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經過立案、調查、審理、審議、告知、陳述申辯意見覆核等一系列法定程式,
陝西、河南銀監局依法查處了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質押貸款案件,
對兩地涉及該案的19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共計罰款5250萬元,
並處罰104名責任人。
2016年5月, 陝西潼關縣聯社發生一起2000萬元質押貸款案件。 結合案件情況, 陝西、河南銀監局迅速組織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全面排查, 發現多名外部不法人員橫跨陝西、河南兩省, 以純度不足的非標準黃金做質押物, 騙取19家銀行業金融機構190億元貸款。 目前, 公安機關已抓獲35名外部涉案人員。
陝西銀監局對涉及該案的18家銀行業金融機構罰款合計5000萬元, 其中對陝西省聯社及潼關縣聯社等11家縣級農信社聯社罰款3600萬元, 對郵儲銀行陝西省分行及其渭南市分行、潼關縣支行罰款1000萬元, 對工商銀行陝西省分行及其渭南分行、潼關縣支行罰款400萬元。 對上述機構的95名責任人予以處罰, 其中取消8人1年至終身高管任職資格, 對87人分別給予警告。 同時, 責令相關機構按照黨紀、政紀和內部規章, 對262名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 此外, 陝西銀監局對內部監管履職不力人員進行了執紀問責。
河南銀監局對涉及該案的工商銀行河南三門峽靈寶支行處以罰款250萬元,
該案暴露出上述銀行業金融機構內控管理存在諸多缺陷。 一是貸款“三查”形同虛設。 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貸前調查不盡職、貸款審查不嚴格、貸後管理缺位元, 部分基層機構在業務辦理過程中有章不循、違規操作, 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二是押品管理嚴重失效。 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對貸款質押物的檢測及價值評估存在重大紕漏, 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下一步, 銀監會將繼續堅持依法監管、嚴格監管、公正監管、廉潔監管, 堅決刹住亂象, 堅決治癒沉屙, 著力防範化解銀行業風險, 引導銀行業回歸本源、專注主業, 堅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
(原標題:銀監會依法查處陝西、河南銀行業金融機構質押貸款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