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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法治週末》:醫療廢物衍生黑色產業鏈

“被告人周某甲、李某某、周某乙、羅某某、唐某某、譚某某違反國家規定, 處置危險廢物, 嚴重污染環境, 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規定, 犯罪事實清楚, 證據確實、充分, 應當以污染環境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

4月10日, 湖南省衡陽市蒸湘區人民檢察院訴周某甲等6名被告人污染環境案, 在蒸湘區人民法院正式開庭審理。 檢察機關指控稱:周某甲等人在未取得《醫療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 擅自收購、加工處置使用過的輸液袋、一次性注射器、輸液管等醫療廢物, 嚴重危害環境安全。

隨著庭審的進行,

一條收購、轉賣、加工、再銷售的醫療廢物黑色產業鏈也隨之被揭開。

“醫療廢物”非法再利用

“聞著就噁心、想吐。 季節轉暖, 風一吹, 附近方圓幾裡都是一股酸臭味。 ”“這附近的水都被污染了, 誰還敢用……”

2017年7月, 衡陽市蒸湘區的部分群眾紛紛向相關部門舉報, 稱附近一塑膠加工廠長期收購輸液袋、一次性注射器、輸液瓶等醫療廢物, 加工成塑膠顆粒進行銷售。 因為氣味大, 嚴重影響著周邊群眾的生活。

接到舉報後, 衡陽市環境保護局執法人員和辦案民警在現場看到, 該塑膠加工廠極其簡陋, 現場堆有大量醫療廢物原料及加工後的半成品, 行走其間, 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踩著帶血的注射器;一條彌漫著刺鼻氣味的污水槽裡, 飄浮著待清洗的輸液瓶,

而污水槽的出水口直接連著下水道。

執法人員和民警現場查獲廢棄一次性注射器、輸液管0.08噸, 廢塑膠醫療輸液瓶0.51噸, 廢塑膠醫療輸液袋0.25噸, 廢塑膠醫療輸液瓶口0.29噸, 毀形後的含醫療廢物塑膠混合物12.57噸。

據警方調查, 該塑膠加工廠由周某甲、周某乙、李某某一家三口共同經營, 一家人從事塑膠加工行業已有10餘年。 本來日子過得還不錯。 但近年來, 因房價、物價飛速上漲, 加上生意越來越不好做, 為了降低成本, 周某甲將目光投放在了醫療垃圾上。

醫療垃圾多由上好的聚乙稀、聚丙稀材料做成, 不但在收購價上相對於傳統的廢舊塑膠更為低廉, 而且顆粒出產率能達到70%, 是極具競爭力的再生塑膠。

2016年3月,

為追逐利益, 周某甲在明知未取得《醫療廢物經營許可證》及無任何排汙措施的情況下, 開始收購輸液袋、一次性注射器、輸液管等醫療廢物, 進行清洗、破碎後製成塑膠顆粒。 破碎過程中產生的污水, 直接排放到下水道。

“在這條產業鏈中, 破碎是污染最嚴重的一個環節, 導致當地的地下水都不能喝了。 ”湖南省汨羅市公安局治安大隊教導員吳敏, 在2017年負責偵辦湖南首例非法處置醫療廢物案時, 曾對媒體感慨道。

“黑色產業鏈”悄然形成

作為第一輸液大國, 我國每年都有上百億瓶(袋)的輸液量。 譚某某就是在就醫過程中偶然發現, 有部分保潔人員私下收集病人使用完的輸液瓶, 向他人兜售。 見有利可圖, 譚某某便從周邊縣市區的醫院、診所收購輸液瓶等醫療廢物,

再轉手賣給周某甲。

而唐某某則經營著一家廢品回收站有10餘年, 見醫療廢物大有市場, 近兩年也開始專注收購醫療廢物, 再轉手賣給周某甲。

由此, 一條收購、轉賣、加工、再銷售的黑色產業鏈就這樣形成了, 醫療廢物在他們眼裡變成了“搖錢樹”。

經查, 譚某某、唐某某分別向周某甲銷售醫療廢物約9噸和約15噸。 他們不僅是最原始材料的提供者, 亦成為醫療廢物流出的背後推手。

而依靠醫療廢物牟利的黑色產業鏈, 早已在多地曝出。

2017年6月, 在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通報的9個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典型案例中, 排在第一位的, 就是湖南首例非法處置醫療廢物案。

