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陳春怡)撿到近20萬鉅款, 他沒有猶豫, 第一時間報了警, 並在原地等待失主, 事後又婉拒了現金酬謝……這個拾金不昧的小夥就是懷遠縣城投公司普通職員年飛。 2月1日, 記者從市文明辦獲悉, 經省“安徽好人”評選委員會和公眾代表評審團評議評定, 年飛被評為“安徽好人”。
事情發生在兩年前。 2016年3月29日晚, 家住懷遠縣城關鎮的年飛到附近超市購物。 晚上八點半, 正當他推著購物車出門時, 意外發現旁邊一輛空購物車內有個黑色手提包。 此時, 超市即將結束營業, 往來顧客寥寥無幾。 年飛四下張望,
“這是誰落在這兒的?”刹那間, 年飛腦海中閃過許多念頭。 平復了一下情緒, 他拿出手機撥打了110, 隨後抱著手提包回到自己車上, 等待民警的到來。 大約過了5分鐘, 一輛越野車呼嘯過, 一個急刹車停在超市門口, 只見一對年輕夫婦帶著孩子從車上跳了下來, 徑直往超市購物車停放處跑去。 年飛搖下車窗, 詢問對方是否丟了東西, 安慰他們:“東西現就在我的車上, 但是我剛剛打了110, 要等110來了以後才能還給你們。 ”
在民警的見證下, 失主陳先生拿回了手提包。
原來, 這筆錢是陳先生剛從銀行取的, 準備用作購房首付, 卻不慎將手提包遺留在超市購物車上。 “車都快開到家了, 才想起包沒帶。 ”陳先生回憶說:“當時心都涼了, 卻沒想到運氣這麼好, 遇到了好心人。 ”
“孩子才四歲, 知道我當選‘安徽好人’, 說了一句‘爸爸真棒’, 這對我來說比什麼榮譽都光榮。 ”2月2日, 記者聯繫了年飛, 他說:“平時我也會帶孩子參加一些志願服務活動, 看望孤寡老人、福利院小朋友, 希望孩子將來做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年飛表示, 誠信做人是道德底線, 作為一名父親, 他有義務給下一代作出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