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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女子“網購”女娃,發現孩子患病!退還孩子,錢卻拿不回!

二胎政策放開以來, 很多人都考慮生個二娃。 但有一些特殊的群體, 他們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 無法生育孩子, 於是想要去領養孩子。

龍華的王女士, 就是便是其中之一。 但她通過網上領養了一個女孩, 卻還是快樂不起來。

苦於沒孩子 網上找辦法

已年近四十的王女士, 與丈夫相處十餘年, 都沒能孕育子嗣。 所以, 她在網路上尋找領養孩子的方法。

去年六月份, 她最終找到一位想送養孩子的胡女士。 對方先是發了孩子的照片和視頻, 又承諾, 孩子是自己生的, 2 歲多, 活潑健康, 只因為未婚先育, 加上經濟條件有限, 沒有能力養活孩子, 才決定送養。

孩子領養回家 查出特殊疾病

雙方經過協商, 王女士付給對方 3 萬元錢, 最終把這個孩子領養回家。 不過, 私自領養孩子不合法規, 上不了王女士家的戶口。 於是王女士找來律師, 想走正規的領養程式。

但這個要求, 被胡女士以各種理由拒絕。 另外, 讓王女士感到絕望的是, 孩子被查出患有先天性的腦白質異常, 這個病, 目前還沒有特效治療方法!

孩子退還了 錢卻拿不回

王女士也立馬找到胡女士, 要求她將小孩領回去, 並退還 3 萬元錢。 不過, 遭到對方拒絕。

因為不忍心小孩受病痛折磨, 王女士還將孩子送到醫院治療, 已花費 2 萬多元, 後續費用還在不斷增加。 最終, 在去年 9 月份, 她選擇報警處理, 胡女士在警方調解下領回了孩子, 但自稱沒有錢, 只寫了一張借條給王女士。

記者試圖聯繫送養孩子的胡女士, 但未能撥通其手機號碼。

不過, 從王女士提供的一些微信聊天記錄來看, 胡女士對自己小孩的病情好像有刻意隱瞞。

在王女士領養後的三四天, 王女士問對方, 為什麼孩子兩歲了還不怎麼會走路和說話, 對方回復稱, 小孩營養跟不上。

王女士說, 她的領養途徑是朋友介紹的, 主要是通過網路聊天工具坦誠的。 她還透露, 網上, 這樣的網路送養群, 還有很多, 甚至形成了一定的產業鏈。

補償六萬 便可抱走孩子!

“免費領送禮品 19.9 包郵”, 看到這樣標題的 QQ 群, 您猜猜, 這裡面活躍的帳戶, 做的是什麼生意?

這 " 領送的禮品 ", 指的可不是一般的商品, 而是小孩!" 包郵 " 倒是普遍, 但 " 免費 ""19.9" 那就是噱頭了。

記者加入這個群, 發佈了一條要領養小孩的資訊, 立馬就有一位自稱 " 准單親媽媽 " 的人加了記者, 說自己待產期是三月份, 因為被男朋友拋棄, 只能將還未出生的寶寶送養。 但她提出一個要求, 就是 " 補 6"。 什麼意思呢?就是補償給她六萬元!

怎麼上戶口?他們有絕招

因為不符合法規中的送養和領養條件, 所以孩子在生下來後," 直接抱走 " 的方式會導致孩子上不了戶口。因此,她告訴記者,最好是能花錢在醫院內部找關係,在待產入住醫院時,直接用收養人身份證進行登記,這樣,出生證上父母的資訊一欄,就變為合法的領養人了。

網路送養 形成產業

這位 " 准單身媽媽 " 的話,是真是假,暫時還不能判斷。但在這個群裡,類似的領養送養資訊還有不少,真假難辨,但能看得出來,這個灰色的領養產業,似乎在悄然興起。

群裡也有提醒稱,網路送養得警惕:因為 65% 的送養都是病兒,10% 是騙取錢財,只有少數是真心送養。

律師:網路有償送養 實則涉嫌拐賣

根據《收養法》規定,被收養的兒童應為未滿 14 周歲的孤兒、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或兒童,或是親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被收養兒童身份資訊只能通過收養登記中心或兒童福利機構查詢。

有律師表示,將不符合條件的孩子進行送養,這個過程中還存在金錢交易,實際上就是涉嫌變相拐賣兒童,觸犯我國刑法。

律師:《收養法》需與時俱進 可適當降低門檻

然而收養門檻高,成了不少人民間收養的無奈選擇。

根據目前國家收養法,一個收養孩子的家庭首先要滿足多項條件,其中基本條件比如夫妻雙方必須年滿 30 周歲,沒有子女,經濟能力不低於當地平均水準等等。

另外如果要從福利院收養一個孩子,手續也相當繁瑣,符合基本條件才能參與排隊,還要按照不超過 1:3 的家庭進行篩選,之後還會有專業機構進行評估。

有律師建議,如今國家已經放開二胎,收養門檻也可以進行適度降低。

圖片來源網路,侵權告知!

所以孩子在生下來後," 直接抱走 " 的方式會導致孩子上不了戶口。因此,她告訴記者,最好是能花錢在醫院內部找關係,在待產入住醫院時,直接用收養人身份證進行登記,這樣,出生證上父母的資訊一欄,就變為合法的領養人了。

網路送養 形成產業

這位 " 准單身媽媽 " 的話,是真是假,暫時還不能判斷。但在這個群裡,類似的領養送養資訊還有不少,真假難辨,但能看得出來,這個灰色的領養產業,似乎在悄然興起。

群裡也有提醒稱,網路送養得警惕:因為 65% 的送養都是病兒,10% 是騙取錢財,只有少數是真心送養。

律師:網路有償送養 實則涉嫌拐賣

根據《收養法》規定,被收養的兒童應為未滿 14 周歲的孤兒、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或兒童,或是親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被收養兒童身份資訊只能通過收養登記中心或兒童福利機構查詢。

有律師表示,將不符合條件的孩子進行送養,這個過程中還存在金錢交易,實際上就是涉嫌變相拐賣兒童,觸犯我國刑法。

律師:《收養法》需與時俱進 可適當降低門檻

然而收養門檻高,成了不少人民間收養的無奈選擇。

根據目前國家收養法,一個收養孩子的家庭首先要滿足多項條件,其中基本條件比如夫妻雙方必須年滿 30 周歲,沒有子女,經濟能力不低於當地平均水準等等。

另外如果要從福利院收養一個孩子,手續也相當繁瑣,符合基本條件才能參與排隊,還要按照不超過 1:3 的家庭進行篩選,之後還會有專業機構進行評估。

有律師建議,如今國家已經放開二胎,收養門檻也可以進行適度降低。

圖片來源網路,侵權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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