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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倉庫管理之“倉庫安全管理規定”

1.總則

1.1.制定目的

規範倉庫安全管理, 保證物料、倉庫及公司財務安全。

1.2.適用範圍

本公司各類倉庫(原料、半成品、成品及物品倉庫)之安全管理, 除遵守公司其他安全規章之外, 尚需遵守本規定。

1.3權責單位

1.3.1.物料科負責本規定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1.3.2.總經理負責本規章制定、修改、廢止之核准。

2.安全管理規定

2.1物料存儲原則

2.1.1物料存儲事故發生的原因

存儲事故發生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幾種:

2.1.1.1不安全的環境。

2.1.1.2不安全的動作。

2.1.1.3堆積方法錯誤。

2.2.1.4超量存放。

2.2.1.5警戒與防護不當。

2.2.1.6其他。

2.1.2一般物料的存儲原則

一般物料的存儲應遵守下列原則:

2.1.2.1不得超過堆放地面的安全負荷量。

2.1.2.2不得影響照明。

2.1.2.3不得妨礙機械設備的操作。

2.1.2.4不得妨礙通道與出入口。

2.1.2.5不得減少自動灑水器及火警警報器的有效功能。

2.1.2.6不得妨礙消防器具之緊急使用。

2.1.2.7不得依靠消防器具之緊急使用。

2.1.2.8不得堵塞電氣開關及急救設備。

2.1.2.9保持倉庫整潔。

2.1.2.10減少不必要的搬運。

2.1.2.11標明存放的位置與通道。

2.1.2.12物料堆放平穩。

2.1.2.13設有適當的排水設備。

2.1.2.14易燃易爆物品隔離存放。

2.1.2.15其他符合安全之原則。

2.1.3危險物品的存儲原則

2.1.3.1分類存儲。

2.1.3.2良好的通風。

2.1.3.3適當的採光。

2.1.3.4火災與爆炸的防止。

2.1.3.5危險物品的醒目標誌。

2.1.3.6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護。

2.1.3.7制定相應的安全規則。

2.1.3.8相關人員的安全訓練。

2.2物料存儲計畫

2.2.1物料存儲計畫的目的

2.2.1.1防止意外之人員傷害及物料損壞。

2.2.1.2防止火災, 保持通風, 防止自燃, 隔離危險物料。

2.2.1.3節省地方及空間。

2.2.1.4工作簡化。

2.2.2物料存儲計畫

2.2.2.1存儲物料均應集中並分類堆放, 做到整齊有序。

2.2.2.2應保留必要之通道, 通道上不允許有物料、工具, 保持暢通。

2.2.2.3物料存放不可妨礙施工及緊急時需用的設備。

2.2.2.4禁止在通道上裝卸物料、車行道應保證最大車輛可暢通。

2.2.2.5儘量適用貨架、儲棧板堆放物料。

2.2.2.6物料存儲應按種類、大小、長短整齊堆置,

防止倒塌。

2.2.2.7物料堆積在公共場地時, 應設置防護欄, 並樹立警告標誌。

2.3各類物料存儲要領

2.3.1木材的存儲要領

2.3.1.1應堆放在硬地。

2.3.1.2應遠離火源。

2.3.1.3堆高如超過四層, 應採用橫豎交錯之方式堆置。

2.3.1.4每堆本材高度應儘量相同。

2.3.2袋裝材料的存儲要領

2.3.2.1堆置及移動時應小心謹慎,保持平穩,不致傾塌。

2.3.2.2每堆不超過十層,堆置於地板上或貨架上時,應確保地板或貨架之強度足夠

2.3.2.3底部四層,每兩層換一次方向交錯疊放,第五層起,每層之堆置方向應相互交替。

2.3.2.4堆置第五層以上時,應每五袋減少一袋,使堆垛向內縮進。

2.3.2.5檢查堆置地面,不可有鐵釘或尖銳物品。

2.3.2.6為整堆搬運方便,可考慮堆放在棧板上。

2.3.3油料的存儲要領

2.3.3.1油桶如露天存放,應慎防油料受污染。

2.3.3.2桶裝油料之存儲,應注意保持名稱,標誌之完整,並切實嚴禁煙火、標有禁煙標誌、安全標誌。

2.3.3.3油料存儲場所,應有適當的防火設備,油桶應加裝靜電搭鐵。

2.3.3.4油料倉庫內,應注意氣候濕度之變化,採用防火建築,存放地點應遠離熱源,通風,採光均應良好。

2.3.3.5各項油料分裝、裝罐設備在不使用時應存于安全場所,固定式分裝設備及活動式分裝設備所用的容器管嘴、噴槍等均應分別標明專供何種油料使用,不可任意取用,以防不同油料混合時發生化學反應及產生危險。

