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舍棠,
字仲效,
號南軒。
清咸豐七年(1857年)出生于甘肅莊浪縣。
他幼年院試獲童生榜首,
21歲中舉。
後來,
他京考三次未中。
清光緒十五年,
他因形貌應對出眾,
喜獲乙丑大挑一等,
以知縣簽封河南。
當時,
河南飛蝗蔽日,
為害甚烈。
王舍棠親率百姓下田滅煌,
搶救禾苗。
光緒十八年,
山東黃河氾濫,
王舍棠接到朝廷諭旨,
又被調往山東督修黃河堤防。
光緒二十一年,
他返回河南。
之後,
他在河南做官長達12年之久,
先供職保甲、發審、官錢等局,
後出任准甯、修武、永甯等縣知縣。
修武縣在河南西北部, 他在修武任職期間最為艱辛。 儘管當地自然條件較好, 但因治安不好, 賊匪四處為患, 當地人稱之為“刀客”的賊匪燒殺搶掠, 無惡不作, 百姓無法生計, 叫苦連天, 當地官員也無可奈何。 王舍棠到任後, 堅持“為政之道, 寬嚴結合”, 張貼佈告, 傳言刀客“如能自首均不追究”, 又招募丁勇40人,
治安好了, 百姓的民生大事就是解決生活問題, 王舍棠宣導百姓植桑養蠶, 大力發展經濟。 儘管他是縣太爺, 但他頭頂烈日, 與百姓到田間一起植桑, 兩年後, 其效益初顯。 老百姓看到有效益了, 紛紛趨利搶種, 一時遍及全縣, 收益大增, 從此貧困面貌得以改觀, 當地百姓富庶起來。
光緒三十三年, 王舍棠援例捐升道員, 調赴湖北省, 先後任兩湖礦業學堂總辦, 礦政調查局及善後局會辦。 辛亥革命爆發後, 他攜著在北京閒居二年, 至民國2年(1913年), 北京政府派他任熱河省財政局會辦、金部部長。 是年9月, 他奉大總統命令, 回蘭州任甘肅稅廳籌備處處長。
1914年4月, 王舍棠調任江蘇省內務司司長, 6月改任金陵道尹。 在任期間, 他受江蘇都督馮國璋委任, 兼辦金陵等地軍政執法事宜;又受江蘇巡按使韓國鈞委任, 兼辦金陵下關商埠局事務, 直至1915年病逝。
王舍棠一生從政26年, 歷經大小二十余任, 奔波于河南、兩湖、江蘇、黑龍江、甘肅數省, 清廉執政, 勤政為民, 為當地的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做出了很大貢獻。