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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跨省抓醫生 鴻茅藥酒底氣何在

廠家動用公權力千里跨省抓人, 看似牛氣沖天, 其實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家屬劉璿收到的逮捕通知書。 本文圖片 紅星新聞 圖

三個月前, 因在網上發帖稱“鴻茅藥酒是毒酒”, 廣州醫生譚秦東遭到廠家所在的內蒙古自治區涼城縣警方跨省抓捕。 近日, “紅星新聞”“春雨醫生”等媒體和自媒體對此事進行報導和披露, 引起了廣泛關注。

警方是以“損害商品聲譽罪”為由抓捕譚秦東醫生的。 根據警方的《起訴意見書》可知, 譚秦東去年12月在美篇APP上發佈了該文, 包括微信群、朋友圈和網站點擊等加起來, 也不過三四千點擊, 轉發(分享)不過一百多次。 但鴻茅藥酒聲稱, 受此文影響, 有兩家醫藥公司、7名市民要求退貨, 涉及貨款近400萬元, 造成利潤損失約142萬元。 這應是譚秦東被抓捕、刑拘並準備起訴的原因。

一篇點擊那麼少的網帖, 能否造成如此嚴重的後果, 這且不說了。

相信很多人看了這則消息後, 都不免會感到詫異, 覺得小題大做。 換言之, 這事情的處理方式與人們的常識認知存在偏差。 那麼, 究竟問題出在哪裡呢?

我認為, 問題首先出在廠家。 正常來講, 廠家在網上遭到謠言中傷, 或者真的認為網路言論損害了其正當權益, 除了與對方交涉澄清事實、刪除言論外, 還可以走民事訴訟管道, 向對方索賠。 廠家繞開民事調解和訴訟, 直接訴諸警力, 對當事人進行跨省抓捕, 這自然引起人們反感。

警方接到報案, 對相關事實要有一個初步判斷, 而不能在事實不清、後果不明的情況下, 就匆忙對當事人實施抓捕和刑拘。 警方抓捕譚秦東後, 檢察院兩次要求警方繼續偵查取證、補充偵查,

由此可知, 警方偵查存在倉促了事、證據不充分等情形。 在這種情況下, 警方千里迢迢趕赴廣州抓人, 也就很難不被人質疑是濫用警力, 過度介入民事糾紛。

回到事情本身, 譚秦東發帖稱鴻茅藥酒是“來自天堂的毒藥”, 用詞雖然誇張, 但文章卻也並非隨意抹黑產品。 事實上, 鴻茅藥酒存在虛假宣傳, 並不是譚秦東無中生有的事情。 據人民日報社主辦的《健康時報》報導, 不完全統計的結果顯示, 鴻茅藥酒廣告曾被江蘇、遼寧、山西、湖北等25個省市級食藥監部門通報違法, 違法次數達2630次, 被暫停銷售數十次。 這其中, 不少是因為廠家存在誇張宣傳、誇大療效等行為。 這大概都可以申請吉尼斯世界紀錄了吧。

鴻茅藥酒作為非處方藥,

既是藥又是酒, 說是藥又到處宣傳“所有人都能喝”, 說是酒又正如網友所說, 除了肝癌沒有它治不了的病。 一家屢屢違法宣傳、欺騙消費者的廠家, 竟然還認為質疑者損害其名譽,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不管怎麼說, 廠家動用公權力千里跨省抓人, 看似牛氣沖天, 其實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這樣做只會讓更多人知道其違法違規劣跡。

(在原文基礎上略有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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