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司法部在前期深入調查研究、多次徵求有關部門和各地司法行政機關意見的基礎上, 形成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司法所建設 努力提高基層公共法律服務水準的意見、每個村(社區)、每個家庭、每個村(居)民提供多層次、多領域、個性化的公共法律服務, 實現公共法律服務全覆蓋, 使廣大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問:司法所作為司法行政機關的最基層單位, 請問在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中發揮著怎樣的作用?
答:司法所分佈在城鄉、街道, 紮根基層、貼近群眾, 是基層公共法律服務的直接提供者,
問:司法所作為基層公共法律服務的重要平臺, 請問能夠為基層群眾提供哪些公共法律服務?
答:《意見》稿立足司法所的基本職能, 根據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決策部署, 適應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公共法律服務需求, 明確了基層公共法律服務的內容, 主要包括:圍繞群眾生產生活需求, 免費提供法律法規查詢、法律問題解答、法律事務解析和公共法律服務專案介紹等法律諮詢服務。 協調、引導法律援助、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司法鑒定等法律業務, 負責法律援助申請初審。 積極為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精准扶貧和脫貧攻堅、保障和改善民生, 特別是流動人口、農民工等弱勢群體的權益維護等提供法律服務。
問:隨著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增強, 對法律服務的要求更高, 請問怎樣為基層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務?
答:《意見》稿提出, 要積極適應新時期人民群眾對公共法律服務多樣化、個性化的需求, 開展形式多樣的經常性法律服務。 通過解答法律諮詢、開展法律援助、調處矛盾糾紛、出具法律意見書等方式,
問:加強基層公共法律服務, 服務品質至關重要, 請問如何提高基層公共法律服務品質?
答:《意見》稿強調, 要充分發揮司法所在基層公共法律服務中的統籌協調作用, 加強與有關部門、法律服務機構的溝通協作,
問:目前, 司法所人少、事多, 基層公共法律服務任務很重, 請問怎樣加強基層公共法律服務隊伍建設?
問:《意見》稿對做好基層公共法律服務的保障措施提出了哪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