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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澄邁縣重點打擊河豚魚非法加工經營行為

近日, 澄邁縣食藥監局開展了打擊銷售河豚魚專項行動。 經檢查, 未發現有經營者存在銷售和非法加工河豚魚的行為。

此次行動中, 執法人員共對轄區內13個農貿市場、2家水產經營單位、73家餐飲服務單位、6家漁業捕撈戶和55家水產品小攤販進行了檢查, 其中包括加強對漁業捕撈戶的監管, 從源頭上堵截河豚魚流入市場;加強對農貿市場檢查, 嚴禁銷售河豚魚;加強檢查餐飲服務單位對水產品及海幹產品的採購, 嚴禁以河豚魚為原料加工食品。

記者瞭解到, 河豚魚又稱“河魨”“龜魚”“氣鼓魚”等, 大部分生活在海洋中,

但在淡水河流及海洋、河流匯合處也可發現。 河豚魚因其含有河豚毒素, 食用後易因中毒而導致人員神經麻痹, 進而發生頭暈、嘔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無力等症狀, 嚴重者可能會因心跳、呼吸停止而危及生命。 河豚毒素潛伏期一般為0.5小時至3小時, 目前尚無特效的解毒藥和治療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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