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行業通用詞、商品描述詞註冊為商標, 實際上構成了“符號壟斷”和不正當競爭, 斬斷這條黑色產業鏈刻不容緩。
“智慧財產權流氓”披著智慧財產權的合法外衣, 幹著職業碰瓷、敲詐勒索的非法勾當, 典型例子是“惡意商標”。 調查顯示, 2016年, 超過八成的電商曾遭“惡意商標”投訴, 且有18%的商家一年被投訴超過5次。 肆虐成災的“惡意商標”, 已經影響到數百萬商家的正常生計。 (見4月10日《北京晨報》)
所謂“惡意商標”, 就是將行業的通用詞、描述詞註冊為商標, 然後要脅使用了該詞彙的商家出錢私了。 目前, 諸如“呼啦圈”“吉祥物”等行業通用詞或商品描述詞,
行業通用詞和商品描述詞, 本應為人們共有、共用。 由於這些詞語的排他範圍很廣, 一個商標往往能“挾持”數百萬商家, 因此才會有多達八成的電商曾遭“惡意商標”投訴。 這些“惡意商標”持有人因此被稱為“智慧財產權流氓”。
想來, 註冊這樣的商標不是為了生產或銷售某種商品,
“惡意商標”肆虐成災, 已然形成一條黑色產業鏈。 將行業通用詞、商品描述詞註冊為商標, 實際上構成了“符號壟斷”和不正當競爭, 不僅損害了數以百萬計商家的利益, 而且破壞了正常的市場秩序。
一方面要加強事先防範, 即在商標註冊環節嚴格把關, 防止一些行業通用詞、商品描述詞渾水摸魚被註冊為商標;另一方面要加強事後干預, 電商平臺應與商標行政主管機關密切合作, 建立“惡意商標”發現與宣告無效的快速反應機制, 及時阻止惡意侵害行為。 同時, 強化對“惡意商標”的清理整治, 設立“黑名單”和舉報通道, 一經查實, 即依法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