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時, 朝廷實行了刺史制度, 將全國劃分為13個州, 每州置刺史一人, 本來是負責監察各地行政官員, 但到後來, 權力不斷增大,
出現在東漢的州, 到了南北朝之後迅速氾濫, 一州分為幾個州甚至多個州, 新的州名也層出不窮。 東漢全國統一, 總共才13州, 南北朝全國分裂後, 各分裂政權的疆域縮小, 而州的數目卻有增無減, 因為到了後來, 一個州僅只相當於一個郡那樣大小,
於是在西元583年, 隋朝的河南道行台兵部尚書楊尚希上書說, 現在郡縣比以前多出兩倍, 有的地方不到百里就有數縣, 有的地方戶口不滿一千竟有兩郡, 官員成群, 財力浪費, 就像是十隻羊卻有九個牧人, 建議合併小郡小縣。 正巧, 大臣蘇威上書要求廢除“郡”一級政府。 隋文帝楊堅遂下令,
但行政區域合併依然不能解決疆域過大治理較難的問題, 隋朝開始設置“道”這一新的行政層級, 管理某一個區域, 成為新的省級行政區域萌芽。 初設在隋帝國建立的第二年, 即西元582年, 當時共設三個道, 即河北道、西南道和河南道, 道設行台, 分別由三個皇子任尚書令, 同時配備幹練的大臣充任尚書僕射, 管理實際事務。 此後逐漸增設, 唐朝繼承這一制度, 宋改為路, 元正式變為行省。 因而, 自東漢以後, 中國的四級行政架構一直存在, 只不過唐宋時期的省級架構權力並不完全罷了。
寫於201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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