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記者從董必武。 當時, 董良翬向記者介紹:“今天我和我的很多家人都來了, 由於弟弟良翮身體不好, 沒能來參加今天的發佈會。 ”
至於兩次被囚的經歷,
董良翮在接受採訪時曾有詳細敘述。
1966年12月的一個夜晚, 董良翬接到父母從廣州休養地打來的長途電話。 說接到中央通知, 要董良翮去公安局投案自首、交代問題。
第二天一早, 董良翮在姐姐的陪同下, 騎著自行車投案。 他檢討了自己自“文革”以來的一些行為……說完, 公安局的人讓他回家。 董良翮原以為這一切都是誤會。 然而, 1967年1月4日淩晨, 公安局打來電話, 通知他立即帶牙具去投案報到。 21歲的董良翮開始了他的第一次牢獄生活。
“當時關了兩三百人吧, 都是學生, 還都是我們這些各個學校的頭, 大部分還是幹部子女, 都在裡頭。 ”董良翮說, 4月22日他們才獲釋回家。 經過此事後, 董必武的耳朵聾了, 身體明顯也差了。
(2010年, 董良翮回插隊地激動落淚)
1968年3月下旬,
董良翮準備入伍,
誰知就在此時,
他再度被捕入獄,
一關就是半年多。
兩次加起來有一年。
說到第二次入獄的感受, 他表示自己被關在單間,
兒子再次入獄, 父母無能為力。 董必武的耳朵更聾了, 步履也有些蹣跚。 他作了不少詩, 寫在整張報紙上, 內容都是關於兒子被捕的。 為了不被人認出來, 字就橫著寫、豎著寫, 大字、小字拌和著寫, 把整張報紙塗成墨色。 直到1968年年底, 在沒有作出任何結論的情形下, 董良翮被釋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