬各縣廣泛興修水利,取得了很大成績。如諸羅縣就曾修破70、圳5,“蓄泄三年之間,田穀倍獲”

三是開展兩岸貿易交流。臺灣與內地的聯繫與往來不斷加強,允許沿海地區的百姓浮海貿易,同時還對“捕魚蝦小船及民間日用之物並湖口貿易,悉免其出稅”。因此,海上貿易十分盛行,地區也相當廣泛。

四是減輕臺灣人民的負擔。採取了一些措施,以減輕臺灣人民的負擔。首先,減免賦稅。臺灣在荷蘭殖民者和鄭經統治時期賦稅繁重:“上則(田)年征谷十八石,中十五石六鬥,下十石二鬥”;康熙時減為:上則田年征粟八石八鬥,中則田七百四鬥,下則田五石五鬥;雍正時再減為:上則田二石八鬥,中則田二石二鬥,下則田一石九鬥。

五是促進基礎農業發展。臺灣的農業、畜牧業和手工業都有了很大的發展。雍正年間,“上田一甲收谷百石,中七十石,下四十石”,每年稻米產量達七八百萬石之多。桑棉種植十分普遍和興旺,“雞豚之畜數倍內地”。手工業。尤其是制糖業更得到了迅速的發展。在康熙年間,臺灣三縣“植蔗為糖,歲產五六十萬(簍)”。每簍合一百七八十斤,總產量一億多斤,不僅銷售沿海,進人京津,而且遠銷國外。因此,史稱臺灣“糖穀之利甲天下”。

六是促進文化教育事業興旺。統一臺灣之後,高度重視發展臺灣的文化教育,給臺灣同胞提供了更多接受教育的機會;另一方面是經濟社會的發展,使得人們的生活水準逐漸提升,在“百業士為先”的傳統觀念之下,越來越多的臺灣學子希望接受更多更好的教育。 清政府因此大辦學校,“擇漢人之通文理者,給以館谷,教諸番童”。在這些學校中,高山族子弟進步很快,“有背誦詩、易經無訛者,作字頗有楷法”。

臺灣與大陸一衣帶水,自古以來密切合作,文化的緊密相連,同樣組成了中華文化大家庭的一員,臺灣回歸以後,中華大統一的局面形成了,為中華民族的發展振興,長治久安,都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同當地漢人、高山族人民一起掀起了開發臺灣的新高潮。據記載,統一之後臺地日辟,生齒日繁,人煙輻輳,市摩漸興。

二是投入鉅資興修水利。臺灣府所屬各縣廣泛興修水利,取得了很大成績。如諸羅縣就曾修破70、圳5,“蓄泄三年之間,田穀倍獲”

三是開展兩岸貿易交流。臺灣與內地的聯繫與往來不斷加強,允許沿海地區的百姓浮海貿易,同時還對“捕魚蝦小船及民間日用之物並湖口貿易,悉免其出稅”。因此,海上貿易十分盛行,地區也相當廣泛。

四是減輕臺灣人民的負擔。採取了一些措施,以減輕臺灣人民的負擔。首先,減免賦稅。臺灣在荷蘭殖民者和鄭經統治時期賦稅繁重:“上則(田)年征谷十八石,中十五石六鬥,下十石二鬥”;康熙時減為:上則田年征粟八石八鬥,中則田七百四鬥,下則田五石五鬥;雍正時再減為:上則田二石八鬥,中則田二石二鬥,下則田一石九鬥。

五是促進基礎農業發展。臺灣的農業、畜牧業和手工業都有了很大的發展。雍正年間,“上田一甲收谷百石,中七十石,下四十石”,每年稻米產量達七八百萬石之多。桑棉種植十分普遍和興旺,“雞豚之畜數倍內地”。手工業。尤其是制糖業更得到了迅速的發展。在康熙年間,臺灣三縣“植蔗為糖,歲產五六十萬(簍)”。每簍合一百七八十斤,總產量一億多斤,不僅銷售沿海,進人京津,而且遠銷國外。因此,史稱臺灣“糖穀之利甲天下”。

六是促進文化教育事業興旺。統一臺灣之後,高度重視發展臺灣的文化教育,給臺灣同胞提供了更多接受教育的機會;另一方面是經濟社會的發展,使得人們的生活水準逐漸提升,在“百業士為先”的傳統觀念之下,越來越多的臺灣學子希望接受更多更好的教育。 清政府因此大辦學校,“擇漢人之通文理者,給以館谷,教諸番童”。在這些學校中,高山族子弟進步很快,“有背誦詩、易經無訛者,作字頗有楷法”。

臺灣與大陸一衣帶水,自古以來密切合作,文化的緊密相連,同樣組成了中華文化大家庭的一員,臺灣回歸以後,中華大統一的局面形成了,為中華民族的發展振興,長治久安,都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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