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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區集體約談轄區裱花蛋糕店

夏天臨近, 氣溫日益升高, 食品容易腐敗變質, 尤其是裱花類蛋糕容易受到微生物的污染, 如在食品加工製作、貯存、銷售等環節把關不嚴, 極易引發食品安全問題。

近日, 南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集體約談轄區美麗家、元祖、九頭牛等連鎖經營現場制售裱花蛋糕店的負責人和管理人員, 與其簽訂了《餐飲單位食品安全責任書》, 督促餐飲服務經營單位加強食品安全管理, 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預防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南湖區市場監管局要求裱花蛋糕現場制售單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加強食品安全管理, 切實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 各糕點類食品制售餐飲單位持有效《餐飲服務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 製作裱花蛋糕的應申請含裱花蛋糕, 嚴禁超範圍經營。 經營裱花蛋糕的應設置相應的操作專間, 專間面積不小於5平方米, 應為獨立隔間。

加工過程要嚴格規範, 裱花蛋糕專間應控制室溫在25℃以下, 並於每次使用前進行半小時的紫外線空氣消毒, 工作臺面應每天清洗消毒。 蛋糕坯應當天烤當天用, 並在專用冰箱中冷藏, 植脂奶油裱花蛋糕貯存溫度在3℃±2℃, 蛋白裱花蛋糕、奶油裱花蛋糕、人造奶油裱花蛋糕貯存溫度不得超過20℃。 裱漿和經清洗消毒的新鮮水果應當天加工、當天使用。 奶油開罐後應儘快用完,

未用完的應低溫保存。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 裱花蛋糕應以銷定產, 現做現賣, 成品冷藏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 使用的奶油、巧克力、水果等食品原料應從正規管道採購, 並索取供應商的資質證明和每批次產品的檢驗合格證明。 裱花蛋糕應由專人加工製作, 非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裱花蛋糕專間。

與此同時, 南湖區市場監管局也對糕點類現場制售單位提出了要求:要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 嚴禁超範圍經營, 全面防控食品安全隱患;要加大對食品安全設施、設備的投入和日常維護, 規範食品加工操作, 嚴控加工環節容易出現的品質安全問題;要加強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增強食品安全意識,

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準, 確保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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