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惡不赦”出自于《齊律》的“重罪十條”:
1、謀反, 這歷來都被視為十惡之首。
2、謀大逆。 指毀壞皇家宗廟、陵寢、宮殿的行為。
3、謀叛。 謀叛是指叛逃到其它敵對國家。
4、惡逆。 指打殺祖父母、父母以及姑、舅、叔等長輩和尊親。
5、不道, 無道。
6、大不敬。 偷盜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 偽造御用藥品以誤犯食禁。
7、不孝。 指咒駡、控告以及不贍養自己的祖父母、父母。 祖、父輩死後亡匿不舉哀, 喪期嫁娶作樂。
8、不睦。
9、不義。 指毆打、殺死長官(一般指州縣長官), 丈夫死後不舉哀並作樂改嫁等。
10、內亂。 指與祖父、父親的妾通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