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開車的朋友都知道
駕駛證每個週期有12分
但對於某些司機朋友來說
12分完全不夠用啊
為了避免分被扣完
很多人想到了找朋友代扣分或花錢銷分
不過, 以後想要這樣操作難度加大了
3月1日起
幫他人處理電子眼扣分
必須提前面簽
為進一步規範交通違法行為處理工作, 嚴厲打擊買分賣分行為, 公安部交管局統一對全國的電子眼處理系統進行了升級, 並定於3月1日起正式調整便民管道處理他人車輛的記分電子眼的相關流程。
屆時, 市民如需通過便民管道處理他人車輛的記分電子眼,
這也就意味著
從3月1日開始
通過自助管道處理
非本人車輛的交通違法
必須先實名註冊並綁定對應車輛
並且只能處理綁定之後產生的交通違法
3月1日前
如果要處理他人車輛的電子眼違法, 可以直接在交管大廳、各便民服務點的交通違法自助處理機上進行繳罰。
3月1日後
如果還想使用上述方法處理他人車輛的電子眼違法, 需要先進行面簽, 綁定該車後才能處理。
小王開著小李的車違停了, 受到罰款100元的處罰,
如果小王3月5日這天面簽綁定成功, 他也只能處理小李車輛3月5日以後的電子眼違法, 不能處理綁定之前的哦。
· 先違章再綁定扣分行不通 ·
據介紹, 3月1日後, 通過警郵便民服務點、警銀離櫃辦理自助機、交管大廳違法處罰自助機、“交管12123”等便民管道, 處理有記分的電子眼時, 被處理人必須是機動車所有人, 非本車駕駛人通過上述便民管道處理該車記分的電子眼時, 需提前至全市各交警分局、大隊等公安交管理業務視窗或“交管12123”APP面簽綁定該機動車,
也就是說, 如果是3月5日這天面簽綁定成功只能處理3月5日以後的記分電子眼違法, 不能處理綁定之前的。 這就杜絕了先違章再面簽綁定扣分的情況。
· 一輛車最多可獲得4個駕駛證消分 ·
那是不是隨便綁定多少都可以呢?當然不可能。
面簽綁定的數量是有限制的:
一個人最多只能同時綁定3輛其他人的車輛;
一輛車也最多也只能同時綁定3個其他人的駕駛證;
一個人歷史累計綁定其他人的車不能超過5輛。
如此說來, 加上車主本人, 一輛車最多可獲得4個駕駛證消分。
此外, 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 綁定駕駛人必須到場, 需要提交個人身份證明及機動車駕駛證原件, 並提交綁定車輛所有人的居民身份證及機動車行駛證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