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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小學早上施行“推遲上學”

新華社電 浙江省教育廳23日發佈指導意見, 要求在全省範圍的小學施行早上推遲上學工作, 以確保小學生每天有10小時充分的睡眠時間、充裕的早餐時間、從容的上學時間, 促進學生身心健康。

浙江省教育廳表示, 推遲上學, 是堅持以生為本育人理念、遵循教育教學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的重要改革舉措。 近年來, 該省多地在小學實施早上推遲上學改革, 受到學生、家長、教師和社會各方的普遍歡迎和好評。

據介紹, 本次改革中, 浙江要求小學一二年級學生早上最遲到校時間不得早于8時, 冬季還應適當延遲。

學校應設定學生早上到校的彈性時間區段, 學生可以在學校設定的彈性時間區段內根據各自情況決定具體到校時間。 彈性到校時間區段應清楚體現在學校的作息時間表中, 接受各方監督。

浙江要求, 2018年每個設區市應有至少1個縣(市、區)先行試點, 在小學實施推遲上學改革, 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再逐步推開。 到2019年, 各縣(市、區)均應在區域內部分小學或整體實施推遲上學改革。

浙江同時要求, 在實施改革前, 學校需全面瞭解每位家長對推遲送孩子上學的接受情況, 重點梳理部分家庭有特殊原因、不能推遲上學的學生情況。 對確需早到的部分學生, 學校應開通綠色通道, 允許其適當提早到校, 消除學生及家長顧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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