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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檢察機關依法對雷志強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提起公訴

日前, 甘肅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理事長、黨委副書記雷志強(正廳級)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 經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 由慶陽市人民檢察院向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雷志強享有的訴訟權利, 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雷志強, 聽取了其辯護意見。 慶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雷志強利用其擔任天水市副市長、甘肅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理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 為他人謀取利益, 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且有數額特別巨大的財物不能說明來源,

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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