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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豪才同志遺體在京火化

新華社北京2月24日電 著名歸僑、法學家、教育家和社會活動家, 中國致公黨的傑出領導人,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九屆、十屆全國委員會副主席, 中國致公黨第十一屆、十二屆中央委員會主席, 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羅豪才同志的遺體, 24日在北京八寶山革命公墓火化。

羅豪才同志病重期間和逝世後, 習近平、李克強、張德江、俞正聲、張高麗、栗戰書、汪洋、王滬甯、趙樂際、韓正、江澤民、胡錦濤等同志, 前往醫院看望或通過各種形式對羅豪才同志逝世表示沉痛哀悼並向其親屬表示深切慰問。

24日上午, 八寶山革命公墓禮堂莊嚴肅穆,

哀樂低回。 正廳上方懸掛著黑底白字的橫幅“沉痛悼念羅豪才同志”, 橫幅下方是羅豪才同志的遺像。 羅豪才同志的遺體安臥在鮮花翠柏叢中, 身上覆蓋著鮮紅的中國共產黨黨旗。

上午9時許, 習近平、李克強、張德江、俞正聲、張高麗、栗戰書、汪洋、趙樂際、韓正等, 在哀樂聲中緩步來到羅豪才同志的遺體前肅立默哀, 向羅豪才同志的遺體三鞠躬, 並與羅豪才同志親屬一一握手, 表示慰問。

党和國家有關領導同志前往送別或以各種方式表示哀悼。 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負責同志, 羅豪才同志生前友好和家鄉代表也前往送別。

羅豪才同志生平

著名歸僑、法學家、教育家和社會活動家, 中國致公黨的傑出領導人,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九屆、十屆全國委員會副主席, 中國致公黨第十一屆、十二屆中央委員會主席, 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羅豪才同志, 因病於2018年2月12日9時02分在北京逝世, 享年83歲。

羅豪才同志, 原名羅豪材, 祖籍福建安溪, 1934年3月出生於新加坡, 少時在新加坡華僑中學讀書。 1952年回到祖國後, 先後就讀于廣州知用中學、無錫第一中學。 1956年考入北京大學法律系。 1960年畢業後留校任教, 歷任北京大學法律系助教、講師、系副主任、副教授、教授。 其間, 1984年至1985年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進修。 1986年後, 歷任北京大學副校長, 北京市僑聯主席, 中國僑聯副主席,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 致公黨中央副主席,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1997年至2007年任致公黨中央主席。 曾兼任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會長、名譽會長, 中國人權研究會會長等職務。

羅豪才同志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八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副秘書長、華僑委員會副主任, 第九屆、十屆全國委員會副主席。

羅豪才同志一生熱愛祖國、熱愛人民, 始終追求進步, 是堅定的愛國主義者。 他從小在新加坡長大, 童年時期正值日本侵略軍佔領新加坡, 先後參加了星洲學生抗日活動和抗英同盟等組織, 積極參加反對英國殖民統治的鬥爭。 1951年, 他被逮捕監禁, 後被驅逐出境。 這些坎坷的經歷使他由衷地盼望祖國強大。 1952年回國後, 他一直致力於祖國和平統一大業, 充分發揮自己在僑界的影響力,

號召廣大海外僑胞進一步增進團結, 堅決反對任何“臺灣獨立”“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言行。 他始終強調, 解決臺灣問題, 實現國家統一, 必須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和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八項主張。 他始終堅信只有中國共產黨才能實現祖國的統一和繁榮富強。 多年來, 他為促進海峽兩岸經貿交流和人員往來, 推進祖國和平統一, 作出了重要貢獻。

羅豪才同志是中國致公黨的傑出領導人。 他多年擔任致公黨中央領導職務, 為致公黨自身建設和發展殫精竭慮, 深受廣大致公黨黨員的尊敬和愛戴。 在他領導下, 致公黨積極參政議政, 為國家決策提出了許多卓有成效的建議, 在華僑華人政策制定、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推進依法治國方略實施、推進協商民主發展等方面都發揮了積極作用,

為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作出了重要貢獻。 他關注致公黨自身建設, 積極開拓致公黨組織建設發展空間, 提出“黨的規模小聲音不能小, 黨的人數少作用不能少”的發展戰略和方針, 並將成員發展範圍由歸僑僑眷擴展到歸國留學人員。 他概括了“致力為公, 參政興國”的立黨宗旨, 將致公黨的優良傳統內涵從日臻完善的理論, 發展為走向自覺的參政實踐, 為在新的歷史時期更好履行參政黨職能指明了奮鬥目標。 他在致公黨原有民間外交工作的基礎上, 提出利用致公黨特點和優勢做未建交國家工作, 開闢了公共外交的新領域。在他積極推動下,致公黨中央在全國政協十屆二次會議上提出了《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構建我國東南沿海經濟繁榮圈》的建議,引起社會強烈反響,得到中共中央領導同志的高度重視。2006年,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寫入國家“十一五”規劃。“海西經濟”現已成為促進海峽兩岸經貿交流和人員往來、推進祖國和平統一大業的重要平臺。

