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消毒產品≠藥品 青島衛生計生委支招這樣使用

原標題:消毒產品≠藥品, 青島市衛生計生委支招這樣安全使用

近年來, 消毒產品的使用也越來越廣泛, 但不少人卻陷入拿消毒產品當藥物使用等誤區。 市衛生計生委提醒廣大消費者, 在選購消毒產品時勿輕信有關宣傳, 切記消毒產品不具有治療疾病作用, 不能當作藥物使用, 謹慎選擇正規的藥房、超市購買, 最主要的手段是通過看產品包裝上的標籤來進行辨識。

市衛生計生監督執法局執法人員表示, 目前市場上的消毒產品有三類:一是消毒液, 如84消毒液、碘伏消毒液等;二是消毒器械, 如消毒櫃、紫外線消毒器等;三是衛生用品,

如餐巾紙、棉簽、濕巾、衛生巾、衛生護墊、紙尿褲、抗抑菌製劑等。 其中, 部分違法商家將非消毒產品擅自標識“消字型大小”, 以消毒產品名義宣傳療效, 冒充藥品, 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該執法人員表示, 消費者在選購消毒產品時, 最主要的手段是通過看產品包裝上的標籤來進行辨識。

一是看產品包裝上應有生產企業名稱、地址, 應標有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 其編號格式是(省、自治區、直轄市簡稱)衛消證(發證年份)第×號, 如(魯)衛消證[2017]第0112號, 無證的產品一定不能選用。 第一類、第二類消毒產品(消毒器械、消毒劑及抗抑菌製劑)首次上市前自行或者委託協力廠商進行衛生安全評價,

評價合格的消毒產品方可上市銷售, 消費者可要求商家提供產品衛生安全評價報告查對。

二是產品包裝上應標明產品執行的衛生標準號、生產日期、有效期或生產批號、限定使用日期, 超出有效期的產品不要使用。

三是看產品標籤(含說明書)是否出現或暗示對疾病的治療效果, 如“抗炎”、“消炎”、“殺精子”、“避孕”等, 或者標有藥物成分, 如抗生素、激素等, 或存在虛假、誇大和絕對化的詞語, 如“特效”、“高效”、“奇效”、“廣譜”等, 這些產品都違反了《消毒產品標籤說明書管理規範》的要求。 四是看標注殺滅或抑制微生物的種類、使用範圍, 如是用於皮膚黏膜的還是環境物表的, 還是用於瓜果蔬菜的, 再根據我們的用途來選擇。

市衛生計生委提醒廣大市民,

如發現消毒產品生產經營的違法行為, 請及時撥打舉報投訴電話12345或與轄區衛生計生執法部門聯繫。 (記者 隋峻)

[編輯:可哥]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