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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珍:把工作做到極致

郭樹合

十年的從檢經歷, 既是不斷翻新的履歷, 更是對初心的執著堅守。 說起山東省萊州市檢察院辦公室主任于珍, 熟悉的人都會說這姑娘身上有一股持之以恆的韌勁。

憑著這股韌勁, 她在平凡的崗位做出了不平凡的業績。

2007年10月, 於珍剛進單位時被安排在偵監科工作。 很快, 領導和同事們發現于珍雖然話不多, 但做起事來卻乾脆俐落, 案子到了她手中, 不論多麼複雜, 都辦得很扎實。 從2007年到2012年, 五年的時間, 她共辦理審查批捕案件570餘起, 追捕漏犯30餘人, 準確率100%, 無一引發當事人上訪。

於珍在工作中始終堅持法律至上。 2010年, 她在辦理何某等人非法盜采海砂案件時, 面對5名嫌疑人供證不一, 關鍵事實難以認定的情況, 於珍提前介入, 與偵查人員調取了關鍵證人賈某的證言, 對前期行政執法證據逐一進行了固定和完善, 並依據事實和法律依法改變公安機關定性。

同時, 建議對涉案人員做兩方面處理, 對組織者、實施者通過扎實有效的證據依法作出批捕決定, 對不明知、情節輕微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捕決定。 該案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被山東省檢察院評為“兩個專項”監督十佳案例。

工作之余, 于珍潛心業務研究, 針對偵查機關的提請批准逮捕書中部分犯罪嫌疑人經常被標注“另案處理”, 而究竟什麼時間處理的、如何處理的卻語焉不詳的情形, 於珍牽頭探索建立了“另案處理”四三監督機制, 有效解決了實踐中以罰代刑、降格處理等問題。 最高檢對此予以轉發刊載, 山東省檢察院在萊州市召開現場會予以推廣。 正是由於長期的思考與實踐, 於珍的業務水準和文字功底得到很大提升,

先後榮獲煙臺市偵查監督“十佳辦案人”和山東省“優秀辦案人”稱號, 她所撰寫的經驗材料、理論文章多次被《人民檢察》、最高檢工作簡報等轉發推廣。

2013年初, 於珍調任該院辦公室工作, 從事領導講話、資訊簡報、理論調研材料的撰寫, 在她的筆端流淌出了一篇篇基層檢察事業發展的精彩篇章。 “痕跡管理”、生態檢察、互聯網+、“四式”監督法等一批創新亮點工作得到上級院的肯定推廣, 鍛造出了萊州檢察的工作新品牌。

2013年7月, 於珍通過競爭上崗, 走上辦公室主任的崗位, 她肩上的任務更繁重了, 既要幹好本職分內工作, 又要擔起組織、協調機關事務的重任。 辦公室工作是一份苦差事、累差事, 不少人因該工作默默無聞、沒白沒黑、無名無利而不願涉足。

但於珍一干就是五年, 撰寫各類綜合講話材料100餘份, 編寫各類宣傳資訊500餘篇, 撰寫理論調研文章40餘篇。 這些數字的背後, 沒有什麼驚天動地的事蹟, 無非是整天埋頭在電腦旁加班加點、通宵達旦的呆板形象。

“平凡不意味著平庸, 平淡同樣能夠有為。 ”事實證明, 於珍默默無聞的堅持沒有白費, 該院資訊調研工作連年在煙臺市檢察機關名列前茅, 連續三年被山東省院評為資訊工作先進單位, 連續五年在省市院創新成果評選中榜上有名, 公文機要、保密檔案、人大代表聯絡無一差錯與遺漏。 工作上, 於珍既是部門領導又是工作骨幹, 既堅持原則又注重方式方法, 在她的帶領下,

辦公室連年被評為該院優秀科室, 部門幹警11人次受到各級表彰, 4人成長為能夠獨當一面的行家裡手。

不論在哪個崗位上, 於珍身上始終體現出兩種優秀的品質, 學無止境的精神和強烈的擔當意識。 在學習上, 她沒有絲毫懈怠, 日復一日地堅持, 從零碎學習到系統鑽研, 從理論學習到實踐探索, 見證了她的成長。 在工作上, 她勇於擔當, 將手頭的每一項工作做到能力範圍內的極致, 以有為贏得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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