湖南省汨羅市人民法院一審認定有140多噸醫療廢物和醫療垃圾,

被仇某等人碾碎後, 銷往河北廊坊等地。 此案共有來自湖南、湖北、河北、江蘇等地的12名被告人因非法收售或加工混有感染性廢物的醫療垃圾, 構成污染環境罪, 被判處1年10個月到3個月拘役不等的刑期。

據媒體報導, 經警方查明, 仇某有一條由廢品收購商組成的龐大供貨網路, 只要其發出需求信號, 他們便利用各自的供貨管道收集醫療垃圾。

去年南京法院宣判的南京首例醫療廢物污染環境案, 其中的主犯就是一名廢品回收站的老闆, 其常年穿行於各大醫院之間。 警方曾披露, 所涉案的醫療垃圾, 被製成塑膠顆粒後, 不少加工成了餐具和玩具。

而早在2014年, 河南電視臺就報導過, 有人用非法收購的醫療垃圾, 做成一次性餐具的原料來牟利。

業內人士道出了這其中的“奧秘”——導致醫療垃圾頻頻被倒賣的原因,是因為不僅院外和院內的人有利可圖,而且還為醫院省下了一大筆處置費。

根據國務院《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廢物需交給具有專業資質的公司進行處置,而且需要按重量交納處置費。

疏於監管的漏洞

在環境保護部(現生態環境部)等部門推出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醫療廢物屬於危險廢物,被列為首位。其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其所含有的致病細菌及病毒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幾十、幾百甚至上千倍。

2003年,國務院出臺《醫療廢物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買賣醫療廢物。並要求各地實行專人負責制,對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全程嚴格監管,建設集中處置中心做無害化處置。這其中,醫院是醫療廢物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所有曝光的醫療廢物案中,背後都是一家家正規的醫療單位在提供著“原材料”。

據《南方週末》報導,在湖南首例非法處置醫療廢物案中,經執法人員辨認現場查獲的輸液袋、血液袋、藥瓶等醫療垃圾的標籤,就有來自湖南、湖北兩省的近10家醫院,其中不乏三甲醫院。

法治週末記者通過梳理發現,越是涉案大的醫療垃圾或醫療廢物案,背後隱藏的三甲大醫院就越多。

南京首例醫療廢物污染環境案中,賣出醫療廢物的醫院多數為三甲大型綜合醫院。而據檢察院庭審指控,在公安部門立案調查後,有的涉案醫院還在繼續聯絡醫療廢物買賣事宜。

湖南首例非法處置醫療廢物案開庭審理時,被告人律師曾如此發問:如果我的當事人構成犯罪,那麼醫療衛生單位、環保部門是不是也有人涉嫌犯罪?

該案主審法官鄒滿意曾對媒體感慨:這麼多醫療垃圾,怎麼就能順利地從醫院出來,經過收集、運輸,流入到汨羅的小作坊裡?“這麼長的鏈條,有一個環節把握好了,就不至於出現這樣一個場面。”

追蹤此案半年的《瞭望》新聞週刊記者發現,這條犯罪鏈條暴露出我國醫療廢物的分類、回收、處置環節依然存在漏洞、安全隱患叢生。

3月30日,南京首例醫療廢物污染環境案入選第七屆(2017年度)“中國十大公益訴訟”案。與會專家點評指出:該案暴露了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垃圾管理、處置方面的漏洞以及環保行政部門在醫療廢物收集、處置等多個環節的監督管理缺位,但出售醫療廢物的一方並未被追責。而這也成為全國多起已宣判的醫療廢物污染環境案的一個共性。

與會專家強調,要嚴查醫療廢物流出,醫院難逃干係。我們必須切實斬斷醫療垃圾倒賣利益鏈條,加大處罰措施,提高違法成本,強化醫療機構領導管理負責制,倒逼醫療機構主動作為,防堵漏洞,確保人民群眾的健康安全。

