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是自由戀愛的,
他是我閨蜜的同學,
閨蜜撮合我們倆在一起,
我也覺得他不錯。
21歲那年我懷孕了,
這才草草和前夫舉辦了婚禮。
可是不到兩年我們就離婚了,
那時候我們倆因為太年少,
不懂得珍惜,
經常為了一件小事吵架,
最後不歡而散。
我在一家工廠上班,
我和現任老公也是在那裡認識的,
他比我大五歲,
也離過婚。
一開始我是拒絕的,
後來前夫猜忌我和我離婚,
我一氣之下帶著孩子和現任老公在一起。
離婚後,
孩子歸我,
前夫每個月都會給我打錢,
但是那些錢都放在一張卡裡面,
我從來沒動過。
我和老公後來領了證,
辦了酒席,
本以為可以過上幸福的生活,
可是老公經常去打麻將,
一點都不顧家,
每個月的工資基本上都輸在了麻將館。
我和他吵架,
他就拿孩子不是自己的來懟我。
後來孩子生病急用錢,
突然想起前夫給我打錢的那張卡,
一年多了,
我一直沒動過,
取錢時,
令我沒想到,
卡裡居然只有幾十塊錢零錢。
不對,
肯定是招賊了,
我放的地方只有我和老公知道。
沒錯,
一定是被他取走了。
現在我想離婚了,
前夫才是愛我的,
你們說對嗎?(圖片來源於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