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1月29日在京召開視訊會議, 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進一步深化打擊整治賭博違法犯罪活動。 公安部黨委副書記、副部長黃明強調,
黃明強調, 各級公安機關要充分運用大資料、資訊化、智慧化手段, 緊密合成作戰, 強化專案打擊, 迅速查處一批賭博犯罪大要案件, 堅決打掉一批職業賭博公司等犯罪團夥, 依法嚴懲一批涉賭犯罪分子, 嚴肅追責一批賭博活動的幕後“保護傘”, 徹底整治一批賭博重點地區。 要深挖源頭幕後, 重拳打擊賭博犯罪的組織者、經營者、獲利者, 深挖打擊一批“地下錢莊”和“非法支付機構”, 集中打掉一批非法網路運營商及公司。
參賭且賭資較大的, 可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處罰;違反黨紀政紀的, 由主管機關予以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
先說說治安處罰標準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 為賭博提供條件的, 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 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 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再看看哪些行為和標準構成犯罪
下列行為和標準屬於賭博犯罪(開設賭場罪), 輕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以營利為目的, 以賭博為業的。
二、聚眾賭博。 組織3人以上賭博, 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組織3人以上賭博, 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組織3人以上賭博, 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 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三、開設賭場。 設置具有退幣、退分、退鋼珠等賭博功能的電子遊戲設施設備(賭博機), 並以現金、有價證券等貴重款物作為獎品, 或者以回購獎品方式給予他人現金、有價證券等貴重款物組織賭博活動的,
(一)設置賭博機10台以上的;
(二)設置賭博機2台以上, 容留未成年人賭博的;
(三)在中小學校附近設置賭博機2台以上的;
(四)違法所得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五)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六)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七)因設置賭博機被行政處罰後, 兩年內再設置賭博機5台以上的;
(八)因賭博、開設賭場犯罪被刑事處罰後, 五年內再設置賭博機5台以上的;
(九)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四、明知他人利用賭博機開設賭場, 提供賭博機、資金、場地、技術支援、資金結算服務的;受雇參與賭場經營管理並分成的;為開設賭場者組織客源, 收取回扣、手續費的;參與賭場管理並領取高額固定工資的;提供其他直接幫助的。
五、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等傳輸賭博視頻、資料, 組織賭博活動, 建立賭博網站(微信群等)並接受投注的;建立賭博網站並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的; 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並接受投注的; 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的。
六、為賭博網站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空間、通訊傳輸通道、投放廣告、發展會員、軟體發展、技術支援等服務, 收取服務費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為賭博網站提供資金支付結算服務, 收取服務費數額在1萬元以上或者幫助收取賭資20萬元以上的; 為10個以上賭博網站投放與網址、賠率等資訊有關的廣告或者為賭博網站投放廣告累計100條以上的。
七、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組織國家工作人員赴境外賭博的;組織未成年人參與賭博, 或者開設賭場吸引未成年人參與賭博的,從重處罰。
不以營利為目的,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娛樂活動,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娛樂場所只收取正常的場所和服務費用的經營行為等,不以賭博論處。
賭博被抓後還會有什麼代價
一、除了上述治安處罰和刑事處罰外,公職人員參賭被處罰後還面臨著黨政紀處分,甚至開除公職;
二、違法犯罪記錄伴隨終生,個人考公務員、參軍、入黨、出國、留學、都受限制,律師等相關行業禁入;
三、不光是自己,子女參軍、入黨、出國、留學同樣受限制,參軍入黨招飛政審難通過;
四、形成前科劣跡記錄在案,以後有違法犯罪行為從重處罰。
每逢節假日是歡慶團聚時刻也是眾多地方賭博氾濫時刻,中央、公安部此時發佈嚴打賭博資訊,意義深遠,如認同請轉發給身邊好友家人。
或者開設賭場吸引未成年人參與賭博的,從重處罰。不以營利為目的,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娛樂活動,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娛樂場所只收取正常的場所和服務費用的經營行為等,不以賭博論處。
賭博被抓後還會有什麼代價
一、除了上述治安處罰和刑事處罰外,公職人員參賭被處罰後還面臨著黨政紀處分,甚至開除公職;
二、違法犯罪記錄伴隨終生,個人考公務員、參軍、入黨、出國、留學、都受限制,律師等相關行業禁入;
三、不光是自己,子女參軍、入黨、出國、留學同樣受限制,參軍入黨招飛政審難通過;
四、形成前科劣跡記錄在案,以後有違法犯罪行為從重處罰。
每逢節假日是歡慶團聚時刻也是眾多地方賭博氾濫時刻,中央、公安部此時發佈嚴打賭博資訊,意義深遠,如認同請轉發給身邊好友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