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 省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關於《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激發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有關政策新聞發佈會。
省政協副主席、省人社廳廳長曹宇光介紹, 《意見》圍繞聚焦人才重點、公共服務政策、引才激勵政策和創新創業扶持政策四個方面, 制定了18條激勵措施, 從即日起開始實施。 其中, 我省對5個層次10類引進人才分別給予3萬到200萬元不等的安家補貼, 並且我省對引進人才提供子女就學政策實現重大突破, A、B類引進人才和省內現有人才子女可以選擇任意一所工作所在地幼稚園、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和高中階段或民辦學校就讀。
會上, 曹宇光介紹, 《意見》的制定主要遵循三個原則:
一是堅持人才優先發展原則。
二是堅持創新突破的原則。
三是堅持精准施策的原則。 堅持問題導向, 重點圍繞引才留才政策不優、創新創業環境不優、安居宜居條件不優以及政策碎片化、激勵作用不充分、人才貢獻率較低等問題, 研究制定相關激勵政策, 著力破解制約人才發展的瓶頸, 積極搭建人才幹事創業的舞臺, 為人才提供便捷、高效和暖心的服務保障, 不斷提升人才的榮譽感、歸屬感和社會地位, 確保各類人才在吉林想幹事、能幹事、幹成事。
《意見》制定實施的政策針對性較強、含金量較高、惠及面較廣、激勵作用較大且具有可操作性,
引進人才
我們需要什麼樣的人才?
按照不同層次類型將各行業領域人才劃分五類:
A 國內外領軍人才 B 國家級領軍人才
C 部級領軍人才 D 省級領軍人才
E 基礎實用人才
加強全省人才“一站式服務視窗”建設, 對A、B、C類引進人才“一事一議”、特事特辦, 對D類以上引進人才提供全方位免費幫辦服務。
我們如何引才聚才?
1.完善柔性引才聚才政策, 各級政府可對引才單位給予相應獎勵。
2.開闢引才編制使用綠色通道, 引進人才使用編制時, 隨用、隨批、隨時落編。
3.探索放開外籍人才工作或居留限制, 給予外籍人才平等扶持待遇。
留住人才
提高人才薪級工資待遇
高校、科研院所中A、B類人才薪級工資可比照規定標準上浮2級;C、D類可上浮1級;D類及以上人才績效工資增長比例可上提10%。 建立健全貢獻獎勵機制, 對獲得國家級榮譽或大獎的專業人才和創新創業人才給予獎勵或匹配獎勵;對科研納稅貢獻突出的人才, 按照繳稅額度給予相應比例獎勵。 用人單位可對業績突出、貢獻較大的E類及以上人才給予不同程度的一次性獎勵, 不納入本單位績效工資總量。
完善引進人才安家補貼政策
按照不同層次類型, 對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正式聘用合同的國內外頂尖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部級領軍人才、省級領軍人才和基礎實用人才等5個層次10類引進人才分別給予3萬~200萬元不等的安家補貼。
具體標準為———A類人才 200萬元左右 B類人才 最高120萬元左右C類人才 60萬元左右 D類人才 30萬元左右E類人才中:分別給予“985”“211”院校, “一流大學一流學科”博士畢業生10萬元左右、碩士畢業生8萬元左右, 省內省外特色高水準大學、特色高水準學科專業博士畢業生8萬元左右、碩士畢業生5萬元左右, 普通高校博士畢業生5萬元左右、碩士畢業生3萬元以上。
同時, 《意見》將原來各單位“各自為戰”的安家補貼政策以省委、省政府的高度統一了標準, 明確了資金保障管道。 其中, 引進到事業單位的, 所需資金按經費保障管道由各級財政和用人單位各承擔50%;引進到企業和其他經濟社會組織的, 所需資金由用人單位承擔2/3, 同級財政獎補1/3。
完善人才子女就學政策
