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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規▬中小學招生十項嚴禁!除了取消各類特長生,還有哪些?

將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納入統一管理

落實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比例不低於50%的要求, 並適當向薄弱初中、農村初中傾斜。

將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納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 並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整體謀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 提出三個統籌:

一是統籌制訂招生入學辦法, 各省(區、市)要統籌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公辦和民辦中小學、戶籍學齡人口和隨遷子女、重點大城市和市縣招生入學工作。

二是統籌保障不同群體入學, 加快建立以居住証為主要依據的義務教育隨遷子女入學政策, 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政策措施。

三是統籌做好教育資源配置, 依據區域內城鄉人口流動、學齡人口變化趨勢, 合理規劃佈局中小學校, 加快學校建設, 保障足夠學位供給。

統籌城鄉師資配置, 著力解決當前鄉村教師結構性缺員和城鎮師資不足問題。

2020年前取消特長生招生

繼續清理和規範中考加分專案, 尚未全面取消體育、藝術等加分項目的地方, 從2018年初中起始年級開始執行。 嚴格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標淮, 確定中考考試內容範圍, 注重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 加強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管理。 在教育資源配置不夠均衡、擇校衝動強烈的地方, 積極穩慎推進多校劃片;對於有空餘學位的公辦熱點學校和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民辦學校, 引導學校採取電腦隨機派位元方式招生;逐步壓縮特長生招生規模, 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加強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管理, 合理確定普通高中招生總體規模, 嚴格控制跨地市、縣區招生的學校數量﹔嚴格規範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式, 並嚴格控制比例﹔繼續清理和規範中考加分專案, 尚未全面取消體育、藝術等加分項目的地方, 要從2018年初中起始年級開始執行。

嚴格落實“十項嚴禁”紀律

●嚴禁無計畫、超計畫組織招生, 招生結束後, 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

●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 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

●嚴禁提前組織招生, 變相“掐尖”選生源;

●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

●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

●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

●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証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証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在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

●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 教育行政部門也不得對學校中高考情況進行排名, 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績資料;

●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 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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