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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不純黃金抵押,陝西、河南19家銀行業機構被騙貸190億

近日, 經過立案、調查、審理、審議、告知、陳述申辯意見覆核等一系列法定程式, 陝西、河南銀監局依法查處了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質押貸款案件, 對兩地涉及該案的19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共計罰款5250萬元, 並處罰104名責任人。

2016年5月, 陝西潼關縣聯社發生一起2000萬元質押貸款案件。 結合案件情況, 陝西、河南銀監局迅速組織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全面排查, 發現多名外部不法人員橫跨陝西、河南兩省, 以純度不足的非標準黃金做質押物, 騙取19家銀行業金融機構190億元貸款。 目前, 公安機關已抓獲35名外部涉案人員。

案發後, 陝西、河南銀監局積極指導督促相關機構多措並舉化解風險, 並啟動了立案調查和行政處罰工作。

陝西銀監局對涉及該案的18家銀行業金融機構罰款合計5000萬元, 其中對陝西省聯社及潼關縣聯社等11家縣級農信社聯社罰款3600萬元, 對郵儲銀行陝西省分行及其渭南市分行、潼關縣支行罰款1000萬元, 對工商銀行陝西省分行及其渭南分行、潼關縣支行罰款400萬元。 對上述機構的95名責任人予以處罰, 其中取消8人1年至終身高管任職資格, 對87人分別給予警告。 同時, 責令相關機構按照黨紀、政紀和內部規章, 對262名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 此外, 陝西銀監局對內部監管履職不力人員進行了執紀問責。

河南銀監局對涉及該案的工商銀行河南三門峽靈寶支行處以罰款250萬元,

對該支行及工商銀行三門峽分行9名相關責任人予以處罰, 其中取消5人3至8年高管任職資格, 對4名高管分別給予警告。 同時, 責令工商銀行對省、市、縣三級分支機搆48名責任人給予了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

該案暴露出上述銀行業金融機構內控管理存在諸多缺陷。 一是貸款“三查”形同虛設。 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貸前調查不盡職、貸款審查不嚴格、貸後管理缺位元, 部分基層機構在業務辦理過程中有章不循、違規操作, 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二是押品管理嚴重失效。 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對貸款質押物的檢測及價值評估存在重大紕漏, 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三是業務開展盲目激進。 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過度追求業務發展規模和速度, 不瞭解自己的客戶, 不能穿透業務風險, 部分機構違規開展業務審批, 重要崗位未形成有效制約, 內控審計作用缺失。

下一步, 銀監會將繼續堅持依法監管、嚴格監管、公正監管、廉潔監管, 堅決刹住亂象, 堅決治癒沉屙, 著力防範化解銀行業風險, 引導銀行業回歸本源、專注主業, 堅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

(原標題:銀監會依法查處陝西、河南銀行業金融機構質押貸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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