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雨散文
那一年李白杜甫初遇——策馬挽弓, 詩酒年華。
李白與杜甫相遇, 是在西元七四四年。 那一年, 李白四十三歲, 杜甫三十二歲,
很多年前我曾對這個年齡產生疑惑, 因為從小讀唐詩時一直覺得杜甫比李白年長。 李白英姿勃發, 充滿天真, 無法想像他的年老;而杜甫則溫良醇厚, 恂恂然一長者也, 怎麼可能是顛倒的年齡?由此可見, 藝術風格所投射的生命基調, 會在讀者心目中兌換成不同的年齡形象。 這種年齡形象, 與實際年齡常常有重大差別。
事實上, 李白不僅在實際年齡上比杜甫大十一歲, 而且在詩壇輩分上整整先于杜甫一個時代。 那就是, 他們將分別代表安史之亂前後兩個截然不同的唐朝。 李白的佳作, 在安史之亂以前大多已經寫出, 而杜甫的佳作, 則主要產生於安史之亂之後。
這種隔著明顯界碑的不同時間身份, 使他們兩人見面時有一種異樣感。
李白見到杜甫也是眼睛一亮。 他歷來不太懂得識人, 經常上當受騙, 但那是在官場和市井。 如果要他來識別一個詩人, 他卻很難看錯。 即便完全不認識, 只要吟誦幾首, 交談幾句, 便能立即作出判斷。 杜甫讓他驚歎, 因此很快成為好友。 他當然不能預知, 眼前的這個年輕人, 將與他一起成為執掌華夏文明詩歌王國數千年的最高君主而無人能夠覬覦;但他已感受到, 無法阻擋的天才之風正撲面而來。
他們喝了幾通酒就騎上了馬, 決定一起去打獵。
他們的出發地也就是他們的見面地, 在今天河南省開封市東南部,
當時與他們一起打獵的, 還有一位著名詩人高適。 高適比李白小三歲, 屬於同輩。 這位能夠寫出“莫愁前路無知己, 天下誰人不識君”、“借問梅花何處落, 風吹一夜滿關山”這種慷慨佳句的詩人, 當時正在這一帶“混跡漁樵”, “狂歌草澤”。 也就是說, 他空懷壯志在社會最底層艱難謀生, 無聊晃悠。 我不知道他當時熟悉杜甫的程度, 但一聽到李白前來, 一定興奮萬分。 這是他的土地, 溝溝壑壑都了然於心, 由他來陪獵, 再合適不過。
擠在他們三人身邊的,
於是, 一支馬隊形成了。 在我的想像中, 走在最前面的是高適, 他帶路;接著是李白, 他是馬隊的主角, 由賈至陪著;稍稍靠後的是杜甫, 他又經常跨前兩步與李白並駕齊驅;賈至帶來的那些人, 跟在後面。
當時的那個大澤濕地, 野生動物很多。 他們沒走多遠就挽弓抽箭, 揚鞭躍馬,賓士呼嘯起來。高適和賈至還帶來幾隻獵鷹,這時也像閃電般躥入草叢。箭聲響處,獵物倒地,大家齊聲叫好,任何人的表情都不像此地沉默寡言的獵人,更像追逐嬉戲中的小孩。馬隊中,喊得最響的大多是李白,而騎術最好的應該是高適。
獵物不少,大家覺得在野地架上火烤著吃,最香最新鮮,但賈至說早已在城裡備好了酒席。盛情難卻,那就到城裡去吧。到了酒席上,幾杯下肚,詩就出來了。這是什麼地方啊,即席吟詩的不是別人,居然是李白和杜甫,連高適也只能躲在一邊了,真是奢侈之極。
近年來我頻頻去陳留、商丘、單縣一帶,每次都會在路邊長久停留,設想著那些馬蹄箭鳴,那些呼嘯驚叫。中國古代大文豪留下生命蹤跡的地方,一般總是太深切、太怨愁、太悲壯,那樣的地方我們見得太多了。而在這裡,只有單純的快樂,只有遊戲的勇敢,既不是邊塞,也不是沙場,好像沒有千年重訪的理由,但是,我懷疑我們以前搞錯了。
詩有典雅的面容,但它的內質卻是生命力的勃發。無論是詩的個體、詩的群體、詩的時代都是這樣。沒有生命力的典雅,並不是我們喜歡的詩。因此,由詩人用馬蹄寫詩的曠野,實在可以看作被我們遺落已久的宏大課本。
詩人用馬蹄寫詩的地方也不少,但這兒,是李白、杜甫一起在寫,這如何了得。
我曾動念,認認真真學會騎馬,到那兒馳騁幾天。那一帶已經不是打獵的地方了,但是,總還可以高聲呼嘯吧?總還可以背誦他們的幾首詩作吧?
