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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關於徵求對《關於進一步加強司法所建設 》意見的公告

近日, 司法部在前期深入調查研究、多次徵求有關部門和各地司法行政機關意見的基礎上, 形成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司法所建設 努力提高基層公共法律服務水準的意見、每個村(社區)、每個家庭、每個村(居)民提供多層次、多領域、個性化的公共法律服務, 實現公共法律服務全覆蓋, 使廣大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問:司法所作為司法行政機關的最基層單位, 請問在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中發揮著怎樣的作用?

答:司法所分佈在城鄉、街道, 紮根基層、貼近群眾, 是基層公共法律服務的直接提供者,

在整個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中起著承上啟下、統籌協調的重要作用。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對健全農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也提出了明確要求。 目前, 全國共有司法所4萬餘個, 近80%的司法所分佈在農村鄉鎮。 從一定意義上講, 司法所建設得如何、工作開展得怎麼樣, 決定著基層公共法律服務的覆蓋面, 直接影響到公共法律服務的品質和水準。 《意見》稿強調, 要採取針對性措施, 把司法所建設成為基層公共法律服務的重要平臺, 努力為基層群眾提供更好更豐富的公共法律服務產品, 讓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落地生根, 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問:司法所作為基層公共法律服務的重要平臺, 請問能夠為基層群眾提供哪些公共法律服務?

答:《意見》稿立足司法所的基本職能, 根據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決策部署, 適應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公共法律服務需求, 明確了基層公共法律服務的內容, 主要包括:圍繞群眾生產生活需求, 免費提供法律法規查詢、法律問題解答、法律事務解析和公共法律服務專案介紹等法律諮詢服務。 協調、引導法律援助、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司法鑒定等法律業務, 負責法律援助申請初審。 積極為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精准扶貧和脫貧攻堅、保障和改善民生, 特別是流動人口、農民工等弱勢群體的權益維護等提供法律服務。

組織協調和指導人民調解組織開展經常性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主動做好涉及民生問題的矛盾糾紛調解, 積極參與重大疑難和易激化民間糾紛調解。 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和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 推進基層依法治理。 同時, 開展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監督管理、教育矯正和社會適應性幫扶, 協助有關部門落實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政策。

問:隨著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增強, 對法律服務的要求更高, 請問怎樣為基層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務?

答:《意見》稿提出, 要積極適應新時期人民群眾對公共法律服務多樣化、個性化的需求, 開展形式多樣的經常性法律服務。 通過解答法律諮詢、開展法律援助、調處矛盾糾紛、出具法律意見書等方式,

為群眾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務。 統籌基層法律服務資源, 整合力量, 努力為基層群眾提供綜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務, 讓基層群眾少跑腿。 要順應“互聯網+”和科技資訊化發展趨勢, 積極應用12348公共法律服務平臺, 説明和引導轄區村(居)民利用12348中國法網和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 獲得線上法律服務和線下法律服務指引。 建立公共法律服務微信群等交流平臺, 及時答疑解惑, 化解矛盾, 有效宣傳政策法規。

問:加強基層公共法律服務, 服務品質至關重要, 請問如何提高基層公共法律服務品質?

答:《意見》稿強調, 要充分發揮司法所在基層公共法律服務中的統籌協調作用, 加強與有關部門、法律服務機構的溝通協作,

形成做好基層公共法律服務的合力。 健全公共法律服務規範, 完善服務流程, 建立服務評價機制, 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以公共法律服務的社會效果為根本評價依據, 結合服務人次、意見採納率、服務滿意度等評價指標, 對司法所工作人員和公共法律服務人員的服務態度、服務能力和服務品質進行綜合考核評價, 促進公共法律服務品質不斷提高。

問:目前, 司法所人少、事多, 基層公共法律服務任務很重, 請問怎樣加強基層公共法律服務隊伍建設?

問:《意見》稿對做好基層公共法律服務的保障措施提出了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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