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遂甯市委統戰部原副部長、市民宗局原局長黎硯光違規發放津貼、獎金等問題。 2015年9月至2017年3月, 經黎硯光同意, 市民宗局使用其下屬社會團體市宗教學研究會的資金, 給市民宗局全體正式職工發放津貼、獎金共計6.16萬元, 其中黎硯光個人領取0.84萬元。 同時, 市民宗局還存在違規設立“小金庫”等問題。 黎硯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並被免去市委統戰部副部長、市民宗局局長職務。
2.廣元市委第二巡察組原組長何良彪違規收受禮金禮品等問題。 2013年至2017年, 何良彪任市商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市委第二巡察組組長等職務期間, 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物件送的現金、購物卡共計0.48萬元, 禮品價值共計0.58萬元;違規接受被巡察對象宴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 入股廣元市某商貿有限公司元壩分公司10萬元, 占股10%;違規干預和插手被巡察單位和管理服務物件招投標等市場經濟活動。 何良彪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 何良彪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違紀款已全部追繳。
3.鄰水縣豐源水務投資公司總經理游馳、副總經理孫國安違規組織公款旅遊問題。 2017年3月, 經遊馳召開會議研究決定, 由孫國安在“三八”婦女節期間帶領公司女職工到重慶接受紅色教育。
5.內江市市中區靖民鎮石壩村黨支部書記黃繡鈞違規大辦婚宴問題。 2018年1月, 黃繡鈞向靖民鎮黨委、紀委書面報告為兒子兒媳舉辦婚宴, 申報婚宴40桌, 實際設宴118桌, 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物件禮金共計1.05萬元。 黃繡鈞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違規收取的禮金已全部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