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每個人僅擁有的一張單程車票, 對於每個人來說都是無比珍貴。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 卻因人為或者意外等原因造成生命的流逝。
2013年, 家住老河口市李樓鎮的李某與唐某在深圳打工相識, 隨後發展成為婚外戀情, 李某顧及自己的家人不願離婚。 2015年11月23日, 兩人相約自殺, 先後採取觸電、割腕方式均未成功。 後唐某讓李某將其掐死, 李某隨後再自殺。 李某用雙手掐住唐某頸部, 至唐某機械性窒息死亡, 之後李某刎頸自殺未遂, 便打110報警投案。 湖北省襄陽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決, 判處李某無期徒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後唐某家屬向老河口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李某賠償包括誤工費、交通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等。
老河口市院依法判決李某於判決生效後五日內一次性賠償唐某家屬喪葬費、誤工費25986.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