衡陽的醫療廢物污染環境案發生後,為防止類似案件再發生,衡陽市蒸湘區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到譚某某收購醫療廢物的醫院,開展了一場以環境保護為主題的法律宣傳活動,並以該案為典型向醫院保潔人員進行法律思想教育。同時,向相關職能部門發出檢察建議書,要求督促醫院進行整改,將使用過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嚴格由專人分類處理。

“每一起刑事案件背後,都折射著一種社會現象。新時代的檢察官,不僅要會辦案、辦好案,更要善於立足辦案實踐,把法律思維放得更遠一些,運用法律方式推動社會綜合治理法治化。”在接受法治週末記者採訪時,衡陽市蒸湘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賀曉斌如是說。

做成一次性餐具的原料來牟利。

業內人士道出了這其中的“奧秘”——導致醫療垃圾頻頻被倒賣的原因,是因為不僅院外和院內的人有利可圖,而且還為醫院省下了一大筆處置費。

根據國務院《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廢物需交給具有專業資質的公司進行處置,而且需要按重量交納處置費。

疏於監管的漏洞

在環境保護部(現生態環境部)等部門推出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醫療廢物屬於危險廢物,被列為首位。其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其所含有的致病細菌及病毒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幾十、幾百甚至上千倍。

2003年,國務院出臺《醫療廢物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買賣醫療廢物。並要求各地實行專人負責制,對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全程嚴格監管,建設集中處置中心做無害化處置。這其中,醫院是醫療廢物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所有曝光的醫療廢物案中,背後都是一家家正規的醫療單位在提供著“原材料”。

據《南方週末》報導,在湖南首例非法處置醫療廢物案中,經執法人員辨認現場查獲的輸液袋、血液袋、藥瓶等醫療垃圾的標籤,就有來自湖南、湖北兩省的近10家醫院,其中不乏三甲醫院。

法治週末記者通過梳理發現,越是涉案大的醫療垃圾或醫療廢物案,背後隱藏的三甲大醫院就越多。

南京首例醫療廢物污染環境案中,賣出醫療廢物的醫院多數為三甲大型綜合醫院。而據檢察院庭審指控,在公安部門立案調查後,有的涉案醫院還在繼續聯絡醫療廢物買賣事宜。

湖南首例非法處置醫療廢物案開庭審理時,被告人律師曾如此發問:如果我的當事人構成犯罪,那麼醫療衛生單位、環保部門是不是也有人涉嫌犯罪?

該案主審法官鄒滿意曾對媒體感慨:這麼多醫療垃圾,怎麼就能順利地從醫院出來,經過收集、運輸,流入到汨羅的小作坊裡?“這麼長的鏈條,有一個環節把握好了,就不至於出現這樣一個場面。”

追蹤此案半年的《瞭望》新聞週刊記者發現,這條犯罪鏈條暴露出我國醫療廢物的分類、回收、處置環節依然存在漏洞、安全隱患叢生。

3月30日,南京首例醫療廢物污染環境案入選第七屆(2017年度)“中國十大公益訴訟”案。與會專家點評指出:該案暴露了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垃圾管理、處置方面的漏洞以及環保行政部門在醫療廢物收集、處置等多個環節的監督管理缺位,但出售醫療廢物的一方並未被追責。而這也成為全國多起已宣判的醫療廢物污染環境案的一個共性。

與會專家強調,要嚴查醫療廢物流出,醫院難逃干係。我們必須切實斬斷醫療垃圾倒賣利益鏈條,加大處罰措施,提高違法成本,強化醫療機構領導管理負責制,倒逼醫療機構主動作為,防堵漏洞,確保人民群眾的健康安全。

衡陽的醫療廢物污染環境案發生後,為防止類似案件再發生,衡陽市蒸湘區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到譚某某收購醫療廢物的醫院,開展了一場以環境保護為主題的法律宣傳活動,並以該案為典型向醫院保潔人員進行法律思想教育。同時,向相關職能部門發出檢察建議書,要求督促醫院進行整改,將使用過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嚴格由專人分類處理。

“每一起刑事案件背後,都折射著一種社會現象。新時代的檢察官,不僅要會辦案、辦好案,更要善於立足辦案實踐,把法律思維放得更遠一些,運用法律方式推動社會綜合治理法治化。”在接受法治週末記者採訪時,衡陽市蒸湘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賀曉斌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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