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電 浙江省教育廳23日發佈指導意見, 要求在全省範圍的小學施行早上推遲上學工作, 以確保小學生每天有10小時充分的睡眠時間、充裕的早餐時間、從容的上學時間, 促進學生身心健康。
浙江省教育廳表示, 推遲上學, 是堅持以生為本育人理念、遵循教育教學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的重要改革舉措。 近年來, 該省多地在小學實施早上推遲上學改革, 受到學生、家長、教師和社會各方的普遍歡迎和好評。
據介紹, 本次改革中, 浙江要求小學一二年級學生早上最遲到校時間不得早于8時, 冬季還應適當延遲。
浙江要求, 2018年每個設區市應有至少1個縣(市、區)先行試點, 在小學實施推遲上學改革, 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再逐步推開。 到2019年, 各縣(市、區)均應在區域內部分小學或整體實施推遲上學改革。
浙江同時要求, 在實施改革前, 學校需全面瞭解每位家長對推遲送孩子上學的接受情況, 重點梳理部分家庭有特殊原因、不能推遲上學的學生情況。 對確需早到的部分學生, 學校應開通綠色通道, 允許其適當提早到校, 消除學生及家長顧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