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朋友圈被一條資訊屏霸, 內容大概是說, 從2018年1月1日起, 車上沒有反光背心過不了年審, 開車上路還要扣12分!
很多車主不淡定了, 到處去買反光衣;有些車主到了車輛年審期卻不敢去年審, 生怕過不了還被扣光分;還有些車主給小編留言, 問小編該怎麼辦!
眼看到了過年回家季, 這個事情不說清楚, 恐怕很多車主回家路上都會很忐忑!
對這條消息, 大家有很多版本的誤讀, 比如有人認為所有車輛都要有反光背心, 否則無法通過年檢;也有人說, 交警在路面會隨機抽查, 發現車上沒有反光背心是要扣12分的;還有人認為,
其實, 小編早在去年12月27日就已經闢謠, 這純粹是一個對國家標準和相關管理規定的誤讀, 但也不完全是謠言。
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 GB7258-2017, 於 2017 年 9 月 29 日發佈,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 GB7258-2017 第 12.15.2 條規定了“汽車(無駕駛室的三輪汽車除外)應配備 1 件反光背心”, 由於這是 GB7258-2017 新增的汽車安全裝置和結構方面的規定, 因此只適用於 2018年 1 月 1 日起新出廠的汽車, 並不適用於 2018 年 1 月 1 日前已出廠但尚未註冊登記的汽車, 更不適用於2018年1月前在用的汽車。
在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即俗稱的“年檢”)方面, 我國執行的標準為國家標準《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GB21861), 現行版本為 GB21861-2014, 其中並沒有提出安全技術檢驗時應檢查汽車乘員反光背心的要求。
其實, 現在車管所民警在辦理註冊登記查驗時, 就已經對2018年1月1日以後出廠的汽車(無駕駛室的三輪汽車除外)嚴格把關, 只要車上沒有配備反光背心的, 查驗都是不合格。 ▼
需要提示大家的是:儘管網傳的“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所有汽車年檢時均需配備反光背心”系對 GB7258 -2017 國家標準和相關管理規定的誤讀;但汽車乘員反光背心和機動車三角警告牌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