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育兒>正文

給親身孩子辦出生證明卻要驗DNA 一個錯別字引來一串麻煩

小孩出生之後首次辦理身份證需要出生證明。 不過, 南寧市邕甯區蒲廟鎮的蔣女士, 給自己孩子辦理出生證明時就遇到了麻煩, 明明是親生的, 醫院非得要求蔣女士做親子鑒定, 這是為什麼呢?

去年7月, 蔣女士在南寧市第二婦幼保健院順利生產了一名男孩, 最近, 她準備給孩子上戶口辦理身份證, 於是到醫院去開出生證明, 卻被告知要和孩子做親子鑒定。 一問才知道, 原來蔣女士生產時登記的名字, 與自己身份證上的名字有出入。

原來, 蔣女士的住院生產記錄裡, 其名字中那個“姣”被打錯成另外一個字(嬌)。

記者問:“醫院這邊打錯了是吧?”蔣女士答:“嗯!”

從產檢到孩子出生一直都在該醫院, 所有資訊都存有檔案, 而且身份證號碼也是一致的, 只是母親名字寫成了個同音字, 為什麼要這麼折騰呢?蔣女士的家公梁先生也指出, 這錯不是他們自己的錯, 醫院也有監督不到位的責任。

不過, 對於梁先生的說法, 醫院方面的說法卻截然相反。

南寧市第二婦幼保健院保健科副科長騰雪豔說道:“你自己寫的名字都是這個名字, 看見沒有, 你自己寫的都跟身份證上不一致。 ”

保健院的工作人員查詢了蔣女士產檢、分娩時所有的檔案, 發現所有醫院檔簽名的落款, 的確全都是“蔣玉嬌”, 與身份證資訊不符。 按照規定, 這的確需要證明親子關係。

南寧市第二婦幼保健院紀檢監察室副主任李小芳就此指出:“現在事實已經擺在這裡了, 錯不在我們, 我們就跟我們醫院的領導回饋, 看我們這個事情我們能怎麼樣做更加方便群眾。 ”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