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是從事自己喜歡的工作,
另一種則是讓自己喜歡上工作。
只是,
一個人能碰上自己喜歡的工作的幾率,
恐怕不足千分之一、萬分之一。
無論如何, 必須得喜歡上自己的工作。 要把“被分配的工作”當成自己的天職, 抱有這種心境非常重要。 如果你還不肯拋棄“工作是別人要我做的”這種不恰當的意識,
熱愛工作, 把工作當樂趣。 話雖這麼說, 但做起來就像僧人艱苦修行一樣, 並非易事。 所以, 若只是當苦行僧, 一味強調吃苦耐勞而沒有快樂, 那也很難持之以恆。 因此, 還必須要從工作中尋找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