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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是公職人員,不代表教師就成了公務員

近日, 中央發佈《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 其中一條指出, 不斷提高教師地位待遇, 真正讓教師成為令人羡慕的職業, 確立教師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的特殊法律地位。 據此, 有人認為, 教師將成為公務員。 其實, 這種理解還是有些偏頗的。

在國外, 只要是政府雇員, 一般都屬於公務員序列。 比如在日本, 公立學校的教師就屬於一種特殊的公務員——教育公務員。 在德國, 公立學校的教師也屬於公務員範疇, 享受公務員的一切福利待遇。 在美國, 公立學校的教師同樣屬於政府雇員, 所以也被列入公務員序列。 在這些國家, 國家公職人員一般可以等同于公務員。

但在我國, 國家公職人員的範疇就比較廣, 只要是由政府財政承擔工資收入的在編人員, 幾乎全部屬於國家公職人員範疇, 這裡面就包括了公務員、事業編。 而在我國當前的體制下,

教師本來就屬於全額事業編, 教師工資全部由政府財政撥款, 所以說教師本來就屬於國家公職人員範疇, 而並非是公務員。

根據《意見》確定的教師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的特殊法律地位, 而作出教師將成為公務員的結論, 還是欠妥當的。 不過《意見》還指出,

要大幅提高教師地位待遇, 並確保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水準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準。 雖然這種說法已經提了多年, 但是由中央發文還是頭一次, 所以對廣大教師來說, 無疑是一個值得期待的事情。

一直以來, 公務員、教師、事業編等,

都是大學生眼中的“鐵飯碗”, 但是在這些崗位中, 教師也一直是很多大學生就業的“備胎”。 有的大學生因為機關事業單位、公務員考試失利, 暫且考取教師, 並且一直在“臥薪嚐膽”, 希望有朝一日能夠“東山再起”, 所以我們看到每年公務員考試人群中, 有很大比例是在職教師。 這從另一方面也說明, 在目前的體制下, 教師的確不如公務員。 《意見》出臺後, 教師的地位與待遇提高, 再加上誘人的寒暑假, 這種現象會否有所轉變, 會否出現公務員、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考教師的情況?我們只能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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