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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心店主竟認出被竊鈔票 協助警方破獲盜竊案

中新網南京4月17日電 (記者 劉林通訊員賈宸)“我真的是一時衝動!我後悔了。 ”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懺悔地說道。 17日, 記者從宿遷市警方獲悉, 該市警方日前破獲一件盜竊案, 失竊店主竟然認出了自己被盜竊的鈔票, 從而幫助警方獲得了線索, 進而破獲了該案。

“當天中午, 我將錢包放在收銀台後面的拎包裡, 隨後到隔壁服裝店裡試了半小時左右衣服, 期間店門未關。 下午2點左右, 我發現錢包不見了, 立即報了警。 ”葛女士告訴記者, 自己在義烏商貿城開服裝店, 由於左鄰右舍都是熟人, 不關門成了“習慣”, 失竊錢包裡有6000元左右現金。

接警後, 黃河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 對現場進行了勘察。 民警勘察發現, 葛女士的錢包是放在自己的拎包裡面, 並且放在拎包的最底層。 奇怪的是, 葛女士的最底層的錢包被盜走之後, 上面的物品依然擺放整齊。 民警初步推測為熟人作案, 並對周圍幾家商鋪進行了走訪登記。

由於現場空間狹窄, 並且沒有監控攝像, 這給案件的偵破帶來困難。 就在案件陷入“窘境”之時, 葛女士告知民警, 隔壁店鋪的蔡某某最近有些異常。

“有一次她在與別人交易的時候, 我發現她有一張百元大鈔與我之前被盜的十分相似, 上面有被火燎過的痕跡。 ”葛女士稱, 自己被盜的錢包裡面有兩張百元鈔票很有特點, 除了那張被火燎過的,

還有一張曾被用眉筆做了記號, 而蔡女士交付給顧客的貨款裡面有一張1百元鈔票的拐角也有眉筆痕跡。

民警接到葛女士反映的情況後, 通過檢查蔡某某的手機銀行交易記錄發現, 蔡某某在三天前以現金存款的方式, 向自己的銀行卡轉入6000元。 通過這一系列可以相互印證的可疑舉措, 民警初步認定蔡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後經審訊, 蔡某某對盜竊的行為供認不諱, 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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