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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成都城管對違停開罰單?這不是真的……

--------最新消息---------成都城管對違停開罰單?不是真的...住建部等6部門發文要求“城管可對違停車輛開罰單”, 成都在15個試點城市中。 不過, 最新情況是, 該項政策不會落地成都。

採訪了市城管委宣教處處長許濤, 他回復稱:“和成都市地方性法規相悖, 市城管不會對違停開罰單。 ”他強調:“住建部門的檔是探索性試點, 不是剛性要求”。

關於城管開罰單, 有新聞說“相關實施方案已起草”。 許濤回復, 去年10月的確向市委市政府提交過一份草案, 是關於“房管、建設、工商、規劃”四領域將移交部分執法權給城管, 但其中並未包含交警部門的“開罰單”。

至於以後會不會開罰單, 許濤說:“目前肯定沒有, 今後說不清楚”。

--------稍早消息---------

2018年1月至9月底, 成都、廣州、杭州、濟南等15個城市, 將開展行使環境保護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等5方面16項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 其中, 在交通管理方面, 城管可試點行使侵佔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的行政處罰權。

近日, 住建部等6部門聯合發佈了《六部委聯合發文推進城市管理領域綜合執法》, 公佈了此消息。

據瞭解, 試點城市的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可以實施環境保護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務管理、食品藥品監管5方面16項行政處罰權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

根據通知, 在環境管理方面, 試點行使社會生活雜訊污染、建築施工雜訊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處罰權。

在工商管理方面, 試點行使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

在交通管理方面, 試點行使侵佔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的行政處罰權。 在水務管理方面, 試點行使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的行政處罰權。 在食品藥品監管方面, 試點行使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等的行政處罰權。

其中, 最引人注意的是成功實施交通管理。 以往, 城管或協警只是協助交警管理非機動車、人行道的亂停問題, 即使貼了違停提醒單, 也不具有處罰效力。 而在試點期間, 城管開出的罰單, 同樣具有處罰效力。 成都市城管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成都相關實施方案已經起草, 將根據成都市委市政府統一安排實施。

據悉, 15個試點城市分別為:浙江省杭州市、河北省秦皇島市、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遼寧省盤錦市、吉林省四平市、江蘇省丹陽市、江西省新餘市、山東省濟南市、河南省開封市、湖北省黃岡市、湖南省邵陽市、廣東省廣州市、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四川省成都市、貴州省福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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