按照A、B類引進人才和省內現有人才意願, 其子女既可按照原有政策任意選擇一所工作所在地幼稚園、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也可結合需求選擇任意一所高中階段學校或民辦學校就讀, 這項政策是我省的重大突破點;C、D類引進人才同等享受子女就學安置政策, 其子女入學可選擇工作所在地任意一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就讀。 在人才子女入學程式辦理方面,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 誰引進、誰負責”的原則, 分層級落實經認定人才子女入學責任。 省直部門(單位)引進或現有的, 由省教育廳負責協調辦理入學;市州(縣、市、區)政府或其所屬部門(單位)引進或現有的,由當地市州(縣、市、區)教育局負責協調辦理入學。此舉將切實保障人才創新創業無後顧之憂,並均衡省內A、B類人才與引進人才的平等待遇,解決“引進女婿氣跑兒”的問題。
放寬科研專案經費限制
《意見》提出,針對省及省以下科研專案經費管理和使用實際,允許用人單位和專案負責人自行調劑科研經費中直接費用支出明細。通過驗收項目的結餘資金,項目負責人可在2年內統籌安排用於人才引進、績效獎勵以及其他科技活動。
個人股權激勵稅收優惠
《意見》規定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員工股權激勵,符合規定條件的,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可實行遞延納稅政策,即員工在取得股權激勵時可暫不納稅,遞延至轉讓該股權時納稅;股權轉讓時,按照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稅費後的差額,按照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上市公司授予個人股權激勵,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個人可自取得股權獎勵之日起,在不超過12個月的期限內繳納個人所得稅。
人盡其才
人才創新創業給予扶持
《意見》對人才創新創業的激勵扶持,重點突出專案、資金、平臺和載體“四個驅動”為主。重點實施“戰略性創新創業人才扶持計畫、科研成果轉化創新創業人才扶持計畫、高校畢業生創新創業扶持計畫、‘吉人回鄉’創新創業扶持計畫”,通過政府專項貼補扶持、創建雙創基金股權投資扶持等方式,計畫全省每年投入近3億元資金,扶持重點產業人才、科技成果轉化人才、高校畢業生和吉林籍返鄉人才創新創業。加大創新創業平臺建設扶持力度。搭建平臺為“吉人回鄉”提供服務保障。對在引才中具有突出貢獻的個人或單位,從今年開始我省將給予特殊貢獻獎勵。
對省內人才給予相應激勵保障政策
《意見》也充分考慮了人才均衡發展的問題。在重點考慮引進人才的同時,也對域內人才有了更進一步的激勵和支持。
一是省內省外高端人才子女就學政策,省內A、B類人才同等享受引進人才子女就學安置政策。二是完善了省內人才選聘機制,拓寬了人才職業發展空間。探索試行吉林省一級專業技術崗位選聘機制,A類人才特設直聘。業績貢獻特別突出的B類人才可直評特聘二級專業技術崗位。C、D類人才和業績貢獻突出的博士畢業生、高技能人才和科技成果轉化創新創業人才可直接認定高級職稱,按特設崗位聘任。國家或省級博士後研究人員和留學回國人才科研資助項目優秀主要完成人,直接列為省拔尖創新第三層次人才人選。高技能人才直接納入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選拔範圍。
同時,激勵人才向基層和創新創業崗位流動。允許在企業兼職創新創業的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申請認定高級職業技能等級;在高校和科研院所兼職專業技術工作的企業高技能人才,可申請認定相應級別職稱;對在縣(市、區)及以下基層一線工作服務或創新創業滿3年且業績貢獻突出的省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單獨認定,特設崗位聘任;對與縣(市、區) 及以下企事業單位簽訂3年以上聘任合同的碩士畢業生,可直接申請認定評審系列中級職稱,按特設崗位聘任;屬於職稱資格考試系列的,可對照中級職稱標準兌現待遇。
三是提高了省內人才薪酬待遇,對有重大貢獻人才給予獎勵。允許高校、科研院所中A、B類人才薪級工資可比照規定標準上浮2級,C、D類可上浮1級;D類及以上人才績效工資增長比例可上提10%,總量不超過30%。同時,建立健全貢獻獎勵機制,對獲得國家級榮譽或大獎的專業人才和創新創業人才給予獎勵或匹配,簡單說如果獲得國家獎勵500萬元,省級財政也將配套獎勵500萬元,對有重大貢獻的人才要實行重獎;對科研納稅貢獻突出的人才,按照繳稅額度給予相應比例獎勵,按照經費保障管道由各級財政或用人單位給予獎勵或匹配。用人單位可對業績突出、貢獻較大的E類及以上人才給予不同程度的一次性獎勵,不納入本單位績效工資總量。