羅豪才同志是著名的歸僑領袖,是新中國僑務工作的重要參與者、見證人和領導者。他始終與“僑”有著一種難以割捨的特殊感情,堅持不懈地為歸僑僑眷和海外華僑華人真誠奉獻。他切身感受到新中國僑務事業的發展,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僑務工作的蓬勃開展。“國運興,僑運興”,是他積數十年實踐經驗而生髮的真知灼見。作為法律專家,他為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的制定提出了許多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在擔任致公黨中央領導職務後,他又多次以個人或黨派的名義提出關於貫徹落實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解決華僑農場、林場的困難,改善僑商投資環境等問題的提案和建議,為建立與歸僑僑眷、海外僑胞和台港澳同胞更加廣泛而密切的聯繫,走出一條能夠體現黨派特點的僑務工作新路。他關注華僑華人在住在國的生存和發展,對上世紀90年代在印尼發生的大規模暴亂表示極大的義憤,堅決支持我國政府對印尼華僑華人問題的立場和看法。他重視做新僑和華裔新生代的工作,鼓勵海外僑胞積極融入當地主流社會、弘揚中華文化。他與國內僑界和海外僑胞有著廣泛的社會聯繫,出訪過40多個國家和地區,可以用普通話、閩南話、廣東話和英語同僑胞溝通感情,結交朋友。他支持華僑華人研究,團結了一大批專家學者,在僑界享有崇高威望。作為中國人權研究會會長,他積極對外宣傳中國人權發展,指出中國已經逐步形成了人權保障的“中國模式”,走出了中國特色的人權發展道路,為中國人權理論建設和人權事業對外交流合作發揮了重要作用。

羅豪才同志是我國著名的法學家、教育家。他長期從事法學教學和研究工作,在憲法學、行政法學等領域學術研究方面有著深厚的造詣,著有《資本主義國家的憲法和政治制度》《行政法論》《行政法學》等多部在學術界有重要影響的著作。他主編的《行政法論叢》系列叢書,成為展示行政法學最新理論研究成果的重要平臺。在潛心理論研究的同時,他注重將司法審查研究與實踐相結合,作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立法小組的負責人之一,參與了多部行政法律的論證和草擬工作。在擔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期間,他堅決貫徹院黨組決策,忠實履行職責,推動分管的行政審判、法官教育培訓等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為人民司法事業作出了重要貢獻。他按照中共中央依法治國的方針和院黨組的具體部署,積極探索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行政審判制度,大力推動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的制定實施,指導查辦了一批重大行政審判案件。他參與籌建國家法官學院,加強和完善法官培訓體系化建設,促進了人民法院法官隊伍整體素質提升。他擔任北京大學教授數十載,嘔心瀝血,立德樹人,為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作出了突出貢獻,為國家培養了大批法學優秀人才,堪稱桃李滿天下,深受學生們的崇敬和愛戴。2013年8月,年近八旬的羅豪才獲得“蔡元培獎”,這是北京大學對他為教育事業作出突出貢獻的最高表彰。

羅豪才同志是具有廣泛影響的社會活動家。他熱愛人民政協事業,在擔任全國政協領導職務期間,堅決貫徹中共中央關於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的方針政策,積極參加國家政治生活,圍繞黨和國家中心工作建言獻策,為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鞏固和發展愛國統一戰線,作出了積極貢獻。他注重參與全國政協的調查研究活動,就僑務工作、生態環境保護、高等教育、河洛文化研究等問題,多次率團赴福建、廣東、青海、陝西、河南等地視察調研,就推動相關工作積極提出意見建議。他先後率團訪問越南、泰國、緬甸、澳大利亞等國家,並在京會見過美國、冰島、韓國、日本等國家的外賓,在外事活動中,注重介紹我國國情,宣傳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巨大成就,為深化我國與有關國家友好交往作出了貢獻。

羅豪才同志的一生,是愛國的一生、奮鬥的一生、奉獻的一生。他作風民主、平易近人,嚴於律己、寬以待人。他忠誠于祖國和人民,將個人命運和中華民族的興衰融為一體,把畢生精力奉獻給了國家和人民。他堅定的信念、高尚的品格、淵博的學識和忘我的工作精神,為我們樹立了崇高的榜樣,永遠值得我們學習、尊敬和懷念。 新華社北京2月24日電

