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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級非訪、極端上訪、纏訪、鬧訪 和非法群體性聚集等違法犯罪行為會影響子女等直系親屬前途

隨著城市誠信系統和個人誠信系統的不斷發展與完善, 個人的誠信、品行和道德修養和行為方式也成為與我們生活中息息相關的重要組成部分。

如今, 違法犯罪個人資訊會推送到城市征信系統和個人誠信系統, 個人違法犯罪行為也會影響到子女等直系親屬考學、入黨、徵兵、報考公務員、就業等。 特別是在越級非訪中, 極端上訪、纏訪、鬧訪和非法群體性聚集引發的尋釁滋事、非法集會遊行示威、妨害公務、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衝擊國家機關、敲詐勒索、誣告陷害、故意損壞財物、危害公共安全、聚眾擾亂公共場所和交通秩序等違法行為, 個人會觸碰法律的紅線, 還可能會影響子女親屬, 具體有哪些?重點如下:

個人違法犯罪行為會影響子女等直系親屬的機關事業單位招錄及入伍和加入中國共產黨的政治審查

政治審查的主要內容是: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政治歷史和在重大政治鬥爭中的表現;遵紀守法和遵守社會公德情況;直系親屬和與本人關係密切的主要社會關係的政治情況。

如果家長有犯罪行為的話, 子女及直系親屬子女是不能錄用為政治條件兵的,

比如中央首長的保衛兵、駐港部隊兵等, 如果是普通兵的話, 原則上還是允許的。 不過, 基於“擇優錄取”的原則, 在名額有限、體檢通過人員較多的情況下, “問題家長”的子女就可能會被放棄。

在機關事業單位的招考中, 類似的影響同樣存在。 報考公安一類公務員的話, 如果父母及舅舅等直系親屬在服實刑的話, 政審方面肯定是通不過的。 如果是其他部門的編制內工作人員, 雖然沒有明確規定有此類情況者不能錄取, 但在實際操作中還是會帶來一定影響, 同等條件下肯定是擇優錄取。

信訪是公民的權利, 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無可厚非, 必須依法合理表達訴求。 對自己的訴求必須有理性的判斷, 是否確實合理合法, 解決是否具有現實性, 切記較死理兒, 甚至胡攪蠻纏, 無理取鬧, 不達目的誓不甘休, 極端的上訪、纏訪、鬧訪不但不能解決問題, 反而要承擔法律後果。 對於那些有理訴求的方面, 希望能通過正確管道主張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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