新文化記者 李德慶
由省教育廳負責協調辦理入學;市州(縣、市、區)政府或其所屬部門(單位)引進或現有的,由當地市州(縣、市、區)教育局負責協調辦理入學。此舉將切實保障人才創新創業無後顧之憂,並均衡省內A、B類人才與引進人才的平等待遇,解決“引進女婿氣跑兒”的問題。放寬科研專案經費限制
《意見》提出,針對省及省以下科研專案經費管理和使用實際,允許用人單位和專案負責人自行調劑科研經費中直接費用支出明細。通過驗收項目的結餘資金,項目負責人可在2年內統籌安排用於人才引進、績效獎勵以及其他科技活動。
個人股權激勵稅收優惠
《意見》規定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員工股權激勵,符合規定條件的,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可實行遞延納稅政策,即員工在取得股權激勵時可暫不納稅,遞延至轉讓該股權時納稅;股權轉讓時,按照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稅費後的差額,按照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上市公司授予個人股權激勵,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個人可自取得股權獎勵之日起,在不超過12個月的期限內繳納個人所得稅。
人盡其才
人才創新創業給予扶持
《意見》對人才創新創業的激勵扶持,重點突出專案、資金、平臺和載體“四個驅動”為主。重點實施“戰略性創新創業人才扶持計畫、科研成果轉化創新創業人才扶持計畫、高校畢業生創新創業扶持計畫、‘吉人回鄉’創新創業扶持計畫”,通過政府專項貼補扶持、創建雙創基金股權投資扶持等方式,計畫全省每年投入近3億元資金,扶持重點產業人才、科技成果轉化人才、高校畢業生和吉林籍返鄉人才創新創業。加大創新創業平臺建設扶持力度。搭建平臺為“吉人回鄉”提供服務保障。對在引才中具有突出貢獻的個人或單位,從今年開始我省將給予特殊貢獻獎勵。
對省內人才給予相應激勵保障政策
《意見》也充分考慮了人才均衡發展的問題。在重點考慮引進人才的同時,也對域內人才有了更進一步的激勵和支持。
一是省內省外高端人才子女就學政策,省內A、B類人才同等享受引進人才子女就學安置政策。二是完善了省內人才選聘機制,拓寬了人才職業發展空間。探索試行吉林省一級專業技術崗位選聘機制,A類人才特設直聘。業績貢獻特別突出的B類人才可直評特聘二級專業技術崗位。C、D類人才和業績貢獻突出的博士畢業生、高技能人才和科技成果轉化創新創業人才可直接認定高級職稱,按特設崗位聘任。國家或省級博士後研究人員和留學回國人才科研資助項目優秀主要完成人,直接列為省拔尖創新第三層次人才人選。高技能人才直接納入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選拔範圍。
同時,激勵人才向基層和創新創業崗位流動。允許在企業兼職創新創業的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申請認定高級職業技能等級;在高校和科研院所兼職專業技術工作的企業高技能人才,可申請認定相應級別職稱;對在縣(市、區)及以下基層一線工作服務或創新創業滿3年且業績貢獻突出的省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單獨認定,特設崗位聘任;對與縣(市、區) 及以下企事業單位簽訂3年以上聘任合同的碩士畢業生,可直接申請認定評審系列中級職稱,按特設崗位聘任;屬於職稱資格考試系列的,可對照中級職稱標準兌現待遇。
三是提高了省內人才薪酬待遇,對有重大貢獻人才給予獎勵。允許高校、科研院所中A、B類人才薪級工資可比照規定標準上浮2級,C、D類可上浮1級;D類及以上人才績效工資增長比例可上提10%,總量不超過30%。同時,建立健全貢獻獎勵機制,對獲得國家級榮譽或大獎的專業人才和創新創業人才給予獎勵或匹配,簡單說如果獲得國家獎勵500萬元,省級財政也將配套獎勵500萬元,對有重大貢獻的人才要實行重獎;對科研納稅貢獻突出的人才,按照繳稅額度給予相應比例獎勵,按照經費保障管道由各級財政或用人單位給予獎勵或匹配。用人單位可對業績突出、貢獻較大的E類及以上人才給予不同程度的一次性獎勵,不納入本單位績效工資總量。
新文化記者 李德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