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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考場的烏龍事件:只寫兩個字,就被評為第一名,師爺都笑了

我國的科舉制度起源于隋朝, 隋文帝雖然在位時間不長, 卻做出了對後世影響頗深的政績。 隋朝滅亡後, 唐朝對科舉製作了進一步的完善, 考試分常科和制科。 每年定期舉行的為常科, 由皇帝下詔臨時舉行的稱制科。

明清時期, 科舉考試分為四個級別, 最低的一級叫院試, 由府、州、縣的長官監考, 正場一場, 複試一場, 考試通過後為秀才, 然後是鄉試, 這是省一級的考試, 考中的就成了舉人。 再高一級的是會試, 由禮部主持, 考取的叫貢士, 如果能考過這一關, 就有資格參加最高一級的考試, 也就是殿試。

殿試又叫廷試, 由皇上親自主持。 其中, 鄉試、會試都是考三場。 在明清時期, 一個狀元, 大約要經過九場考試。

由讀書走向仕途是讀書人們畢生的奮鬥目標, 記得吃茴香豆的孔乙己終其一生都沒有達到自己的理想目標, 因為這個目標的實現並不那麼容易。

不過什麼事情都有意外。 清朝時, 就出現了一個考生只寫了兩個字便被評為第一名, 鬧出了烏龍事件。

原來, 在清朝的時候, 鄉試完畢後, 縣級的開始算是最低級別的一個考試。 清朝皇帝為了表示對考試的重視, 曾有一個規定, 那就是每個縣必須要錄取3名學生。

這個規定本身就有他的弊端, 對於經濟比較繁華的大縣, 競爭就會非常激烈。 可是, 偏遠的小縣, 人們的溫飽尚且不能解決, 哪有心情讀書啊。 就有這麼一年, 有個縣考試的人只有3名。

考試結束後, 縣官把試卷收上來一看, 很是無奈。 第一人只抄了題目, 寫了“且去”二字;第二人就抄了一個試題, 其他什麼也沒寫;第三人, 乾脆考題都不抄, 連筆都沒動過。

這可如何是好?看起來這三個都不優秀, 一看就是濫竽充數的。

這個縣官腦筋也是比較活絡, 思索了一會, 便將抄了題目寫了“且去”二字的定為第一, 批道:“但觀‘且去’二字, 必定滿腹經綸。 ”;把抄了題目的那位定為第二, 批道:“謄寫毫無差錯, 其才可造。 ”;再把交了白卷那位列為第三, 批道:“不輕易下筆, 行事慎重。 ”這三位考生就這樣輕而易舉地取通過了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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