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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部發佈《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1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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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部近日向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等14個部門印送了《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17年版)》(簡稱綜合名錄), 同時向社會全文公開。

根據國務院部署, 自2007年以來, 環境保護部持續開展綜合名錄編制工作。 此次發佈的綜合名錄包含兩部分:

一、“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簡稱“雙高”產品)名錄, 包括885項“雙高”產品;

二、環境保護重點設備名錄, 包括72項設備。

“雙高”產品包含50餘種生產過程中產生大量污染物(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的產品, 40多種產生大量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的產品,

200餘種涉重金屬污染的產品, 570余種高環境風險產品。

綜合名錄從全生命週期角度提出這些“雙高”產品, 為政府部門、企業、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環境治理工作, 提供了科學有效的參考。

環境保護部政策法規司負責人表示,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 環保部積極會同有關部門, 加快建立綠色生產和消費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導向, 建立健全綠色低碳迴圈發展的經濟體系, 綜合名錄與這些工作緊密融合, 始終發揮著重要基礎保障作用。

目前, 綜合名錄已在稅收、貿易、金融等領域發揮積極作用。 已有多批“雙高”產品被先後取消出口退稅, 禁止加工貿易。

2017年9月, 經國務院同意, 環保部配合財政部制定出臺了《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17年版)》,

包括24項環保專用設備。

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列入《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範圍內的環境保護專用設備的, 該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 可以在後5個納稅年度中結轉抵免。 許多銀行機構根據綜合名錄, 已經採取了差別化的信貸措施。

為了服務於市場主體, 綜合名錄一方面清晰地為企業指明國家限制的“雙高”產品、污染工藝, 另一方面又為企業指明能夠有效減少污染物排放、助力生態環境品質改善的環境保護專用設備。

在綠色稅收、綠色貿易、綠色信貸等相關經濟政策的引導下,

企業應當更加積極主動地履行環保主體責任, 減少甚至避免對“雙高”產品的採購、生產及使用, 加大對環保專用設備等方面的環保投資力度, 通過減少污染物排放, 降低自身環境違法風險。

針對下一步綜合名錄工作, 該負責人表示, 一是進一步積極開展綜合名錄基礎研究工作, 不斷擴大綜合名錄的覆蓋範圍, 繼續將環境影響大、可能造成嚴重危害的“雙高”產品納入綜合名錄;二是積極推動綜合名錄的應用工作, 配合相關部門將生態環保要求融入到經濟管理的各方面和全過程, 研究制定推動綠色發展的環境經濟政策, 建立環境成本合理負擔機制, 減緩和消除“雙高”產品大量生產、出口、消費形成的環境損害和環境隱患,

使綠色產品、綠色技術、綠色工藝獲得更大的市場空間, 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堅實的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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