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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槽鴻茅藥酒被跨省抓捕”醫生取保候審!五問鴻茅藥酒事件

譚醫生接受採訪時表示, 寫這篇文章從不後悔。 在看守所這些日子, 也是一場修行。 如果再有類似事情, 會更謹慎, 諮詢法律專業人士後再去做。

全文4371字, 閱讀約需8分鐘

▲吐槽鴻茅藥酒是毒藥醫生被取保候審。 新京報我們視頻出品。

4月17日 , 吐槽鴻茅藥酒是毒藥的廣州醫生譚秦東被取保候審, 出了看守所的他在車上感歎:“自由真好”。

譚醫生接受採訪時表示, 寫這篇文章從不後悔。 在看守所這些日子, 也是一場修行。 如果再有類似事情, 會更謹慎, 諮詢法律專業人士後再去做。 (更多新聞, 請關注新京報微信公號:bjnews_xjb)

譚秦東是中南大學湘雅醫學院碩士, 2017年12月19日在網上發佈《中國神酒“鴻毛藥酒”, 來自天堂的毒藥》一文。 文章通過對心肌、心臟傳導系統、心瓣膜等器官的變化分析, 對鴻毛藥酒的療效提出質疑。 2018年1月10日, 內蒙古涼城縣公安局跨省對譚秦東實施抓捕。

涼城縣公安局通報案情稱, 接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報警, 經查, 譚秦東稱鴻茅藥酒是“毒藥”, “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犯罪事實清楚, 證據確實充分”, 2018年1月25日, 譚秦東被檢方批准逮捕。

今日下午, 公安部、內蒙古檢察院先後就此事發聲。

內蒙古檢察院通報, 經研究認為, 目前“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指令涼城縣檢察院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 並變更強制措施。

▲譚醫生出看守所的第一件事,

把身上的衣服從裡到外都扔掉了。

五問鴻茅藥酒事件

1、醫生“吐槽”鴻茅藥酒動機何在?

關於譚秦東發文“吐槽”鴻茅藥酒的動機, 據涼城縣公安局辦案民警介紹, 譚秦東在接受訊問時表示, 發表文章是受朋友鼓動, 想吸引讀者眼球, 為的是“能出名”, 所寫內容大部分來自互聯網。

另有網傳說法, 譚秦東開了兩家公關公司, 有去鴻茅藥酒要錢, 沒達到目的才在網上發文。 譚秦東的代理律師胡定鋒告訴新京報記者, 譚秦東的企業主要從事醫學美容與皮膚病治療, 並不從事藥酒生產。

胡定鋒說, 譚秦東發佈上述文章, “與商業競爭無關”。 此外, 譚秦東向涼城縣公安局遞交的申訴書提出, 發佈文章是為老年人提出忠告, “藥酒是藥不是保健品,有具體適應症、禁忌症和嚴格的劑量要求”。

譚秦東的妻子劉璿表示,譚秦東的父親曾經也飲用鴻茅藥酒,丈夫之所以關注這一產品,發佈相關文章,是出於“職業本能”。

京衡律師上海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鄧學平表示,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不同于名譽侵權,根據《刑法》規定,只有“捏造並散佈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才可能夠罪。

鄧學平說,作為甲類非處方藥,鴻茅藥酒不同於一般的酒或保健品,其品質功效關係到消費者的生命健康權利,公眾都有質疑和批評權,“有關方面在處理此案時理當慎之又慎”。(更多新聞,請關注新京報微信公號:bjnews_xjb)

2、警方是否有權跨省抓捕醫生?

譚秦東在廣州發文質疑“鴻毛藥酒”通過電視廣告“誇大療效”,鴻茅國藥公司報案後,內蒙古涼城縣公安局認為譚秦東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對其跨省抓捕。

涼城縣公安局表示,鴻茅國藥的生產中心位於涼城縣,退貨退款造成的損失都發生在當地,屬於犯罪結果發生地,當地警方有管轄權。

部分法律界人士則認為,跨省抓捕本身不是問題,但這樣做難以避免地方保護主義嫌疑,事實上應該由廣州警方來立案偵查更為適宜。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建偉表示,根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管轄是犯罪地為主、居住地為輔。譚秦東在廣州上網發文,居住地也在廣州,即便要行使刑事追訴權,也應該由廣州公安機關啟動立案偵查更為適宜。

北京市同創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王殿明認為,警方雖具有跨省抓人的權力,但刑事拘留權是法律授予的重器,涼城縣警方在整個事件中行動如此迅速,是否有濫用權力的嫌疑,還值得商榷。

▲圖/新華社

“質疑鴻茅藥酒被跨省抓捕”時間軸

2017年12月19日,廣州醫生譚秦東發表《中國神酒“鴻茅藥酒”,來自天堂的毒藥》一文。文章稱,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的老人不適合飲酒,“鴻毛藥酒”通過電視廣告“誇大療效”,幕後推廣公司有巨大商業利潤。