開闢了公共外交的新領域。在他積極推動下,致公黨中央在全國政協十屆二次會議上提出了《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構建我國東南沿海經濟繁榮圈》的建議,引起社會強烈反響,得到中共中央領導同志的高度重視。2006年,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寫入國家“十一五”規劃。“海西經濟”現已成為促進海峽兩岸經貿交流和人員往來、推進祖國和平統一大業的重要平臺。

羅豪才同志是著名的歸僑領袖,是新中國僑務工作的重要參與者、見證人和領導者。他始終與“僑”有著一種難以割捨的特殊感情,堅持不懈地為歸僑僑眷和海外華僑華人真誠奉獻。他切身感受到新中國僑務事業的發展,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僑務工作的蓬勃開展。“國運興,僑運興”,是他積數十年實踐經驗而生髮的真知灼見。作為法律專家,他為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的制定提出了許多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在擔任致公黨中央領導職務後,他又多次以個人或黨派的名義提出關於貫徹落實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解決華僑農場、林場的困難,改善僑商投資環境等問題的提案和建議,為建立與歸僑僑眷、海外僑胞和台港澳同胞更加廣泛而密切的聯繫,走出一條能夠體現黨派特點的僑務工作新路。他關注華僑華人在住在國的生存和發展,對上世紀90年代在印尼發生的大規模暴亂表示極大的義憤,堅決支持我國政府對印尼華僑華人問題的立場和看法。他重視做新僑和華裔新生代的工作,鼓勵海外僑胞積極融入當地主流社會、弘揚中華文化。他與國內僑界和海外僑胞有著廣泛的社會聯繫,出訪過40多個國家和地區,可以用普通話、閩南話、廣東話和英語同僑胞溝通感情,結交朋友。他支持華僑華人研究,團結了一大批專家學者,在僑界享有崇高威望。作為中國人權研究會會長,他積極對外宣傳中國人權發展,指出中國已經逐步形成了人權保障的“中國模式”,走出了中國特色的人權發展道路,為中國人權理論建設和人權事業對外交流合作發揮了重要作用。

羅豪才同志是我國著名的法學家、教育家。他長期從事法學教學和研究工作,在憲法學、行政法學等領域學術研究方面有著深厚的造詣,著有《資本主義國家的憲法和政治制度》《行政法論》《行政法學》等多部在學術界有重要影響的著作。他主編的《行政法論叢》系列叢書,成為展示行政法學最新理論研究成果的重要平臺。在潛心理論研究的同時,他注重將司法審查研究與實踐相結合,作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立法小組的負責人之一,參與了多部行政法律的論證和草擬工作。在擔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期間,他堅決貫徹院黨組決策,忠實履行職責,推動分管的行政審判、法官教育培訓等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為人民司法事業作出了重要貢獻。他按照中共中央依法治國的方針和院黨組的具體部署,積極探索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行政審判制度,大力推動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的制定實施,指導查辦了一批重大行政審判案件。他參與籌建國家法官學院,加強和完善法官培訓體系化建設,促進了人民法院法官隊伍整體素質提升。他擔任北京大學教授數十載,嘔心瀝血,立德樹人,為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作出了突出貢獻,為國家培養了大批法學優秀人才,堪稱桃李滿天下,深受學生們的崇敬和愛戴。2013年8月,年近八旬的羅豪才獲得“蔡元培獎”,這是北京大學對他為教育事業作出突出貢獻的最高表彰。

羅豪才同志是具有廣泛影響的社會活動家。他熱愛人民政協事業,在擔任全國政協領導職務期間,堅決貫徹中共中央關於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的方針政策,積極參加國家政治生活,圍繞黨和國家中心工作建言獻策,為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鞏固和發展愛國統一戰線,作出了積極貢獻。他注重參與全國政協的調查研究活動,就僑務工作、生態環境保護、高等教育、河洛文化研究等問題,多次率團赴福建、廣東、青海、陝西、河南等地視察調研,就推動相關工作積極提出意見建議。他先後率團訪問越南、泰國、緬甸、澳大利亞等國家,並在京會見過美國、冰島、韓國、日本等國家的外賓,在外事活動中,注重介紹我國國情,宣傳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巨大成就,為深化我國與有關國家友好交往作出了貢獻。

羅豪才同志的一生,是愛國的一生、奮鬥的一生、奉獻的一生。他作風民主、平易近人,嚴於律己、寬以待人。他忠誠于祖國和人民,將個人命運和中華民族的興衰融為一體,把畢生精力奉獻給了國家和人民。他堅定的信念、高尚的品格、淵博的學識和忘我的工作精神,為我們樹立了崇高的榜樣,永遠值得我們學習、尊敬和懷念。 新華社北京2月24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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