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紀哲)2018年3月份,全市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立案處罰120起。 其中,昌樂縣37起,壽光市32起,高密市26起,諸城市5起,青州市、臨朐縣各4起,安丘市、濱海區各3起,寒亭區2起,奎文區、濰城區、坊子區各1起,市安監局直接查處1起,共罰款156.6萬元。
典型違法案件有:濱海區山東鑫環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安全設備的安裝、使用、檢測、改造和報廢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安監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3萬元罰款。 昌樂百靈樂器有限公司未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安監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2萬元罰款。 壽光諾盟化工有限公司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其行政執法人員的安全監管監察指令,安監部門給予警告,並處1.8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