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年輕司機酒後駕駛, 被交警攔下後, 鎖緊車門拒不打開。 無奈之下, 交警採取破窗措施, 將駕駛員帶離現場。 2月22日, 這一幕發生在雞澤縣。
這天下午, 雞澤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雞澤鎮中隊和秩序中隊的民警聯合在縣城好謙路椒鄉大街至金雞大街路段查酒駕。 15時許, 民警在縣第二幼稚園門前攔下一輛白色汽車。 駕駛員是位小夥子, 不開車門, 不下車窗。 民警對其反復勸說, 要求其配合工作, 但始終沒有效果。 民警等待了半個小時, 在多次警告無效後, 使用工具對其副駕駛車門進行了破窗, 將駕駛員帶離現場。
小夥被帶至大隊後傻了眼。 小夥陳某某, 24歲, 雞澤縣風正鄉東北莊村人, 承認中午喝了酒。 經酒精檢測, 其酒精含量已超過了酒後駕駛標準。 民警依法對其處以了罰款、駕駛證記12分並暫扣6個月, 同時將其涉嫌妨礙公務移交縣公安局治安部門處理。 面對嚴厲的處罰, 以及自己還要承擔車窗破損後修復的費用, 陳某某對自己當時的行為後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