2018年1月10日,內蒙古涼城縣公安局辦案人員來到廣州,跨省對譚秦東實施抓捕。

2018年1月25日,因涉嫌損害商品聲譽罪,譚秦東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2018年4月16日,中國醫師協會發佈聲明稱,執行刑法應當謙抑,願為譚秦東提供法律援助,呼籲各醫藥企業嚴格遵守《醫療廣告管理辦法》,依法依規發佈廣告;對於涉及藥品的不同觀點,應慎重對待,以示對生命負責;公權力機關應慎重對待不同學術觀點和言論,防止將民事糾紛刑事化。

2018年4月16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官網發佈消息稱,已組織專家對鴻茅藥酒由非處方藥轉化為處方藥進行論證,並責成內蒙古食藥監局對鴻茅藥酒藥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況作出解釋。

2018年4月17日,內蒙古檢察院通報,根據最高檢指示,內蒙古檢察院聽取涼城縣檢察院案件承辦人的彙報,查閱了案卷材料。經研究認為,目前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據此指令涼城縣檢察院將該案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並變更強制措施。

新京報記者 王煜(除署名外)編輯 李驍晉

(更多新聞,請關注新京報微信公號:bjnews_xjb)

本文未經新京報書面授權不得轉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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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酒是藥不是保健品,有具體適應症、禁忌症和嚴格的劑量要求”。

譚秦東的妻子劉璿表示,譚秦東的父親曾經也飲用鴻茅藥酒,丈夫之所以關注這一產品,發佈相關文章,是出於“職業本能”。

京衡律師上海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鄧學平表示,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不同于名譽侵權,根據《刑法》規定,只有“捏造並散佈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才可能夠罪。

鄧學平說,作為甲類非處方藥,鴻茅藥酒不同於一般的酒或保健品,其品質功效關係到消費者的生命健康權利,公眾都有質疑和批評權,“有關方面在處理此案時理當慎之又慎”。(更多新聞,請關注新京報微信公號:bjnews_xjb)

2、警方是否有權跨省抓捕醫生?

譚秦東在廣州發文質疑“鴻毛藥酒”通過電視廣告“誇大療效”,鴻茅國藥公司報案後,內蒙古涼城縣公安局認為譚秦東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對其跨省抓捕。

涼城縣公安局表示,鴻茅國藥的生產中心位於涼城縣,退貨退款造成的損失都發生在當地,屬於犯罪結果發生地,當地警方有管轄權。

部分法律界人士則認為,跨省抓捕本身不是問題,但這樣做難以避免地方保護主義嫌疑,事實上應該由廣州警方來立案偵查更為適宜。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建偉表示,根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管轄是犯罪地為主、居住地為輔。譚秦東在廣州上網發文,居住地也在廣州,即便要行使刑事追訴權,也應該由廣州公安機關啟動立案偵查更為適宜。

北京市同創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王殿明認為,警方雖具有跨省抓人的權力,但刑事拘留權是法律授予的重器,涼城縣警方在整個事件中行動如此迅速,是否有濫用權力的嫌疑,還值得商榷。

▲圖/新華社

“質疑鴻茅藥酒被跨省抓捕”時間軸

2017年12月19日,廣州醫生譚秦東發表《中國神酒“鴻茅藥酒”,來自天堂的毒藥》一文。文章稱,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的老人不適合飲酒,“鴻毛藥酒”通過電視廣告“誇大療效”,幕後推廣公司有巨大商業利潤。

2018年1月10日,內蒙古涼城縣公安局辦案人員來到廣州,跨省對譚秦東實施抓捕。

2018年1月25日,因涉嫌損害商品聲譽罪,譚秦東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2018年4月16日,中國醫師協會發佈聲明稱,執行刑法應當謙抑,願為譚秦東提供法律援助,呼籲各醫藥企業嚴格遵守《醫療廣告管理辦法》,依法依規發佈廣告;對於涉及藥品的不同觀點,應慎重對待,以示對生命負責;公權力機關應慎重對待不同學術觀點和言論,防止將民事糾紛刑事化。

2018年4月16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官網發佈消息稱,已組織專家對鴻茅藥酒由非處方藥轉化為處方藥進行論證,並責成內蒙古食藥監局對鴻茅藥酒藥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況作出解釋。

2018年4月17日,內蒙古檢察院通報,根據最高檢指示,內蒙古檢察院聽取涼城縣檢察院案件承辦人的彙報,查閱了案卷材料。經研究認為,目前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據此指令涼城縣檢察院將該案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並變更強制措施。

新京報記者 王煜(除署名外)編輯 李驍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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