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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漢與西漢:究竟是兩個不同的帝國還是一個完整的朝代?

兩漢在西元前及西元後各歷時約兩百年, 中間經過新莽的中斷15年, 如果視為一個朝代, 則它連亙4個多世紀, 為上承秦始皇下迄滿清兩千年來帝祚最長的一個朝代。

中國的人口, 據稱經過王莽後有大量的損耗, 可是後來經過東漢的休養生息, 也漸漸恢復原狀。 官方的統計, 常有訛漏, 至漢亡時仲長統的估計, 應逾千萬戶。 則兩漢在正常狀態下, 人口總數應當是5000萬到6000萬之間, 西元前及西元後並無顯著的差別。

以疆域及兵力威勢之所及而言, 則兩漢間的變動亦少。 漢武帝在朝鮮半島開拓的立足點, 東漢也能大概維持。

交趾反叛, 有馬援平定。 漢武帝還要竭全國之力伐匈奴。 這遊牧民族在王莽後永遠的分為南北, 給東漢竇憲一個絕好的機會。 他在西元89年的北征, 出塞三千里, 各部降者20萬人, 他的部下更追逐五千里, 以致于北單于“不知所終”。 西漢既有張騫之通西域, 東漢則有班超打破他的紀錄。 班超籌畫“兵可不費中國而糧食自足”。 他由中土率領出塞的不過志願軍千多人, 後來接濟他的也不過兵士八百人, 他竟能“以夷制夷”。 攻莎車時發兵25000。 西元94年更合西域八國兵7萬人討焉耆。

只是東漢有一個邊疆問題, 其棘手的程度, 為西漢所無, 此即是青海草原地區的羌人。 這些藏族遊牧民族, 沒有統一的組織, 各部落時合時分。 有時漢人也欺淩他們, 引起雙方的仇殺, 戰事經常發生, 每次雙方的死傷各逾數千。 草原地帶既無法佔領, 東漢的移民實邊也極耗費。 即招羌人內屬不僅無實效且有後患, 漢亡之前董卓的擁兵自重, 即靠羌人編成的部隊撐腰。 這種部隊, 只有他能指揮, 旁人無法管馭。

可是事雖如此, 在當時人看來, 縱算西漢都長安, 承土運, 所以一切都以黃色為尚, 東漢都洛陽, 交火運, 所以巾旗衣飾概以紅色為主, 實際上只有一個朝代。 光武帝劉秀, 出自漢文景帝的苗裔, 也是漢高祖劉邦的九世孫。 他在洛陽重建太廟之後, 只奉祀西漢的君主到元帝為止。 因為對光武講, 元帝仍屬父輩, 成帝則為兄弟, 哀帝已屬侄輩, 平帝更算是侄孫, 都不在太廟奉祀之內。 光武更因呂後不遵高祖遺囑, 引起諸呂之患, 雖然事隔兩百年, 仍將她的靈位撤去, 而代之以文帝生母薄太后的靈主。 因之他自己更是西元前建國以來從父系母系上講都是名正言順一脈相傳的繼承人。 於是劉秀在歷史上稱為“中興之主”。

漢朝四百多年內, 文化生活已有很長足的進步。 在多方面講, 中等以上住戶的生活, 較之近世紀, 已無顯著差別。 中外學者一致將這成就歸功於兩漢的重農政策。 政府既竭力培植小自耕農, 而冶鐵公賣, 則西漢全國統籌, 東漢各地作主, 也使標準農具普遍的及于一般農戶。

而且地方官員經常興水利, 論穡稼, 有如《漢書》及《後漢書》循吏傳之所敘。 從這些方面看來, 中國的初期統一, 以淳樸雷同的法制加于廣大的地區, 不是完全沒有好處。 同時在這種原始的重農政策之下, 東漢與西漢, 也確實有承前接後的聯繫。 若非如此, 則其人口與版圖, 就甚難如此互相湊合。

但是這問題仍可倒轉來看:要是兩漢確是一脈相傳, 何以兩個時期的歷史學會有這樣大的差異?今日我們展讀西漢的歷史, 不期而然的會感覺到內中有很多令人興奮, 令人竦懼, 令人嗟歎, 令人驚訝的地方。 這種特點, 很難在東漢史裡看到。 這原因又在什麼地方?

從現代的眼光看來, 西漢帝國仍在草創時代, 即是文景之治, 武帝之用董仲舒的思想管制,霍光的專權,宣帝的稱雜霸,都離不開一種試驗性質,所以能勾動讀者的好奇心。東漢的君主,就沒有這種創作的機會。其中主要的原因則是帝國的粗胚胎穩定之後,立法不能展開。君權既要保持各地方的對稱與均衡,就無從分割,也不能根據實況合理化。這情形曾引起仲長統說,三公都是虛設,到頭仍是寡頭政治。同時官僚機構的組織,由上至下,只用刑法做主宰,沒有民法的支持。法律既不能相次展開,民間經濟發達到某種程度,政府在技能上無力處理社會所產生之各種繁複問題。朝中的權力鬥爭,卻仍以道德名義作張本,其中女後,外戚,宦官,朋黨攪作一堆,公事與私事混淆。今日之讀史者,除了覺得資料重複,糾纏羅梭之外,也很難分析其後面問題的真面目,更難判斷誰是誰非。

嚴格講來,東漢或後漢只有起首的三個君主能有所作為:此即光武帝劉秀之“中興”,明帝劉莊的用嚴刑峻法鞏固其帝國,並用各種建築及儀禮使君權神秘化和美術化,與章帝劉坦之重申儒家宗旨,以加強施政時道德力量的支持。而其實也只有“中興”是創舉。承認“中興”,則西漢與東漢是為一元。

這樣看來,東漢的歷史沒有寫得好,也不足為怪。一個國家的法制逾400年沒有實質的改進,其行政不能表現活躍與生機,只好說是時勢所必然。所以東漢只能繼續充實一個原始型以小自耕農作基幹的大帝國,不能替中國找開新局面。

武帝之用董仲舒的思想管制,霍光的專權,宣帝的稱雜霸,都離不開一種試驗性質,所以能勾動讀者的好奇心。東漢的君主,就沒有這種創作的機會。其中主要的原因則是帝國的粗胚胎穩定之後,立法不能展開。君權既要保持各地方的對稱與均衡,就無從分割,也不能根據實況合理化。這情形曾引起仲長統說,三公都是虛設,到頭仍是寡頭政治。同時官僚機構的組織,由上至下,只用刑法做主宰,沒有民法的支持。法律既不能相次展開,民間經濟發達到某種程度,政府在技能上無力處理社會所產生之各種繁複問題。朝中的權力鬥爭,卻仍以道德名義作張本,其中女後,外戚,宦官,朋黨攪作一堆,公事與私事混淆。今日之讀史者,除了覺得資料重複,糾纏羅梭之外,也很難分析其後面問題的真面目,更難判斷誰是誰非。

嚴格講來,東漢或後漢只有起首的三個君主能有所作為:此即光武帝劉秀之“中興”,明帝劉莊的用嚴刑峻法鞏固其帝國,並用各種建築及儀禮使君權神秘化和美術化,與章帝劉坦之重申儒家宗旨,以加強施政時道德力量的支持。而其實也只有“中興”是創舉。承認“中興”,則西漢與東漢是為一元。

這樣看來,東漢的歷史沒有寫得好,也不足為怪。一個國家的法制逾400年沒有實質的改進,其行政不能表現活躍與生機,只好說是時勢所必然。所以東漢只能繼續充實一個原始型以小自耕農作基幹的大帝國,不能替中國找開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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