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靠實工作責任, 促進“河長制”工作任務落實到位, 火車站街道注重發揮“五員”作用, 加強對轄區河道及其周邊的環境綜合治理。
當好政策法規的“宣傳員”。 街道、社區兩級河長及義務護河員, 將宣傳中、省、市、區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的政策、法規作為一項重要職責, 定期不定期深入居民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宣傳活動, 提高了群眾知曉率。
當好日常管護的“巡河員”。 要求各級河長每週至少巡查轄區內河道三次以上,並做好巡查記錄, 及時發現問題, 安排巡河護河員每天輪流不間斷開展義務巡河,
當好水域保護的“勸導員”。 狠抓居民良好衛生習慣養成, 動員全街幹部職工帶頭行動, 勸導轄區居民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不亂倒垃圾,不亂扔果皮雜物和有毒有害廢棄物。
當好水環境治理的“監督員”。 組織監管隊伍, 聯合城管大隊、工商質監所、食藥所、派出所等單位, 及時制止和處理“亂占亂建、亂圍亂填、亂采亂挖、亂倒亂排、亂排污水”等破壞河道環境的不法犯罪行為。
當好河道安全的“守護員”。 將河道管護工作與發現重大安全隱患緊密結合, 及時報告並協調處理河道周邊存在的安全隱患, 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白玉 侯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