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陽光網訊日前, 常平鎮公安部門聯同廣州鐵路公安局惠州鐵路公安處東莞東站派出所在橋頭鎮劍橋傢俱廠附近開展蹲點伏擊工作,
據瞭解, 常平環保分局在去年接到群眾舉報稱, 發現一家位於常平鎮袁山貝村的無證照電鍍廠, 常平環保分局隨即聯合常平公安分局金美派出所對該電鍍廠進行現場檢查。 經現場調查取證, 執法人員發現該廠未取得工商營業執照, 經營者分別是劉某勇、蔣某會, 未辦理相關環保手續, 現場設有電鍍、研磨、拋光、脫水工序和電鍍槽、烤箱、研磨機等生產設備, 同時未配套污染防治設施, 電鍍、研磨、拋光、脫水等工序產生的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下水道。
經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對上述廢水水樣檢測, 結果顯示該廠所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濃度已涉嫌構成污染環境犯罪, 其後常平環保分局將該案移交至常平公安分局立案作進一步偵查。 劉某勇和蔣某會在得知其違反環境違法行為之後, 沒有深刻領會到其錯誤, 選擇潛逃。
對此, 常平環保分局再聯動常平公安, 對2名潛逃人員進行深入追捕, 經過一系列的前期調查和伏擊行動,
據悉, 近年來, 常平鎮環境執法力度不斷加大, 通過部門聯動, 以多種形式開展檢查行動, 必要時採取斷水斷電、關停拆除等手段, 嚴防死灰復燃, 同時加大問責力度, 保證環境違法犯罪人員法網難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