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
工作三年的李強辭職了,
原因是公司發佈了新規定,
從下個月開始,
員工的雙休均改成單休,
只有星期日不用上班,
而福利就是每人漲1000元月薪。
每個月工資多1000塊, 這聽起來好像不錯, 收入提高了不少, 但是李強卻不願意, 單休的話是他絕對不能接受的。
李強和妻子是分居兩地, 兩人的工作發展都不錯, 所以都不想換工作。 考慮到隔的比較近, 週末他可以去妻子、孩子那裡和他們相聚, 所以也就一直這麼堅持著。 但是現在週末變成了單休, 就意味著他再也沒有時間回去陪家人了, 長期下去怎麼受得了呢?
李強去找領導說明, 希望不改雙休, 他的工資可以不漲, 但是領導卻沒有同意:“新規定每個人都得遵守, 不可能破例, 你要麼幹下去, 要麼就離開。 ”
沒有辦法, 李強不能因為工作而把家庭丟了, 他選擇了辭職。 其實像李強這樣選擇離職的員工並不止他一個, 其他的同事也因為各種原因不再幹下去:
同事1:每個星期工作6天和入職時許諾我的不一樣, 我是不會接受這種新規定的, 大不了我不幹了, 這種朝令夕改的公司不值得浪費自己的時間。
同事2:1天的時間不夠我休息, 我肯定不能同意。 如果這裡的工作條件達不到我的要求, 那我就選擇離開, 不過這是公司方面的原因導致我離職的, 如果不賠償我的損失的話, 我就要通過法律程式保護的權益。
如果你在這家公司, 你會怎麼做呢?歡迎交流, 寫在評論中。 我是許悠然, 請關注我, 更多職場故事為你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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