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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稱有關係拿到便宜茅臺 男子在朋友圈賣假酒坑熟人

廣州日報訊 年關將至, 囤上幾瓶好酒, 是不少人的選擇, 有的人往往會選擇在朋友圈裡買酒, 覺得對方是熟人不會受騙。 但是, 昨天羅湖法院公佈了一起朋友圈賣假酒的案例, 提醒廣大消費者, 無論在哪裡買東西都要多個心眼。

謊稱有關係拿到便宜茅臺

案件顯示, 2016年4月, 劉某玉在貴州省仁懷市認識了犯罪嫌疑人劉某隴(音)(男, 身份不詳, 在逃)。 劉某隴稱其有高仿茅臺酒, 每瓶人民幣400元。

隨後, 劉某玉便在微信群及朋友圈發廣告, 假稱其有一位堂哥在貴州茅臺酒廠做中層幹部, 可買到便宜的茅臺酒(每瓶售價人民幣850元)。

半年之後, 已經喝掉了好幾十瓶酒的黃某健、羅某春兩人終於發現了這些茅臺酒有問題, 隨後到公安機關求助, 懷疑自己買了假的茅臺酒。 這時才東窗事發, 經鑒定, 被告人劉某玉所銷售的茅臺酒系假冒產品。

後來, 羅湖法院認定劉某玉的行為觸犯了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 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並處罰金若干元。

違法交易將受法律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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