2.3.3.6存油地點應保持清潔,不得有濺潑油料或其他易引起傷害之物品。

2.3.3.7高壓氣體不應和油料存放在同一倉庫內。

2.3.4氣體鋼瓶的存儲要領

2.3.4.1氣體鋼瓶存儲位置應遠離火源,倘存放于室內時,附近不得另有其他高度易燃物、火爐、散熱器等。

2.3.4.2氣體鋼瓶應妥為放置,防止傾倒,並不得存放於升降機口、門口或其他易被人碰倒之場所。

2.3.4.3氧氣瓶不得與乙炔氣瓶或其他燃料瓶同存於一地。

2.3.4.4氣體鋼瓶露天存放時,應避免太陽直射。

2.3.4.5已用罄之氣體鋼瓶存儲時,應將閥門關緊。

2.3.4.6氣體鋼瓶已接通管子,在使用時,閥帽不得任意放置,以防遺失。

2.3.4.7氣體鋼瓶存放,應注意瓶上標明氣體名稱之標籤不得遺落、損壞或褪色。

2.3.4.8氣體鋼瓶使用時之放置,應有放置架,加裝鏈條捆妥,或用其他方法以防傾倒,並選擇危害最小之地點放置,勿靠近設備、材料或人員等頻繁移動之場所。

2.3.4.9氣體鋼瓶不得與電線接觸。

2.3.4.10不得將任何工具、材料或其他物品放置於氣體鋼瓶上,臨時存放也不允許。

2.4其他安全管理規定

除遵守公司其他安全規章外,倉庫安全管理尚需注意以下事項:

2.4.1非倉庫人員未經倉庫人員允許不可進入倉庫。

2.4.2倉庫內嚴禁吸煙和適用明火。

2.4.3因倉庫施工需使用明火應報工安課批准,並採取防護措施。

2.4.4倉庫應有應急出口,不可僅有一個大門。

2.4.5倉庫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如消防栓、滅火器等。

2.4.6倉管人員須經消防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2.3.2.1堆置及移動時應小心謹慎,保持平穩,不致傾塌。

2.3.2.2每堆不超過十層,堆置於地板上或貨架上時,應確保地板或貨架之強度足夠

2.3.2.3底部四層,每兩層換一次方向交錯疊放,第五層起,每層之堆置方向應相互交替。

2.3.2.4堆置第五層以上時,應每五袋減少一袋,使堆垛向內縮進。

2.3.2.5檢查堆置地面,不可有鐵釘或尖銳物品。

2.3.2.6為整堆搬運方便,可考慮堆放在棧板上。

2.3.3油料的存儲要領

2.3.3.1油桶如露天存放,應慎防油料受污染。

2.3.3.2桶裝油料之存儲,應注意保持名稱,標誌之完整,並切實嚴禁煙火、標有禁煙標誌、安全標誌。

2.3.3.3油料存儲場所,應有適當的防火設備,油桶應加裝靜電搭鐵。

2.3.3.4油料倉庫內,應注意氣候濕度之變化,採用防火建築,存放地點應遠離熱源,通風,採光均應良好。

2.3.3.5各項油料分裝、裝罐設備在不使用時應存于安全場所,固定式分裝設備及活動式分裝設備所用的容器管嘴、噴槍等均應分別標明專供何種油料使用,不可任意取用,以防不同油料混合時發生化學反應及產生危險。

2.3.3.6存油地點應保持清潔,不得有濺潑油料或其他易引起傷害之物品。

2.3.3.7高壓氣體不應和油料存放在同一倉庫內。

2.3.4氣體鋼瓶的存儲要領

2.3.4.1氣體鋼瓶存儲位置應遠離火源,倘存放于室內時,附近不得另有其他高度易燃物、火爐、散熱器等。

2.3.4.2氣體鋼瓶應妥為放置,防止傾倒,並不得存放於升降機口、門口或其他易被人碰倒之場所。

2.3.4.3氧氣瓶不得與乙炔氣瓶或其他燃料瓶同存於一地。

2.3.4.4氣體鋼瓶露天存放時,應避免太陽直射。

2.3.4.5已用罄之氣體鋼瓶存儲時,應將閥門關緊。

2.3.4.6氣體鋼瓶已接通管子,在使用時,閥帽不得任意放置,以防遺失。

2.3.4.7氣體鋼瓶存放,應注意瓶上標明氣體名稱之標籤不得遺落、損壞或褪色。

2.3.4.8氣體鋼瓶使用時之放置,應有放置架,加裝鏈條捆妥,或用其他方法以防傾倒,並選擇危害最小之地點放置,勿靠近設備、材料或人員等頻繁移動之場所。

2.3.4.9氣體鋼瓶不得與電線接觸。

2.3.4.10不得將任何工具、材料或其他物品放置於氣體鋼瓶上,臨時存放也不允許。

2.4其他安全管理規定

除遵守公司其他安全規章外,倉庫安全管理尚需注意以下事項:

2.4.1非倉庫人員未經倉庫人員允許不可進入倉庫。

2.4.2倉庫內嚴禁吸煙和適用明火。

2.4.3因倉庫施工需使用明火應報工安課批准,並採取防護措施。

2.4.4倉庫應有應急出口,不可僅有一個大門。

2.4.5倉庫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如消防栓、滅火器等。

2.4.6倉管人員須經消防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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