在那次打獵活動中,高適長時間地與李白、杜甫在一起,並不斷受到他們鼓舞,決定要改變一種活法。很快他就離開這一帶遊歷去了。
李白和杜甫從秋天一直玩到冬天。分手後,第二年春天又在山東見面,高適也趕了過來。不久,又一次告別,又一次重逢,那已經是秋天了。當冬天即將來臨的時候,李白和杜甫這兩位大詩人永久地別離了。
當時他們都不知道這是永訣,李白在分別之際還寫了“何時石門路,重有金樽開”的詩,但金樽再也沒有開啟。因此,這兩大詩人的交往期,一共也只有一年多一點,中間還有不少時間不在一起。
世間很多最珍貴的友情都是這樣,看起來親密得天老地荒、海枯石爛了,細細一問卻很少見面。相反,半輩子坐在一個辦公室面對面的,很可能尚未踏進友誼的最外層門檻。
就在李白、杜甫別離的整整十年之後,安史之亂爆發。那時,李白已經五十四歲,杜甫四十三歲。他們和唐代,都青春不再。
仍然是土地、馬蹄,馬蹄、土地,但內容變了。
▍圖文編輯:臨汾生活圈
揚鞭躍馬,賓士呼嘯起來。高適和賈至還帶來幾隻獵鷹,這時也像閃電般躥入草叢。箭聲響處,獵物倒地,大家齊聲叫好,任何人的表情都不像此地沉默寡言的獵人,更像追逐嬉戲中的小孩。馬隊中,喊得最響的大多是李白,而騎術最好的應該是高適。獵物不少,大家覺得在野地架上火烤著吃,最香最新鮮,但賈至說早已在城裡備好了酒席。盛情難卻,那就到城裡去吧。到了酒席上,幾杯下肚,詩就出來了。這是什麼地方啊,即席吟詩的不是別人,居然是李白和杜甫,連高適也只能躲在一邊了,真是奢侈之極。
近年來我頻頻去陳留、商丘、單縣一帶,每次都會在路邊長久停留,設想著那些馬蹄箭鳴,那些呼嘯驚叫。中國古代大文豪留下生命蹤跡的地方,一般總是太深切、太怨愁、太悲壯,那樣的地方我們見得太多了。而在這裡,只有單純的快樂,只有遊戲的勇敢,既不是邊塞,也不是沙場,好像沒有千年重訪的理由,但是,我懷疑我們以前搞錯了。
詩有典雅的面容,但它的內質卻是生命力的勃發。無論是詩的個體、詩的群體、詩的時代都是這樣。沒有生命力的典雅,並不是我們喜歡的詩。因此,由詩人用馬蹄寫詩的曠野,實在可以看作被我們遺落已久的宏大課本。
詩人用馬蹄寫詩的地方也不少,但這兒,是李白、杜甫一起在寫,這如何了得。
我曾動念,認認真真學會騎馬,到那兒馳騁幾天。那一帶已經不是打獵的地方了,但是,總還可以高聲呼嘯吧?總還可以背誦他們的幾首詩作吧?
在那次打獵活動中,高適長時間地與李白、杜甫在一起,並不斷受到他們鼓舞,決定要改變一種活法。很快他就離開這一帶遊歷去了。
李白和杜甫從秋天一直玩到冬天。分手後,第二年春天又在山東見面,高適也趕了過來。不久,又一次告別,又一次重逢,那已經是秋天了。當冬天即將來臨的時候,李白和杜甫這兩位大詩人永久地別離了。
當時他們都不知道這是永訣,李白在分別之際還寫了“何時石門路,重有金樽開”的詩,但金樽再也沒有開啟。因此,這兩大詩人的交往期,一共也只有一年多一點,中間還有不少時間不在一起。
世間很多最珍貴的友情都是這樣,看起來親密得天老地荒、海枯石爛了,細細一問卻很少見面。相反,半輩子坐在一個辦公室面對面的,很可能尚未踏進友誼的最外層門檻。
就在李白、杜甫別離的整整十年之後,安史之亂爆發。那時,李白已經五十四歲,杜甫四十三歲。他們和唐代,都青春不再。
仍然是土地、馬蹄,馬蹄、土地,但內容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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