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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修改水污染防治法提高排汙違法成本

黃細花(第十屆、十一屆、十二屆、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 謝文英

編輯手記:

很多人都有一個西藏夢, 而我的西藏夢是以援藏方式實現的。

2016年3月, 年屆五旬的我作為廣東省第八批援藏幹部, 提前進藏, 接管運營廣東省投資30多億元的援建項目。 擦亮林芝魯朗小鎮招牌的新使命, 開啟了一段不一樣的人生旅程。

作為全國唯一的援藏的全國人大代表, 我感到使命光榮, 責任重大。 作為目前全國支援西藏最大的旅遊項目魯朗國際旅遊小鎮的第一責任人, 我不僅要把小鎮管理運營好, 更要讓小鎮周邊的藏族同胞與小鎮一起吃上“旅遊飯”富起來, 還要與代表履職工作有機結合, 做到援藏履職兩不誤、兩促進。

2017年全國兩會期間, 在我遞交的26件建議中, 就有加大脫貧攻堅公益宣傳力度等12件有關援藏工作和精准扶貧的建議。

回顧16年的履職歷程, 我印象最深的一份建議,

還是在2006年當選全國人大代表第四年時提出的, 是與環保有關的建議。 當時就是想立足本職, 從熟悉的環保領域建言。 我在那時任惠州市環科所所長。

臨到北京開會前, 我還請全區環保局的人開了一場座談會。 那次座談會對我啟發很大, 讓我更深刻地感受到環保工作的艱巨。 當時一位在水質保護站工作了二十多年的同行說, 看著辦公樓下小河裡的水越來越髒、聞起來越來越臭, 他有時真想從辦公樓跳下去。 這是多麼無奈!

儘管污染的原因有很多, 但是從基層環保執法實踐來看, 我認為不容忽視的重要原因還是立法不完善、立法不到位, 導致執法不到位, 監管不到位, 違法處罰不到位, 責任追究不到位。

在2006年的全國人代會上我提交了三份議案。 其中一份就是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議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於1979年, 1989年正式實施, 已有17年沒作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頒佈於1984年, 1996年進行過修改, 到現在也有十年沒有修改。 當時法律設定的行政處罰上限, 在十多年後看, 違法成本太低了。

據有關部門統計, 我國環境違法成本平均不及治理成本的10%, 不及危害代價的20%。 打個比方:一個每天排放5000到6000噸廢水的中小型企業, 按照每噸水處理費用2元的標準計算, 一年就需花費汙水處理費300多萬元, 而有的大型企業治汙設施每天運行費用就在10萬元左右, 一年則高達3000多萬元。 對污染大戶來說, 閒置一天污染防治設施就可以節省幾萬甚至十多萬元。

按當時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對於擅自拆除、閒置水污染防治設施, 排放污水超標的, 最高只能罰款10萬元。 也就是說, 按最高數額罰款也不如一天偷排節省的運行費用。 因此企業寧願交些罰款, 也不願正常運轉治理設施, 因而守法不如違法, 小違法不如大違法的現象屢見不鮮。

環保執法的效率問題, 我認為, 歸根結底在於對違法行為缺乏強制性規定。 按照環保有關法規, 環保執法部門當場發現環保違法行為, 必須按法律程式一步步走, 不能當場制止, 少則幾個月, 多則一年甚至更長。 對環境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

此外, 當時環保法還存在條款過於原則、籠統, 可操作性差,

相關的法律之間不協調等等問題。 鑒於此, 我建議修改不合時宜的環保法律, 把環保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儘快列入立法修改議程, 徹底改變“違法成本低, 守法、執法成本高”的現象, 使違法者不敢違法並得到應有的懲罰, 為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讓我特別高興的是, 議案提出後不久, 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將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列入了立法規劃。 2008年2月28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水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 新修訂的水污染防治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儘管我已經離開環保部門, 可還是會關注環保工作, 法律法規的修改, 旅遊的發展, 也是與環保有很大關係的。 所以, 從第一年做代表, 到後續, 包括到2017年提出的邊境旅遊, 都與環保相關。

經常有新代表跟我交流如何寫代表建言。我認為,代表建議要落地結果,必須先吃透上情,全面深刻準確把握黨和國家的大計方針政策,理出涉及百姓民生問題的具體政策清單。還必須摸清下情,真心實意紮進普通百姓圈子裡,真情實感走進百姓生活中,與他們同吃同住同勞動,掌握他們最真實樸素的想法。再次,必須掌握技巧,小題大做。提建議、說問題要把具體小事作為切入口,一事一議,以百姓生活為例,言之有據,言之有理,既要指出問題,又要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還要明確解決問題的部門,只有這樣才能推動建議落地實施。

(文字整理:謝文英)

都與環保相關。

經常有新代表跟我交流如何寫代表建言。我認為,代表建議要落地結果,必須先吃透上情,全面深刻準確把握黨和國家的大計方針政策,理出涉及百姓民生問題的具體政策清單。還必須摸清下情,真心實意紮進普通百姓圈子裡,真情實感走進百姓生活中,與他們同吃同住同勞動,掌握他們最真實樸素的想法。再次,必須掌握技巧,小題大做。提建議、說問題要把具體小事作為切入口,一事一議,以百姓生活為例,言之有據,言之有理,既要指出問題,又要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還要明確解決問題的部門,只有這樣才能推動建議落地實施。

(文字整理:謝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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