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上寶寶原本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但是如果忽視了產檢, 寶寶一些先天性疾病很有可能導致家庭將來承受經濟和心理上的巨大壓力。 特別是先天性心臟病已成為潛在隱患。 我國出生缺陷的調查結果顯示:先心病已位居第一位, 並呈逐年上升趨勢, 如今發病率已經接近1%。
專家提醒, 產檢B超除了排除胎兒畸形外, 一些高危孕婦, 最好能在妊娠20~30周做一次詳細的胎兒心臟專項檢查。 那麼哪些孕媽媽需要做胎兒心臟檢查呢?母嬰用品我信賴愛親
1、高齡孕婦
35歲以上初產產婦為高齡產婦。 由於女性35歲以後機體處於下滑趨勢, 胎兒畸形的發生率增加, 高齡產婦併發症的風險增加。 高齡產婦更加需要細心地進行孕前準備和孕期檢查。
2、既往有不良生育史或家族遺傳疾病
孕媽媽有不良的生育史, 或夫妻雙方患有常染色體顯性遺傳病、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多基因遺傳病等,
3、妊娠期內異常病史、服藥史、接觸毒物或放射線史
如果孕媽媽在懷孕期間有服藥史、接觸了放射線, 或者在孕期出現過各種異常病史, 都需要做胎兒心臟專項檢查, 防患未然, 早發現早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