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德陽市2017年全年消費投訴資料統計, 去年全市交通工具類投訴共376件, 依然是全年投訴熱點, 其中汽車及配件類投訴占八成。
根據工商部門查處的相關汽車行業違規經營案件的調查情況以及處理的涉汽車行業消費投訴案件的相關經驗, 市工商局、市消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 購車時注意以下幾點將降低遭遇購車“陷阱”的風險以及將來因購車問題產生的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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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另有約定外, 銷售商所交付的車輛必須是新車。 該車的移動僅限於移庫、辦理相關手續和提車等, 且交車時里程不得大於雙方約定里程;
2.除總價款和經同意需代辦其他業務相關手續費外, 買車人不再承擔任何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和提車費等費用;
3.雙方應在汽車買賣合同中約定交車時間、地點和提車方式。 注意向汽車銷售商索齊下列材料:車輛合格證、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產品使用書、產品說明書、三包憑證、維修保養手冊、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銷售發票、維修單位名稱位址電話等;
4.交車應採取現場驗收方式, 有序逐項檢查, 檢查內容包括:隨車檔及工具、車輛外觀、基本使用功能。 汽車銷售方應在現場演示、檢查車輛使用基本功能, 如實回答買方提問, 配合完成驗收。 發現品質問題或與賣方宣傳有明顯不符的, 可要求更換車輛或退車。 退車、更換車輛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車輛出廠時的原始配置如有變更, 賣方應及時告之買方,
6.賣方向買方出售的汽車, 應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或合法的進口汽車;
7.車輛在“三包”期內出現符合“三包”條件的問題, 由賣方負責幫助買方與生產廠家及特約維修站或推薦的維修商聯繫、溝通和解決。 特約維修站或維修商按《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履行汽車“三包”責任和義務。
最後, 工商、消委會工作人員還表示, 如若消費者在購車過程中遇到無法確認的消費質疑或是遭遇消費陷阱, 可撥打12315進行諮詢或投訴。
記者 | 曾可嘉
編輯 | 塗策
來源 | 德陽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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