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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18發生意外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該如何賠償

現代人都心浮氣躁, 很多時候開車都看不慣有車在前面, 非要和別人爭, 可這樣的心態, 最容易釀成意外, 造成交通事故, 不管是衝動,

還是疲勞造成的交通事故, 我們都會想到去找保險公司賠償, 可在實踐中發現, 保險公司對意外交通事故是怎麼賠償的, 當事人並不清楚。

如不幸發生交通意外事故, 保險公司會做怎樣的賠償?

首先在交通意外事故中, 並不適用無責任賠償限額, 而是要按照被保險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進行賠償。

1. 被保險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賠償費用很低,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 如果適用該賠償限額, 不能對受害人進行很好的賠償。

2. 從設立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目的和性質來看, 交強險的目的就是為了分散機動車的事故風險,

保護受害人的權益, 是一種具有社會保障功能的特殊保險形式, 它與一般的商業保險有本質的區別。

3. 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的規定, 保險公司的賠償責任是法定的, 其免責事由也只有一種, 那就是交通事故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除此之外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免責。

4. 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發生的意外交通事故, 雖然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機動車方“無責任”, 但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責任認定並不等同於民事賠償責任, 即使屬於意外事故, 機動車一方仍然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而交強險保險條款中一般規定按“事故責任”來確定保險公司應在何種限額範圍內承擔責任。

5. 即使將“事故責任”理解為《交通事故認定書》中認定的責任是正確的, 那麼適用無責任賠償限額的前提是, 機動車在交通事故中無責任, 行人或非機動車一方對交通事故的發生承擔全部責任。 但交通意外事故中行人或非機動車一方對交通事故的發生無任何責任, 很顯然不能適用無責任賠償限額。 via華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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